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暴動及參與暴動等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時,疑再有人在庭內拍攝陪審團。昨日散庭後有陪審員主動向法官傳紙條,表示看到公眾席上有男子向他們影相。法官隨即下令所有公眾席人士不得離開,亦不准再使用任何電子儀器,多名保安及執達主任看守法庭通道及門口。法官詢問有多少名陪審員看到有人影相,及該拍照人士是否仍然在場。陪審團書面回覆法官,該人士仍然在庭。法官隨即下令警方跟進,警方於庭上帶走一名操普通話男子,並下令傳媒不得報道此事。
至今早開庭,該名涉嫌拍照男子仍到庭旁聽。控方交代警方正進行調查,初步未有檢驗到該男子手機有任何照片,並稱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22條,申請禁止該男子進入法庭內聽審,以免影響陪審員,但容許該男子可到法庭外的延伸部份透過視象系統旁聽案件。法官最終同意有關申請,並警告該男子若果違反禁令或會觸犯刑罰,最終該男子由執達主任陪同下即時離開法庭。
午休後控方再稱警方暫已完成調查,經法證檢驗後證實男子手機內沒有法庭相片,調查暫告一段落,希望法官可向陪審員交代事件,並申請刪除報道禁令及容許該男子入庭聽審。法官同意有關安排,但稱考慮到陪審員對該男子有一定印象或感擔憂,亦擔心陪審員不時會留意該男子一舉一動不能集中聽審,故繼續禁止該男子進入法庭內旁聽。
法官及後向陪審團解釋有關情況,表示警方經法證後沒找到相關相片,相信或只是一場誤會,再向陪審員稱不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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