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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少女出院右眼暫可「見光」 需接受眼部重建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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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0 20:26: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8.11尖沙嘴警署外疑被布袋彈射爆右眼的少女,事後被送入伊利沙伯醫院治療,據悉少女已經出院,目前情況穩定,可以先出院回家休息,但之後仍要做手術,包括眼部重建手術。外界非常關注少女的傷勢,包括她右眼是否會永久失明。據悉少女右眼暫時能「見到光」。


少女家人日前在facebook專頁「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 」發出帖文,確認同意基金支援少女的醫療開支。傳媒拍得當日少女受傷時,布袋彈插入其護目鏡,但警方一直拒絕承認少女是被布袋彈所傷,呼籲當時人協助警方調查。


港九多區當晚爆發警民衝突,其中警方驅散尖沙嘴警署外的示威者時,在高位向栢麗大道方向,連環施放多枚催淚彈。其間,該名身穿黑衣的少女中彈,眼罩插有布袋彈,右眼球中槍爆裂,極可能永久失去視力。受傷少女事後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救治。據悉,她傷勢嚴重,送院時受傷右眼因眼球及組織移位,右眼眶恍如留下一個洞,除眼球爆裂,右眼皮及淚管亦撕裂,右眼下方的上頜骨整塊全碎。


事發至今超過一星期,但警方早前在記者會上只承認當晚曾發射8發布袋彈,拒絕承擔「射爆眼」責任,強調現場有鋼珠等武器,不知道少女是否為鋼珠所傷。然而,事發後第一時間到場治理爆眼少女的兩名急救員早前向《蘋果》表示,少女當時用手蓋住右眼,滿地鮮血,而少女當時雖已脫下眼罩,但布袋彈仍「攝」在眼罩內。

據了解少女目前情況穩定,右眼暫時能「見到光」。

 樓主| 發表於 2019-8-20 20:29:0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個女被控暴動罪:唔通佢畀人拉就不是我個女? 我七老八十去探佢監囉

728上環清場行動中,警方極速落案控告44人暴動罪,引起外界質疑此為政治手段,以「名過其實」的罪名打壓反送中運動。

Jay是其中一名被告。她坦言自己當晚的行為根本與「暴動」扯不上任何關係,覺得警方的控告很可笑。話雖如此,面對着最高十年的刑期,Jay身邊的家人、朋友難免替她憂心。今天,Jay決定向母親坦言,將自己的看法一一細說出來。
(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部份細節會被省略。)

對年約六旬母親來說,暴動是一個很大、很嚴重的罪名。但確實是一條怎樣的罪名呢?「是不是......即是......破壞?伺機去搶掠店舖?」母親一臉迷惘,到底自己含辛茹苦養大、學業有成的乖女兒,是怎樣和「暴動」扯上關係呢?

回帶到728當晚。當晚女兒不在家,「我很少知道她出去做甚麼,她都很少對我說。」從來都不熱衷於政治的母親,百無聊賴的看着電視直播。她當時覺得「出面好亂」。突然,電視畫面上出現一個熟悉的臉孔,被防暴警察狠狠地用盾牌壓在地上,「死了!我的女兒被捉住了!」
「當時被捕的記憶實在......是剎那間不知發生甚麼事的混亂狀態。」Jay回想被捕的一剎。她當然不知,此時母親已在電視上見到她被捕。她被鎖上手銬的一刻,只希望自己可在天光前完成保釋手續,然後趕及在母親起床前回家。殊不知,一進拘留所,便是整整五十一小時。

拘留所是個四方形的空間。內裏有四張石屎床,沒有枕頭,只有一張「萬年毛毯」。近着閘的位置,有一個沒有門的廁所,在走廊行過的人一眼就看到裏面,「好像提前入獄,那根本就是個監獄。」陳設如此,待遇也是如此。

