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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上訴】 官斥對下屬立下壞例子 朱SIR上訴失敗要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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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15 00:12: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退休警司朱經緯因於傘運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去年12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囚3個月。朱早前就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並要求有條件釋放,原訟庭法官黃崇厚宣讀判詞,駁回其上訴,朱須重返獄中繼續服刑,在獄中過中秋。

法官於判詞提到,本案涉及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務人員犯法,一名奉公守法的市民有權期望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否則公眾對警隊信心將會動搖。法官特別提到,朱更於下屬面前作出犯法行為,令事情更加嚴重,社會大眾對警察該做、或不該做甚麼有合理期望。法官直斥朱的行為辜負社會大眾期望,更對下屬立下壞例子。

上訴與否則視乎相關費用是否足夠
朱聞判後表現冷靜,沒有望向支持者及坐於第一排的前妻,隨即步入囚室。大律師彭彼得表示有機會上訴至終院,但要先到囚室接見朱才再作決定;倘若決定上訴至終院,將會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記者問彭彼得會否對判決感到意外,他稱個人而言定必感意外,並中英夾雜激動反問記者,「你有眼睇,邊一棍打咗落條頸到?」

大律師彭彼得及後在庭外表示,朱不會申請擔保,上訴與否則視乎相關費用是否足夠。被問對上訴結果感到開不開心,他說:「你話開唔開心呀?佢都係執法咋嘛,以後香港仲邊有差人執法?」

警司協會發聲明,對高院就朱「在執行職務時所涉及案件」的判決表示失望,稱會「堅定不移地對朱先生及其家人作出支援,包括支持朱先生從法律途徑作出進一步上訴」。

現年58歲的朱經緯,早前被裁定於2014年11月26日晚在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恒。去年12月被裁定罪成後曾一度被還柙16天,及後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原訟庭法官黃崇厚於判詞中提到,朱是警務人員,即使他聲稱行使武力的目的是防止罪案發生,但法律不容許他可任意使用武力以達到目的,否則向一個只威脅要揮拳的人開槍也會變得合理。而在觀看控方的呈堂片段後,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決乎合片段內容,事主當時根本沒有侵略性、亦遵從警方命令;原審裁判官裁定朱並非真誠地相信事主對其同袍具侵略性;而即使他是真誠地相信,亦沒合理理據去作出揮棍擊打的行為,這些法官亦一一同意。

官:朱根本沒理據可行使任何武力
法官指朱根本沒理據可行使任何武力,同意原審裁決指「朱以警棍對事主所行駛的武力既非技術犯錯或微不足道,而事主所受的痛楚亦非輕微或微不足道」,認為朱確實非法使用武力,定罪有充分理據支持,並無不穩妥之處,駁回定罪上訴。

他續指,朱和同袍無疑在案發時處於非常困難時刻,但明顯地在他揮棍擊打前一刻,包括事主在內的市民只是在行人路上穩定地移動,沒有不遵照警方命令的跡象,更遑論作出具侵略性或帶辱罵成分的行為。

法官強調警棍是大威力的武器,朱高舉警棍,擊打時也並非沒有用力,擊中了事主接近頸部的位置;縱使擊打只有一次,卻絕非裝腔作勢,造成了實際身體傷害。

法官強調本案涉及公眾利益的重要元素,原審裁判官判朱即時監禁並沒有錯,雖然以4個月監禁作為量刑基準可說是重判,但鑑於本案的案情,判刑實屬合理範圍,原審裁判官給予一個月的刑期扣減已足夠。

朱經緯沒展示真誠悔意
法官指由於朱沒有展示真誠悔意,不適合判社會服務令,無論法庭多麼同情朱,亦儘管朱已被還押16天,並促請法庭下令有條件釋放,但法庭不同意這是正確做法,故駁回其上訴判刑的申請。

代表朱的資深大狀郭莎樂於上訴時曾提出,根據足本的蘋果動新聞片段看到,當晚朱事前曾在馬路驅趕人群,可準確顯示事發經過,並令法庭得知當時現場激烈情況,而原審裁判官誤解了當時情況,以致未有裁定朱當時正確地判斷事主鄭仲恒具侵略性。郭莎樂並指相關片段顯示,鄭當時在現場數度停留並喝罵警員,屬最後離開現場的一群,可見他並非如他所言般只是普通途人,而是挑戰警方的活躍示威者。上訴方認為鄭證供矛盾,誠信成疑,但原審裁判官全盤相信鄭的說法。

大狀又於上訴時指,朱於判刑前已被還柙16日,懲罰已足夠,希望改判有條件釋放,令他不會留有監禁記錄;並指朱想求職,但怕會有人騷擾其僱主。

【案件編號:HCMA70/18】

記者蘇曉欣 楊思雅

●歷時3年多

2014年
●11月25日
警方於佔旺區武力清場,時任特首梁振英呼籲市民待清場後前往消費,為商戶打氣。
●11月26日
大批市民響應梁振英呼籲到旺角「鳩嗚」,朱經緯用警棍打途人,其中一名被打途人鄭仲恒3日後投訴被朱毆打。

2015年
●5月20日
投訴警察課認為鄭稱被朱毆打的指控無法證實,但監警會不認同,要求改為證明屬實。
●7月10日
監警會舉行特別會議,投訴警察課建議將朱的指控改為濫用職權,監警會堅持朱的行為屬毆打。
●7月17日
投訴警察課同意指控屬毆打,但認為證據不足,建議列作無法完全證明屬實。
●7月22日
在朱退休前一日,監警會舉行第二次特別會議,維持朱的毆打指控證明屬實。
●10月9日
監警會啟動程序,促投訴警察課回覆朱案最終調查結果。
●12月14日
投訴警察課考慮律政司意見後,同意將朱的毆打指控列為證明屬實,向朱發警告,並須記入分區報告檔案。

2017年
●2月9日
鄭仲恒促律政司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起訴朱,否則考慮提私人檢控。
●3月31日
警方起訴朱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12月18日
朱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柙候判,在獄中過生日、聖誕及新年

2018年
●1月3日
朱被判監三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9月14日
朱上訴至高院,申請被駁回,須重返監獄服餘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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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由囚車押走(謝榮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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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謝榮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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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今午步入法庭(中)(謝榮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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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的前妻原打算入囚室,但等了一會便離開。記者問前妻會否對判決感失望,前妻未有回應(謝榮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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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彭彼得(謝榮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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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以警棍襲擊事主
 樓主| 發表於 2018-9-15 00:17: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朱SIR須重返獄中 撐警大聯盟高叫:林鄭月娥下台

十數名支持朱經緯的「撐警大聯盟」市民,在得悉朱上訴失敗,要重返獄中過中秋後,在庭外高叫「法治已死,香港沉淪」、「特首無能,香港已死」、「警察抗暴,被拉被鎖」、「林鄭月娥下台」等口號,而愛港之聲、珍惜群組等團體同時在執拾物品離開。




今午有近百名支持者到庭撐朱經緯,坐滿整個法庭延伸大堂,曾替朱撰寫求情信的退休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羅夢熊、朱的前妻均有到庭聽取判決。坐在法庭延伸部分的支持者聞判一臉愕然,部分人直至散庭後始從記者口中得知判決,即低聲說「仆街」。有數名支持者落淚,不斷用紙巾拭淚。




記者鄭語霆 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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