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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霖死亡懸案:香港「反送中」示威標誌性案件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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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9-12 22:15: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香港法院一個陪審團對被視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案示威當中一起標桿事件的15歲少女陳彥霖死亡案件作出死因研訊裁決,五人陪審團一致裁定她「死因存疑」。
陳彥霖的全裸遺體於去年9月下旬在九龍東南角海面被發現,當時正值「反送中」示威衝突激烈之際,不少示威者認為其死因與示威有關,紛紛呼籲徹查,陳彥霖生前就讀的大專學院被質疑隱瞞真相,遭受示威者衝擊破壞。
經過十多天聆訊,香港死因裁判法庭裁判官星期五(9月11日)依例引導陪審團,裁判官排除了「非法被殺」與「自殺」裁決,指示陪審團可在「死因存疑」與「死於意外」之間作討論,最終陪審團得出「死因存疑」的結論。
死因裁判法庭的判決,意味著陳彥霖之死與「反送中」示威的關係仍然無法澄清。

陳彥霖案的背景
香港15歲少女陳彥霖的形象是香港示威經常出現的象徵符號。她是去年9月在九龍油塘魔鬼山一帶海面發現的全裸浮屍,警方及其母認為陳彥霖自殺,但由於事發現場沒有監控鏡頭,也沒有明確人證,加上陳彥霖本身是游泳健將,引發很多疑問。
外界猜測她的死因可能和她曾經參與「反送中」示威有關,但事實上也一直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這一點,她本人並沒有因示威被捕,她的遺體在去年10月已經火化。
她的死亡成為了2019年香港示威延續至今的一大謎團,也是抗議的助燃劑。過去一年,多次有示威者發起悼念陳彥霖的活動,有區議員計劃把一個公園的名稱以陳彥霖命名。其就讀學校和公眾要求下,香港法院近日就其死因召開研訊,30名證人包括其母、其男友、社工、醫生、警員、醫生、法醫等上庭作供,試圖解構這宗謎案。
死因研訊是沿襲於英國司法體系的專門審訊,當有人去世而死因不明,或死因具有爭議的時候,以司法聆訊途徑決定其死因。香港法律框架下設有死因裁判法庭與死因裁判官,專責處理此類庭審。
但經過11日聆訊,專家們仍然未能解答為何陳彥霖的遺體被發現時是全裸,其屍體特徵和一般溺斃屍體不一樣,證人及錄像證供顯示,她失蹤前的行為和說話有古怪,也仍然沒法找出她落水位置或解答她死前發生什麼事。
聆訊過程披露,陳彥霖家庭背景複雜,她在單親家庭長大,曾經多次入住女童院,一度試過在女童院自殘並逃走,在夜店當過「陪酒」(陪客人喝酒的女生)和吸食大麻,並捲入過與示威無關的襲警案。一些專家懷疑她有思覺失調或有情緒問題,但沒有發現她有自殺傾向。

陳彥霖的精神狀況
去年9月22日,正值「反送中」示威的激烈時期,有人在9月22日在九龍油塘魔鬼山一帶發現一具全身赤裸的屍體,屍體其後確認是就讀於香港知專設計學院的陳彥霖。
陳彥霖母親、在政府醫院任職病人服務助理的何姵誼在死因庭上披露了陳彥霖的成長經歷。何姵誼說,在陳彥霖3歲的時候,因為自己被男友毒打,所以帶女兒搬到娘家,女兒由外公照顧,兩人一周見一次面。
34歲的何姵誼形容自己和女兒在旁人眼中猶如姊妹,不過有時會因為陳彥霖不上學而爭執,她指出,陳彥霖自學游泳,亦曾報名學跳水,但因為扭傷腳而停學跳水,自此變得反叛,曾五次離家出走,亦曾多次入住女童院。
男、女童院是香港社會福利署監管的兒童寄宿設施,一些因家庭問題無法得到照顧、行為情緒出現問題的兒童,都可能入住。16歲以下兒童如果犯罪而被判有罪,也有可能由法庭判處入住兒童院,代替其他監禁刑罰。
死因庭上披露,陳彥霖六次入住女童院,五次均為法院頒布的保護令(即不一定與犯罪行為有關),去年3月曾企圖自殺送院逃離女童院,去年8月她則因涉及襲警而被判入女童院。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女童部、社會福利署助理社會福利主任黃燕麗自2018年開始接觸陳彥霖,她認為陳彥霖在女童院內生活適應良好,遵守規矩,性格開朗,不過去年3月,她不肯吃飯和大哭大叫,要留在單獨房間,她一度撕爛膠袋勒頸,被發現後送院,出院時,醫院職員去接她時,陳彥霖逃走,兩個月後,警方尋獲她,再次入女童院。
黃燕麗引述陳彥霖稱,逃走是因為「(在院內)表現好好,而不甘心被判入女童院」,黃燕麗認為,陳彥霖沒有自殘傾向,弄傷自己只是因為在醫院容易逃走,目的只是想逃離女童院。

