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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八方online︱CCTVB查冊起阿婆底 連登仔:係咪報得警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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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1-9 02:27: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同人唔同命,同樣係查冊起底,結果都未必一樣。近日網上熱論無綫翡翠台《東張西望》一集講到,長沙灣元州街有位婆婆流連街頭,衣衫襤褸,大小二便都就地解決,但原來佢係住喺附近嘅「千萬身家炒樓王」。


吖,點解TVB又會知道呢位婆婆嘅家底嘅?無錯,就係查冊嘞,即係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為咗查7.21事件真相而用嘅查冊方式呀,之不過蔡玉玲係查車牌,《東張西望》節目組就係查土地註冊處紀錄。兩者最大分別,可能係被查對象「背景」好唔同囉。

有連登仔開PO討論:「CCTVB查冊係咪報得驚(警)拉得?」,惹嚟熱烈迴響,包括有人好擔心個阿婆安危:「哇(!)公開晒阿婆資料,係人都知佢哋有錢,分分鐘有人會謀財害命,有無得去私隱專員投訴」、當然唔少人戥阿婆不值:「阿婆炒樓關TVB乜事?查冊並唔係呢個用途,可以報警」。但都有人提到報警有乜用吖,可能拉嘅係報警嗰個人……當原告變被告,屢見不鮮,難怪有呢種意見嘅……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片中提及節目組人員話透過土地註冊處查冊紀錄得悉阿婆炒賣過好多物業。撮自《東張西望》短片

點評

请看t.cn/A6zAdOv0(网址) 肺炎,大规模的死亡和恐惧,看海外真实报道...... git.io/g9999 (网址)  發表於 2020-12-1 02:16
 樓主| 發表於 2020-11-9 02:32:19 | 顯示全部樓層

蔡玉玲被捕︱陳志雲激辯PPRB郭嘉銓:唔係佢起人底 係警察...

有份製作港台《鏗鏘集》兩個元朗7.21專題報道的編導蔡玉玲,被指查閱運輸署車牌資料時虛假陳述,違反兩項《道路交通條例》而被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在港台節目聲稱,警察此舉並非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又謂案件非由交通組負責,是因重案組能不偏不倚調查。郭嘉銓其後受訪商台節目時,多次答非所答、遊花園和轉移話題。主持陳志雲直斥其非:「呢個唔係起底,呢個係令人覺得警察對港台作出報復嘅行動 ,我請你跟進《大公報》同《星島》(查冊),我依家公開邀請你。」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早在港台《千禧年代》上表示,警方好尊重新聞自由和記者採訪權利,昨日案件不是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亦否認揀節目或案件拉人,行動是因為市民報案和相關部門轉介投訴,懷疑該節目公開車主資料,侵犯個人私隱。而警方調查過程中發現有人違法,確保有證據並諮詢律政司意見才拘捕,重申不是針對個別傳媒或節目。對於《星島日報》評論質疑警方大陣仗高調拘捕記者,郭辯稱上門拘捕是為了搜證,過程中無通知傳媒採訪,「我哋都冇做呢啲高調行為」。


棄交通組調查 郭嘉銓:重案組能不偏不倚

至於為何案件是由重案組而不是由交通組負責,而且新界北重案組主管被指或涉7.21事件調查,有角色衝突,郭嘉銓解釋,指要考慮報案地點、性質等派出最合適隊伍跟進,「總區重案組都係一個好專業隊伍,能夠不偏不倚調查。」主持則指交通組都應會不偏不倚,郭則稱要考慮埋私隱條例等等可能性,又稱傳媒界對事件反應亦顯示今次案件很敏感,由重案組調查是無可厚非。

被問是否首次以查冊用途不符聲明拘捕記者,郭嘉銓指「唔在於係咪針對個別行業」,稱法例條文清晰,如果透過運輸署登記查冊,資料需用於交通和運輸事宜相關,申請人也要作出聲明確認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否則需要負上刑責;如果不是用於交通相關事宜,有機會違法。


《蘋果》昨翻查運輸署車牌查冊申請表格過往版本,發現直至起碼去年11月,申請表上的「申請用途」一欄都可選擇「其他」,並容許申請人述明申請用途,但現時表格在修訂後,已將「其他」改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被問到記者進行車牌查冊作新聞報道時,並無合適選項可選擇,就必然落入「虛假陳述」而違法。郭嘉銓重複指查冊有特定用途,相信車主不會想自己的資料可隨便可以取得,「都係確保個人資料唔會隨便被不法之徒隨便攞到。」他又表示,不是凡記者查冊都「拉得」,視乎有無人報案等,又稱難以評論個別行業,重申申請人有責任提交真實資料。


