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近日疑以言入罪,解僱包括國泰港龍工會主席施安娜等人,掀起航空業界的白色恐怖。逾2,000人昨日參與職工盟發起的集會聲援國泰員工,但國泰航空未有作罷,據了解近日更發出內部通告,強調最近檢視及加強員工守則,寫明對員工參與違法行為「零容忍」、若發現有人作出損害公司聲譽或導致公司無法符合監管要求,都可被辭退。國泰今日再向員工發電郵,指如員工參與9.2及9.3罷工,經調查後可能會被辭退。
據電郵內容指,國泰得悉有人計劃於9.2及9.3舉行罷工,國泰期望員工在該時段如常工作,管理層亦會監察員工出勤情況。如違反有關指引,可能會被調查,最終有機會導致被中止僱傭合約。該內部通告由國泰航空人事部總監歐永棠(Tom Owen)發出,表示不會評論辭退員工的個案,但強調每次決定都是經過高層正式及謹慎的檢視程序,並已考慮所有因素;又稱國泰會全力擁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下享有的權利及自由。
歐永棠續指,傳媒報道國泰的事件含大量「誤導訊息」,致員工人心惶惶;為避免更多疑慮,已加強員工守則以維持員工的廉潔、質素、操守處於「最高水平」。通告羅列5大「加強」要點,包括公司對員工參與違法行為「零容忍」、不應動用公司資源表達政見、參與違法行為會損害公司聲譽、參與違法行為者可被辭退,以及員工需保護所有機密或私人資訊不被外洩。
翻查國泰最新的員工守則,除已納入上述5大要點,亦寫有一項「舉報」政策,鼓勵員工舉報任何懷疑違反員工守則或法例的行為,國泰會調查及按情況跟進;國泰會把相關資料保密,及保障員工免被「報復」(will extend protection to whistleblowers against any retaliation)。守則亦要求員工拒絕任何與國泰有關的傳媒訪問。據了解,上述內容非近日更新,「舉報」政策亦早已設立,目的是容許員工舉報涉及航空安全或職場欺凌事件;但因為最近「反送中」運動或言論越演越烈,不少員工擔心一些守則內容會被管理層用作收緊言論自由、甚至是近日一些懷疑「以言入罪」的工具。
國泰航空回應指,「員工行為守則」概述公司預期員工的基本業務行為原則,力求時刻處事公正、合乎道德情理、維護航空安全及質素。國泰澄清,守則內有關「舉報」的章節並非新增項目,而是鼓勵員工主動提出可影響安全及保安的潛在事宜,並提供充份保護。發言人指,任何可能影響員工、顧客、社區以及公眾的事宜,均會作合乎道德情理的決策。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表示,相信國泰有感反對聲音越演越烈,所以逐步提升鐵腕管治的手段;但她相信國泰員工不會被嚇怕,「只會對呢間公司更加反感,更加多人想企出嚟。」她又稱,國泰連番打壓已嚴重破壞企業形象,若仍堅決與員工處對立面,「唔止打工仔懲罰你,乘客都會懲罰你」,甚或激發更多人參與周日的機場「和你飛2.0」集會。她又重申,國泰的員工守則寫明,公司尊重及支持員工享有國際人權,「罷工就肯定係國際人權,但你話國泰有冇畀到保障?」
一班國泰、國泰港龍及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員工,亦發信嚴厲譴責國泰曾未經員工同意,使用員工在社交網頁上的資料及個人相片,其後作不合理解僱,涉嫌侵犯個人私隱及人身自由,並已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指,根據《人力資源管理實務守則》,如僱主因僱員違反聘用條款而進行紀律處分程序,過程中僱主可能涉及收集關於該名僱員的涉嫌不當行為的資料,僱主應只將有關資料使用於與紀律處分調查涉嫌違規行為直接有關的目的。僱主如這樣使用僱員的個人資料,而沒有將相關資料使用、披露或轉移於其他用途,則沒違反《私隱條例》。至於僱主在考慮了何等資料後,對僱員作出處分或解僱的決定, 此純屬僱傭之間的事情,並非《私隱條例》所管轄的範圍。
公署又指,僱員在社交媒體網站上的個人資料,若遭他人匯集,並將相關資料轉交予僱主,則資料使用者須以合法和公平的方式收集他人的個人資料,並以切實可行的方式告知資料當事人,收集其個人資料的目的,及資料可能會被轉移給哪類人士。而個人資料只限於收集時述明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 自願和明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