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嘴  港灣豪庭 #mhvlive

 找回密碼
 注册

欢迎您, 今天是 *君子自重,本網站嚴禁賣廣告, 發放, 或宣傳色情色情行業*

查看: 1091|回復: 1

加建水池工程需申請 惟罰則阻嚇性低有人「當交租」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9-4-23 21:26: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丈夫潘樂陶,在名下別墅露天位置僭建面積逾百方呎水池,被屋宇署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今被裁定罪成罰款兩萬元。有不願具名的建築師表示,加建水池是否需向屋宇署申請,視乎該水池是否屬於可攜帶式(portable),以及該水池對建築物的影響有多大。他舉例指,「細路仔養缸魚」當然不用申請,但若在屋宇天台加建組合屋、或在屋宇加建泳池,如規模予人會影響該屋宇結構之感,便需要申請。

    本案審理期間,庭上透露魚缸或「風水缸」等容積小的水池結構,建築業界一般不會當作「建築物」。惟該建築師卻指,理論上任何加建水池工程均需申請。他更指,任何人如向專業人士諮詢意見,「每一個(專業)人士」都會認為有需要申請。

    該建築師又補充指,不同用途的地段有不同承重考慮,如只供行人行走的道路,「唔會設計到可以擺車」。至於屋宇內只供人行走、或只作園景用途的地方,若「突然有缸水喺度」,即使入則申請,署方亦不一定批准

不過他透露,有客人認為加建建築物風險不高,在沒有入則申請的情況下,自行加建;只因當局沒有執法,才可「過骨

如今潘樂陶被裁定罪成,日後行內人士又會否因此勸客人在加建水池前先行向當局申請?該建築師相信確會出現此現象,但他同時亦表示,現時法例對僭建的罰則阻嚇性不足,有市民即使僭建罪成,都不會拆除僭建物;甚至基於所繳交的罰款金額低,有人只會「當交租」。            記者鄭語霆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樓主| 發表於 2019-4-23 21:30:15 | 顯示全部樓層
司長涉瞞僭建申銀行按揭 警稱仍在調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被判僭建罪成,去年初上任前、同被揭大宅僭建的鄭,雖被律政司「放生」,惟她同時被揭涉隱瞞銀行,在申請按揭文件中未有提及地庫範圍。有政黨去年1月為此報警,警方回覆《蘋果》查詢指,有關案件現仍調查中。

      鄭若驊於2008年購入屯門海詩別墅1幢獨立屋,由她簽署的樓契及與渣打銀行簽訂的按揭文件中,描述物業一欄列明,大屋「由地下、一樓、二樓及天台以及花園和車位組成」,並無提及任何地庫;按揭文件引用的1993年合約圖則,亦無任何地庫。


    新民主同盟及工黨去年初先後到警署報案,工黨主席郭永健當時表示,鄭若驊身為法律界人士及擁土木工程背景,不可能不知道該屋有僭建地庫,惟仍以沒有提及地庫的圖則予銀行申請按揭,質疑其蓄意隱瞞,涉失實陳述。當時警方將個案列為「求警調查」,警方今日回覆《蘋果》查詢指,有關案件現仍調查中。  


      事件被揭發後,鄭若驊委任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處理案件,梁為避免利益衝突,亦委託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提供獨立法律意見,於去年12月發表聲明,指無證據顯示僭建物是在鄭若驊買屋後建造,或是她明知而展開的違例建築工程,並無足夠證據檢控她。


    除屯門獨立屋僭建外,鄭若驊持有的淺水灣海峰園低層單位、沙田駿景園及火炭金豪工業大廈的物業同涉僭建,屋宇署指鄭已委任認可人士清拆,故未考慮檢控。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港灣豪庭論壇 admin@mhvlive.com

GMT+8, 2024-12-22 23:12 , Processed in 0.015223 second(s), 16 queries .

Metro Harbor Village Forum #mhvlive X3.4

MHVLIVE © 2008-2024, Tai Kok Tsui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