香港青山醫院駐診醫生歐陽穎賢亦指,當時陳彥霖送院後,自理情況良好、放鬆、有眼神接觸、說話有條理,沒有發現她有自殺及暴力行為。青山醫院是香港最主要的精神科醫院。
歐陽穎賢醫生說,陳彥霖當時怪責社工延長她的寄縮時間而不滿。
去年8月,陳彥霖因為沒帶錢支付計程車車資,用腳踢到場調查的女警而被控襲警,當時母親何姵誼到警署時,見到女兒有異,自言自語,聽不懂她說什麼,形容她精神狀態極差,由於她覺得自己控制不了女兒,所以拒絶保釋女兒離開。
福利官黃燕麗在法庭上指出,這次陳彥霖再次送入女童院時是被單獨囚禁,她的情緒一度不穩,試過不斷按鈴尋求職員,又用水弄濕自己的牀和地板,晚上大叫大喊,把枕頭撕開,撕爛院舍的書,不斷講髒話,用頭撞向玻璃窗至少七次。
她說,陳彥霖亦曾表示,自己出現幻聽和幻覺,「經常聽到有人跟我說話」,但8月底開始,她回復正常,並曾寫一些正面的文章,指希望自己完成課程後與家人開開心心生活。

另一名社工唐穎恩透露,陳彥霖曾是虐兒案受害人,經常不上學、不回家,並指陳彥霖曾透露,今年3月企圖自殺逃離再入女童院時失蹤那一個月去了當夜店「陪酒」,而陳彥霖又曾在去年8月11日途經示威現場吸入催淚彈煙霧,當天晚上與朋友一起時曾吸食一口大麻,翌日發生襲警事件。
唐穎恩形容陳彥霖當天在警署行徑奇怪,好像瘋了,但陳彥霖事後稱對事件沒有印象。
陳彥霖外公何潤來作證,去年9月18日晚,即陳彥霖屍體發現前幾天,陳彥霖行為反常,整晚不斷執拾東西,又稱有人在她耳邊不停說話。

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何美怡撰寫的專家報告指,陳彥霖生父近十年曾至少五次因為思覺失調入住青山醫院,她指出,如果父母其中一方患有思覺失調,子女比正常人風患病風險較高。
她在庭上作供時稱,當陳彥霖去年出現語無倫次、思緒混亂的情況,可能是首次出現思覺失調,而吸食大麻可能誘發思覺失調或令一個懂泳術的人突然不諳泳術。
庭上證人供詞顯示,陳彥霖在反修例活動期間,曾參與派發文宣的工作,但並非前線「勇武」示威者,亦沒有因為反修例事件被捕。母親何姵誼曾接受媒體訪問稱,女兒在7月開始覺得示威運動變質,沒有參與。
但陳彥霖男友、目前在囚的男子伍紹剛則指,陳彥霖曾向他表示,見到有人被警察毆打讓她不開心。有份調查陳彥霖襲警案的警員則指,陳彥霖敵視他們,給人感覺不是太喜歡警察。

