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餃子事件是日本人對中國印象轉壞的分水嶺
日本多個主流傳媒周二(7月30日)第一時間報道當天上午在中國河北省中級人民法庭開審的08年出口日本的毒餃子案。
其中《讀賣新聞》、時事通信社等傳媒記者更是從石家莊發回報道說,通常中國刑事審判案件不對外國人公開,但這次卻給日本記者群留了兩個旁聽席。
《讀賣新聞》記者說,看來中方是考慮到日本國內由此案起對中國感情惡化,這次給日方提供了報道便利,不過法庭內禁止做筆記。
周二在法庭上,涉嫌投毒的中國人被告呂月庭全面承認控罪並道歉。
他說:「是我做的,我對不起被害者大家,希望獲得寬大處理。」
為此這個08年1月以來轟動日本的中國毒餃子案宣告結審、等待判決。按中國刑法,投毒罪量刑在10年以上,最高可能被判死刑。
案發經過
案件最早發生在2008年1月,當時日本千葉縣一名5歲女童吃了中國河北天洋食品廠出口的冷凍水餃後上吐下瀉被救護車送醫。
隨後千葉縣其他家庭和兵庫縣3個家庭共10人也被發現吃了相同水餃後中毒。
警方從受害人嘔吐物中檢出殺蟲劑甲胺磷,中國毒餃子案轟動了日本社會。
日本一方面加強監督國內回收,一方面外務省和警察廳與中國外交部和公安部聯絡,希望配合調查這一刑事案。
中國外交部積極回應,但公安部與河北省政府、天洋食品廠紛紛召開記者會否認投毒地點在中國,認為投毒地點在日本。
如果說日本國民初期還可能有人半信半疑的話,那麼日本警方公開、透明的調查過程很快就令人相信投毒地點在中國,而且最又可能在天洋食品廠。
日本記者日夜雲集天洋食品廠外,否認投毒的該廠也允許記者們進入拍攝生產流程車間。
同情疑犯
雙方僵持的局面直至08年6月中國國內也發現吃了天洋冷凍水餃中毒的案件,才令中國公安當局停止了「投毒在日本」的指控。
但公安部此前振振有詞地指控日本的記者會已令日本國民對中國從食品製造到警方調查不負責任、抵賴狡辯的印象非常深刻。
08年底日本內閣發表每年實施的《外交輿論調查》結果,對中國沒好印象的意見首次成為主流並延續至今。
而中國食品在日本至今也是不安全的代名詞,登不上市場主要貨架。從那時起很少再受日本人委托代購中國茶葉等飲食產品。
不少日本人倒是對在2010年遭逮捕的呂月庭顯示了同情。
從日本記者群蜂擁到呂月庭家鄉採訪到一個家徒四壁的貧困農家後,日本國內傳媒、輿論廣泛認識到一個中國農民工的坎坷遭遇,認識到中國社會深刻的勞資糾紛。
《朝日新聞》等一些報紙還發表社論,呼籲中國正視農民工被歧視和遭遇的不平等,應改善待遇環境,而不是判呂月庭死刑。
from B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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