閹割香港選舉制度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今日(13日)已獲行會通過,並會在明日向加開的立法會特別大會提交相關草案首讀,有關草案亦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採取措施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條例草案建議,如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監3年。
新增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3界別 廢區議會IT界議席最大改動是立法會選舉,除地區直選分為10區外,功能組別亦有多處改動,有9個功能組別將取消個人票,包括飲食界、體演文出界、地產及建造界、商界(第二)、工業界(第一)、金融服務界、紡織及製衣界、批發及零售界,以及進出口界。 另外有3個新增界別,包括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有關全國性團體代表,以及商界(第三)和科技創新界;3個界別則被廢除,包括區議會(一)及(二),以及資訊科技界;醫療衞生界則合併為一個界別,選民基礎將包括中醫業代表。
立法會直選10個選區分佈。小冊子截圖
動作、姿勢也屬煽惑 避談法理基礎林鄭表示,行會今早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並於明日在立法會首讀。草案修訂包括立法會地區直選,將改為10選區,每區各2席,每選區約有60至70萬人。有關選舉開支方面,立法會選舉選舉開支限額,將按通脹增加10%。林鄭月娥指,獲悉有選舉當選人反映,被另一參選人提出選舉呈請時,政府會先扣起資助,待程序完成才發放,故新選舉制度則將取消有關安排。 有關草案亦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建議如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草案亦建議,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干犯舞弊行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公開活動」意指向公眾作出任何相關通訊、被公眾觀察到其行徑、動作、姿勢、手勢等涉及煽惑,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播任何材料等,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監3年。若有關人士有合法權限或辯解,可以作為免責的辯護。
鄭又指,無論涉事者是否親身在公眾地方作出煽惑,在條例下均可界定為「公開活動」。 被問及今次修例有何法理基礎,是否損害言論自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一直「兜圈」避回應,僅稱立法是為禁止有人嘗試組織、或在公開活動上煽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他又指較早前已於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提出有關建議,「主要係留意到有啲人士企圖作出呢方面嘅行為,去嘗試破壞呢次選舉,或者令呢次選舉公信力下降。有今次咁樣嘅安排,並非話我哋對選舉冇信心,主要因為社會上似乎有咁樣嘅情況」。 鄭若驊補充指,公民有責任及權利行使投票權,又指人大常委「3.11」之決定目的是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故須修例「令所有人都可以行使佢哋嘅公民權利」。
●新選制重點#新界被劃分為5個選區:新界北(北區及元朗區西北部)、新界西北(屯門區及元朗東南部)、新界東北(大埔區及沙田區西部)、新界東南(西貢區及沙田區東部)、新界西南(葵青區及荃灣區) #九龍被劃分為3個選區:九龍東(觀塘區及黃大仙區東南部)、九龍中(九龍城區及黃大仙區西北部)、九龍西(油尖旺區及深水埗區) #港島與離島合共被劃分為2個選區:香港島西(中西區、南區及離島區)、香港島東(東區及灣仔區) ●每個選議席數目:2個 ●投票方式 採取雙議席單票制,即選民手中只有1票,每區以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為之當選。 ●關愛隊 便利年長或有需要的選民投票,票站主任可在投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有需要的選民包括: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因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 ●電子選民登記冊 棄用紙本 林鄭指,上次選舉,有人認為用傳統的「紙本」方式,包括核對選民登記冊及選票「唔係好穩妥」,草案建議由今年的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立法會選舉開始,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選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票站人員用電子儀器核對和發票,不再用紙本和劃線。 ●收窄查冊權限 林鄭形容今次草案修訂為「優化查冊」,建議查閱和編製選民登記冊之安排,改為只限傳媒、政黨及候選人查閱登記冊;且遮蔽登記冊上選民的部份個人資料。所有新選民登記申請均須提交住址證明。 ●提名門檻 參選人要獲當區100至200名選民提名,並獲特首選委會5個界別、每個界別2至4名選委提名;參選人亦須通過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 ●切割選區:沙田、元朗及黃大仙 ●功能界別因界別和選民基礎增減而受影響的選民,可於7月5日前重新登記。 ●新增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有關全國性團體代表界、商界(第三)及科技創新界 ●廢除界別:區議會(一)、區議會(二)及資訊科技界 ●合併界別:醫療衞生界(選民基礎將會包括來自中醫業的代表) ●登記資格有改動的界別:飲食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醫療衞生界、漁農界、航運交通界、旅遊界、紡織及製衣界、批發及零售界及進出口界 ●取消個人票 的功能界別:飲食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地產及建造界、商界(第二) 、 工業界(第一)、金融服務界、紡織及製衣界、批發及零售界及進出口界 ●投票方式:除勞工界選出三人外,其他界別每名選民選出一人,得票最多者勝出
40選委會議席採全票制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於9月19日舉行;所有年滿21歲、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居港的地方選區登記選民以及非選委會委員亦可參選。 所有符合資格成為當然委員的個人,須於7月5日前提交登記表格;參與投票的合資格團體或個人選民,所有合資格選民,不論目前是否選民,都必須於7月5日前重新登記。 至於由指定合資格團體提名產生的委員,指定團體毋須登記,留待提名期內參與提名選委。 ●提名門檻:來自選舉委員會/競逐的界別/地區提名為10至20人;來自選舉委員會的提名人數則5個界別,每個界別2至4人。 ●委員產生方法 1. 由界別分組內的指明職位人士(即指明人士)出任當然委員,如立法會議員、全國人大港區代表、全國政協港區委員、大學校長、法定或重要機構負責人等; 2. 由界別分組內的指定團體提名出任委員,如宗教界別分組、科技創新界別分組的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香港院士等。 3. 由界別分組內的合資格團體或個人透過選舉產生餘下名額的委員,界別分組候選人須獲得該界別分組5個選民的提名,其本人須為地方選區登記選民及該界別分組選民或與該界別分組有密切聯繫;投票人為該界別分組的已登記合資格團體或個人選民。若不屬法例列明的團體,只有取得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3年以上的團體方可登記為選民。 ●投票方式:全票制(即每名選委須投票選40人)。林鄭指,選民必須於名單選出支持人士,「填多咗唔得,填少咗都唔得」。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天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將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故他按《議事規則》作出預告,政府將於明天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根據立法會議程,明天中午12時半將召開大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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