有一次,拘留所的警員逐個拘留間叩門問被捕者要不要水。Jay和其他人一喝,那些水是怪鹹味的。「可能是廁所水,但沒人知。我們不停問他們(警察)都不答。」清楚列在拘留所牆上的被捕人士權利,例如可要求每日刷牙一次、洗澡一次,通通都被警員一一拒絕,「你以為你是來度假嗎?」而本來男女分隔的拘留所,一直分別由男警員和女警員負責巡邏,突然之間可以有男警員巡女拘留所,「那可是個一眼就看通的廁所......」還有還有!Jay憶起被捕時,有「速龍」混水摸魚的在她右邊的胸部抓了不止一次。她有要求警員跟進,但警員要求她說出該「速龍」的警員編號,以及外貌特徵,但速龍由頭到腳都包住了,又沒有委任證,根本沒可能知道。最後警員只以「不然你待你的案件完結後再報案吧」草率了事。在這期間的不公平對待,Jay實在無法反抗。

在旁默默聽着一切的母親一直低着頭。自己的孩子被人這樣對待,哪有做父母的不痛心呢?「到底警察當不當他們是人呢?她還未算是正式的犯人,難道真的猶如警察所說,他們是曱甴?」

女兒被捕,母親只想盡快見見女兒。翌日,母親很早就來到葵涌警署。那兒全都是來聲援被捕人士的市民。他們得悉Jay母親是被捕者家長,幫忙大叫警察讓她進入。可是,當時的警署所有閘門都緊緊閉上。母親不記得是叫了多久,只記得自己叫得很大聲、很大聲,叫得嗓子都沙了,才有一、兩名警察出來回應。警察只准一名家屬採訪。最後,母親決定讓姐姐先見Jay,希望可盡快安排律師。

此時在拘留所內的Jay,隱約聽到警署外來聲援他們的市民的叫喊聲。「拘留所的牆很厚,那些聲音弱得像幻聽般,但我們知道,外面的人確實存在。」終於,聲援的市民來了,罪名也都來了。

拘留所內,警員逐一把被捕人士帶出去,Jay是頭幾位。本以為自己只會被告「非法集結」或「參與未經准許集會」,但一看控罪書:「暴動」。

「我當下......很難形容當時的感覺.......心沉了一下。」Jay憶述拘留所內其他人的反應,只可以說大家都很冷靜。Jay和其他被捕者都心知自己當時的行為真的很難與「暴動」扯上關係,「他們硬要把罪名扛下來時,你不會覺得害怕,只會覺得可笑。」

「我這個女兒啊,小時候是一個很乖的小朋友......聰明......還可以啦,考試都考頭幾名......」女兒往後的十年,身為母親的實在不敢想像。「但不想支持都要支持,難道她被捕了就不是我的女兒嗎?她依然是我的女兒!」手一直握着拳頭的母親終於忍不住哭了起來,「最壞的打算......到時我七老八十時去探她吧......」

雖然母親一直以來都有對Jay說示威運動很亂,叮囑Jay不要參與,但在Jay被捕後,母親沒有因而怪責她。一直不理黃藍的母親慨嘆,殘忍的是政權,把這班年輕人的前途當作政治犧牲品。她清楚知道,有罪的,不應是自己的女兒,而是逼人瘋狂的政權、在位者。

Jay還是很年輕呢,言語間會感受到她思想其實很成熟,還有那份「初生之犢不畏虎」的樂觀。她直言,自己,還有被控暴動的四十四人,其實都沒一個因為被控暴動而覺得害怕,或者對這個政權屈服。被捕後,她唯一一次掉眼淚,是在電視直播中見到其他示威者繼續被打、被捕。相比起自己的前途,這一切來得更加揪心。「我們做不到太多事了。未來的事......我仍相信餘下的香港人!」

訪問來到尾聲,記者問還有沒有資料想補充,Jay衝口而出:「想跟媽媽說聲『辛苦了』!希望有機會發達,我便......我便請媽媽去旅行!」媽媽連聲回答:「廢話,廢話。」Jay扛着重重的罪名,沉重的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未來。罪名之下,這個暴動女兒啊,壓根還是母親的傻女兒呢。

製作:方嘉
編輯:鄒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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