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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外判思潮「荒謬」 李寶安「煮死」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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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5 10:37: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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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涉貪污案昨天續審,無綫電視高層首度作供,大數陳志雲不是。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在庭上爆料,指接獲投訴有人違法,經調查揭發,發現有人把除夕倒數活動外判予思潮製作,無綫被蒙在鼓裏,陳志雲從中收取額外費用。李寶安指無綫是大機構,有二、三千名員工,有人竟把賀台慶節目外判予思潮這家細公司,令他感「憤怒」和「荒謬」。

        據知,李寶安今天會接受辯方盤問,控方最快於明日傳召無綫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方逸華出庭作供。

        六嬸最快明天作供

        李寶安供稱,過去多年來,無綫與奧海城合辦除夕倒數活動,無綫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若出席,無綫毋須支付額外薪酬,若陳要收取第三者款項,事前要向公司書面申請,否則不得接外間工作及收費。

        李 指,他看電視才知倒數活動中有《志雲飯局》現場騷,陳事前沒向他申請,更沒申報收取了思潮十一萬二千元出騷費。李稱,為了查證,他略施小計,着公司會計部女主管致電奧海城推廣經理區國恆,假稱對方是否已付款給思潮,區回答已付十六萬元給思潮。

        另外,李指,陳志雲簽書會有商業贊助費三十萬元,還有禮物給予出席嘉賓,在此情況下,李稱,他絕不會批准無綫五花旦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芝及陳倩揚免費出席簽書會。李表明,對奧海城與思潮曾訂合約,由思潮安排五名花旦出席活動,事前不知情。

        對與思潮簽約表憤怒

        他指,無綫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從未向他提及《翡翠歌星賀台慶》節目有思潮參與,他事前沒看過由新濠、無綫及思潮三方簽訂的合約,故不知新濠會付五百二十萬予無綫後,又另給六十九萬思潮作提供物流服務費。

        他曾就此事責怪陳永孫,亦對思潮與無綫簽訂合約表「憤怒」,認為合約「荒謬」,若他事前知悉,絕不會批准。
發表於 2011-7-5 13:04:52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寶安這一說法, 陳志雲大件事.
發表於 2011-7-5 14:29:48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宝安似係陳嘅殺父仇人多過係舊同事
發表於 2011-7-5 16:09:04 | 顯示全部樓層
事先聲明,我都覺陳係存心欺騙。

但,李的解說及思道又唔多合理。他說:以無線的規模,點解要外判呢 d job 俾其他細公司。

此言差矣,李對現代的管理簡直一知半解。大機構不一定要將所有的工作/工序自己做的。大如香港政府,都將好多工作外判啦。呢 d 邏輯根本講唔通。
發表於 2011-7-5 16:29:00 | 顯示全部樓層
TVB 行政何其混亂?  外人可以猜惻到陳跟本不放李在眼內....再者.相信陳從來冇向李"正式"申請過他合約不容許之事.但事实陳做了N次但從未收過警告信喎,咁又點解釋呢
咪即係大公司....用左中國人之管理囉: 只要你拍到老板馬屁, 你就可以打橫行
發表於 2011-7-5 17:20:26 | 顯示全部樓層
Fendi 发表于 2011-7-5 16:29
TVB 行政何其混亂?  外人可以猜惻到陳跟本不放李在眼內....再者.相信陳從來冇向李"正式"申請過他合約不容許 ...

真係「霎時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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