陳彥霖的遺體有何不妥?
香港政府化驗師康佑軒在庭上表示,對陳彥霖屍體化驗時,沒有發現任何有關大麻、精神科藥物或麻醉藥哥羅芳(三氯甲烷)的成份,不過康佑軒承認,哥羅芳有機會在屍體腐化過程中流失。
資深法醫馬宣立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時表示,「最令我不安樂的是沒有資料解釋給我知道,為何屍體是全裸的」。
馬宣立醫生表示,屍體沒有被性侵的明顯痕跡,並在其左右胸發現分別有550及50毫升的腐爛液體,胃部有10毫升澱粉狀物,他表示情況「稍為古怪」,因為遇溺者一般兩邊胸腔液體份量應該相若,胃部亦應該有水流入,目前資料顯示陳彥霖選體浸在水中,不肯定是否遇溺而死。
另一名法醫李毓樺則作供稱,陳彥霖屍體無表示面傷痕,亦沒有毒物發現,用排除法推論她是遇溺死亡,但無法確定何時下水和為何全裸,固死因為「不確定」,估計死亡時間是9月19日失蹤當天的24小時之內。
香港水警港口分區第四巡邏小隊警員陳國榮供稱,由於當時屍體全身赤裸,現場指揮官文惠長初步認為死因有可疑。但文惠長之後作供稱,由於當時屍體沒有可辨飾物及身份證明文件,無法判斷死因有無可疑,他當時沒有為案件定性。
兩名警員表示,在海面搜索時並沒有發現女子的衣物及證物,他們當時認為,屍體可能已浸水一至兩天,加上維多利亞港東部水域繁忙,無法估計死者落水位置。
根據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去年公開的監控片段,看到陳彥霖9月19日傍晚把財物放在學校,赤腳徘徊了約1小時 ,之後赤腳向將軍澳海濱公園離開,外界一度猜測那兒是否她跳海的地方,但由於該處晚上人流也不算稀少,故引發一些香港媒體質疑,為何她在海邊全裸跳海自殺而沒被發現。
在死因庭上,計程車司機周泰來供稱,在9月19日曾接載陳彥霖,從學校駛到將軍澳日出康城致藍天住宅小區後方的工地停車場,該處距離海邊約200米,由於陳彥霖當時赤腳,他有特別印象,他在陳彥霖事件曝光後的10月21日向警方報案,認為社會有很多爭論,需要講出真相。
這則信息是死因研訊時首次出現,他表示不清楚陳彥霖是他殺還是自殺。
但周泰來沒有留下當時的汽車監控錄像,警方亦透過周泰來所提供的資料,到陳彥霖據稱下車的位置調查,但沒有發現,亦無法證實周泰來是否曾經接載過陳彥霖。

法庭審訊能解除謎團嗎?
由兩男三女市民組成的陪審團只用了一個下午就得出一致結論,因屍體腐化,不能確定死因,裁定陳彥霖「死因存疑」。其死亡時間則裁定為2019年9月19日晚上至9月20日之間,死亡地點不詳。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星期五早上引導陪審團時指出,他讓陪審團排除「非法被殺」與「自殺」兩種裁決,是因為法庭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作出判決。
裁判官解釋,庭審過程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陳彥霖被襲擊、與任何人有仇怨、或因參加任何活動而受傷,也沒有證據斷定她死亡時受藥物或毒品影響,因此無法裁定她是「非法被殺」。另一方面,雖然有精神科專家指出陳彥霖出現思覺失調症狀、對立反抗症和品格障礙,增加其自殺傾向,但也有證人證供不符合「陳彥霖有自殺傾向」這論斷,因此陪審團「不需要和不能夠」考慮裁定她死於自殺。
陪審團提出,香港醫院管理局應當改善精神病治療的跟進機制,負責法醫檢驗的香港衛生署應考慮加入專門測試,協助找出屍體腐壞死者的死亡原因。陪審團並未提出警方有否需要重啟調查。
一年來,香港媒體大幅度報導這宗聆訊,網民亦積極討論案件的每一個細節,但支持和反對示威的陣營各自把焦點放在對自身有利的證據身上。
建制陣營較為支持「自殺」的說法,並放大她曾入住女童院企圖自殺、可能患有思覺失調、曾吸食大麻等資訊,認為反對派把陳彥霖視為他殺是沒有根據。示威者陣營則把焦點放在疑點身上,例如社工們認為她沒有自殺傾向、她的屍體與其他溺亡死者不一樣、警方似乎有懷疑過死因有可疑、質疑該名計程車司機證供是否可信,以及提出疑問為何陳彥霖會全裸等等。
在香港市民對政府高度不信任的情況下,這宗案件的法律程序告一段落,但香港的政治紛爭和矛盾,卻不會這麼容易得到化解。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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