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今於求情時呈上40封求情信,當中包括12名處長或助理處長級的警務人員,以及兩名已退休的警務處長鄧竟成及曾偉雄。另外有4名立法會議員替朱經緯寫求情信,他們形容被告對社會有貢獻,對警隊效忠多年,提及被告的表現曾獲行政長官嘉許,被告亦曾代表香港,前往澳門訓練澳門警隊。
辯方又重提事發時有500至600暴徒衝擊警方防線,令被告覺得有需要使用武力。整件事件被告只是「判斷錯誤」、「計算錯誤」,這就是他的罪責。
辯方又將矛頭放到事主鄭仲恆身上,指他不應留在現場,又質疑對方是衝擊者。裁判官錢禮質疑,案中根本無證據指出鄭是衝擊者,更何況她已裁定鄭是途人。辯方指重要的是被告的覺得,他認為對方是500至600名衝擊者之一。
辯方最後指希望接納感化官的建議,或判緩刑,因為被告重犯機會微,亦懇請法庭謹記朱經緯服務社區多年,並非「人民公敵」。整個社區均因佔領事件受苦,相信連控方及裁判官本人也是,惟錢禮微微扁嘴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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