郭嘉銓避答 陳志雲:請你跟進《大公》《星島》

過往不少記者都曾經透過車牌查冊作報道,包括《大公報》和《星島日報》等多間親建制媒體亦經常透過車輛登記查冊調查,被問到警方是否已有相關記者名單可以作拘捕,郭嘉銓即表示「又唔可以咁講,要視乎有無人報案、案件嘅嚴重性,有無具體證據證明有人違法,若發現有人違法當然會跟進」,表明不排除再有拘捕行動。

郭又透露近期有人試過因類似情況被捕,2、3個月前有人在運輸署網上系統申請車牌查冊資料取得車主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因而拘捕一男子,他以案件正在調查拒絕透露有否牽涉警員。他補充社會關注起底問題,有人違法警方就會執法。

郭嘉銓隨後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主持陳志雲直言對警方拘捕行動失望並感沮喪,追問為何《大公報》和《星島》記者做偵查報道又不處理,郭則答非所問,重申並非針對個別行業或媒體。陳其後指,《大公報》今年8月亦有報道涉及查私家車車牌,追問郭會否追查,郭只稱「有足夠證據就會跟進」,並死撐「會留意社會不同事件」,突將話題轉移到與事件無關的「起底」方面,稱除公眾知情權外,亦要關注過去一段時間社會上的「起底」事件。

陳志雲隨即激動反駁今次事件並非「起底」,而是令人認為警方對港台就7.21報道的報復行動,故希望郭一視同仁,同樣跟進《大公報》和《星島》 ,郭連番否認是針對,「絕對唔係絕對唔係,絕對無針對任何職業或個別媒體,而係有人違法……」又指每宗案件若有足夠證據都會作出檢控,陳再反駁若警方不調查,何以知道有否足夠證據。

惟郭始終未有承諾是否會調查《大公報》和《星島》,僅重申如果有人投訴,警方一定會調查,陳遂在節目中明言現向郭正式要求跟進有關事件,「呢個唔係起底,呢個係令人覺得警察對港台作出報復嘅行動 ,我請你跟進《大公報》同《星島》,我依家公開邀請你。」


涂謹申斥迫害傳媒 促修例保新聞自由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警方昨日拘捕蔡玉玲目的是要威嚇傳媒,令傳媒不再揭露港府和警方醜行,亦反映執法部問已容不下任何批評聲音,「只要係負面嘅報道,佢就要殺死你、就要追殺你,呢啲係最獨裁、最極權、殺人如麻嘅武裝部隊,先會咁樣報復同迫害傳媒工作者。」他認為,政府應盡快修改現時查冊法例,讓傳媒日後能夠安心透過查冊報道真相,認為現時私隱條例條文亦列明新聞報道獲得豁免。

涂又指,《基本法》對新聞自由有明確保障,警方執法時應該考慮港台記者查冊目的是用作偵查報道,追尋事實真相,而不是尋求個人私利,斥警方明顯未有顧及,更對港台記者選擇性檢控和迫害,「令人絕對有理由相信,今次根本係警方一次報復行動」。

民主派議員毛孟靜亦批評,郭嘉銓今早只接受一個電台節目訪問,而未有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反映警方只想「自說自話」。她指,警方拘捕行動完全未考慮《基本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你作為執法部門,應該知道法律唔係用嚟箝制人民,而係用嚟保護人民,但你(警方)反其道而行,其實係不能自圓其說,已經去到一個可恥嘅地步」。

聽眾胡先生亦在港台節目上,質疑警方拘捕理據不足,起底可以循法庭禁制令和《私隱條例》保障,「7.21(真相)點解由港台去做?而唔係警察去做?警方做緊乜呢?港台揭露咁多嘢,警方有咁多不足之處時,廉署係咪應該出嚟交代呢?(廉政專員)白韞六唔應該匿埋背後唔出聲。」市民王先生指,記者無辜被打壓,有良知的市民都會十分憤怒,「我唔知林鄭(被制裁後)係咪癲咗」,他引述有法官曾指作供警員說話不可相信,質疑警員在庭上作假口供,罪責是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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