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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離婚揭皇帝式生活 吃喝月花346萬 妻索11億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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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1 13:36: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明報專訊】家族創辦佐敦恆豐酒店的香港富商李德義,其38歲兒子李建勤與律師妻子決定離婚後,就財產分配對簿公堂,透露了一般人難以想像的奢華生活。要求瓜分丈夫55%身家的妻子稱,丈夫一直享受極盡豪華的生活,每年花費2000萬美元(約1.56億港元);在歐洲遊艇上度假時,1個月的飲食開支就高達33萬歐元(346萬港元),足以餵飽本地逾3000個基層家庭1個月。妻子要求丈夫為3歲女兒未來生活繳付11億元賠償。
3年前誕女 從未見一面
離婚案的呈請人曾昭穎(38歲)的代表英國御用大狀透露,曾昭穎2008年誕下女兒,但李建勤亦因此提出離婚,女兒出生後,李沒有見過女兒一面,亦沒有興趣與女兒相見,曾昭穎希望索取一筆過贍養費,讓雙方一刀兩斷,以後可以不相往還。
年花1.5億 曾開價1.5億
律師稱,兩人婚姻中的共同財產最少包括位於三藩市的豪宅,以及在日本的逾億生意,而單是李建勤手上流動現金已達3億美元(23.4億港元)。律師透露,李德義父子曾開價2000萬美元(1.56億港元)了結官司,認為兩母女可用其中800萬美元(6240萬港元)買下居所;但曾氏提出要求取得李建勤55%財產,指她犧牲了可成為成功律師的事業,協助李在日本建立生意王國,而且李對母女兩人造成傷害,亦從沒有負責女兒生活開支,李有責任賠償,並與她瓜分日本生意的盈利。
律師說,本案涉及的資產是異常龐大的數目,李過着猶如王室的生活,超越一般人想像,而曾氏要求她與女兒須維持離婚前的生活質素及方式,2000萬美元賠償根本不能應付。她舉例說,單是女兒3至24歲在英國讀書及生活的開支,每月需花200萬港元(即21年的開支合計為5.04億港元),而兩夫婦以往在英國的租住住所達8000呎,由兩個管家打理,設有室內泳池及網球場,單是電話內線已有28條,故她希望在本港山頂找得一個同是8000呎的居所,樓價約需6億港元。
妻要求維持生活質素 居6億大宅
曾氏亦抨擊李建勤的生活,指對方開支經常公私不分,故未能清楚計算他的個人開支,但據手上所得資料顯示,在08年提離婚至今的3年半內,李已花掉6700萬美元(5.226億港元),平均每年已超出他所提出的賠償額2000萬美元。
李建勤被指酷愛賽車,於是利用公司資源花在興趣上,而另一些過分花費例子,如以600萬美元(4680萬港元)裝修其三藩市大宅,單是主人房的影音設備花費240萬美元(1872萬港元)。
遊艇月租1764萬 一個喇叭111萬
另一個例子是李每年有四分一時間住在歐洲遊艇上,律師指其遊艇比一般人的住所還要大,租用費每年168萬歐元(1764萬港元),一個月花在食物及酒的費用達33萬歐元(約346.5萬港元);有社福機構指出,本地一個3至4人低收入家庭,每月最多只能花約1000元在食物開支上,即李的一個喇叭(111萬港元),已花掉一個低收入家庭92.5年的食物開支(詳見圖),難怪御用大狀指李建勤如生活在一個不真實的世界中。
反觀曾氏一方,她稱現時名下資產有4600萬港元,但自09年與李纏訟後,累積律師費已達5000萬,她曾被迫出售物業及將名下物業再按,以繳付律師費,現已出現財困。另一方面,曾氏亦指控家翁李德義與丈夫串謀偽造假文件,使兒子須以公司股份向父還債,實質是轉移夫婦兩人的婚姻財產。案件明天續審。
發表於 2011-10-11 14:30:43 | 顯示全部樓層
男的生活荒誕。

但,女的當年又為何會嫁給這個富二代呢?難道他曾是個「正常人」嗎?我就不大相信,既然當年的他也是如此,女的仍願意嫁給他,又跟他生下小孩。

現在,則以同樣的理由來索取「超高額」的贍養費,好似有 d 於理不合。
 樓主| 發表於 2011-10-11 14:58:26 | 顯示全部樓層
仍是那一句,自己有本事,為何要嫁一個公認不濟的二世祖? Or vice versa....
現代男女,男貪錢,女亦貪錢,因為錢,不計較對方過去瞓過四小龍,五金磚,見到也反胃。
相反,真正愛情理應不分(社會)階級,貧富,(工作)地位,“不計較對方過去瞓過四小龍,五金磚”
一一一一不會理會人家對自己所愛的評論,能勇往直前而開花結果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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