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指片段見到警方用警棍打其他途人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在傘運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案,事主鄭仲恒下午繼續作供,控方在庭上播放一段DBC片段,裁判官問及鄭看不看到約有14秒時間,警方有用警棍打其他行人路上的人?鄭表示同意裁判官的觀察。
片段中拍到鄭仲恒遭被告朱經緯打前約莫3秒曾面向警方。鄭表示他當時向警方表示「唔好打,我哋路過咋!」,希望警方不要打他。片段亦拍到,鄭中棍之後立即用手掩頭。
主控問鄭當天有沒有任何時刻不遵守規則,鄭強調他當晚從來沒有違反警方指示,片段正確反映當晚情況。
鄭指事後他到沙田一間診所求診,醫生在他要求下撰寫了醫療報告。鄭表示頸傷持續了約一個月。控方開案陳詞曾透露,醫療報告提及鄭左邊後頸有傷勢,醫生形容為直條型的紅腫。
鄭在律師建議下於同年11月29日到警察投訴課投訴。當時他從報章得知被告朱經緯的名字,其後鄭向警方提供了三段涉案新聞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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