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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5 22: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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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佬潘不眠不休以打倒法團中唔聽佢之笛的人為人生第一目標:
做d野包括:
1. 在癲佬網中以jp及無數化身(例如good coffee)出帖中傷, 24小時對住個電腦
2. 寫足洋洋數十萬字去插人, 似足文革時的紅衛兵
3. 請人在街派了二次傳單, 用銀行過數唔敢露面, 正鼠輩
4. 二次郵寄匿名信給港灣全體三千六百戶(同時又宣傳自已個癲佬網,露出尾巴)
5. 寫了無數投訴信給政府各部門, 各大傳媒
6. 莫須有地出了十數封律師信給街坊及法團, 當街坊追問其律師時又無左回事
7. 入稟土地審裁處告法團..結果虎頭蛇尾, 拖了年多後不了了之(因為明知輸硬,窮鬼賠唔起訟費)
8. 2009 夾埋一癲婆誣告街坊刑毀, 結果被法官(Johnny Chan)狠批為不可信的證人, 結果街坊沉冤得雪!
9. 2009-1-11 下午在平台指罵Teresa(當時委員)两母女。
10. 2010-2-28 晚上在惠康走廊指罵Teresa两母女,繼而飛撲用手機攝錄二人、掟短片上網說Teresa刑毁、報假案。
11. 2010年尾,癲佬潘在地產網放盆賣樓,給街坊看到,牠竟癩皮地說清潔工人偷拍他家及由其電腦偷取相片。(網上搜尋結果http://s848.photobucket.com/albums/ab49/i_phonebuster/)
12. 2008年尾誣告街坊刑毀佢架車, 指証某某數人. 某某有不在港灣証據. 警方查過車塲錄影. 並無起訴街坊任何一人. 懷疑他在外被花(或自花), 回港灣報假案. 亦不排除與被清盤有關, 但jp卻完全無透露於警方, 以助警方查案. 玩陰毒: 隱藏私惡, 要抹黑街坊. 明知不能入罪,揾警方煩下你都好.
13. 自己屋企魚死掉, 也屈街坊落毒. 教育家有教無類, 癲佬潘有屈無類.
14. 2009-1-16 晚上在屋苑範圍內及一支燈柱上貼上誹謗二位街坊的單張, 再指使黃9報管業,當保安員清除屋苑範圍內的單張時聯同二名走9拍片並擲上youtube加鹽加醋,同時又將一張完美無瑕的單張scan上癲佬網, 自編自導自演都無你咁好氣!
15, 16, 17 (post#26,27)
18. 2011-4-11 再度連續二天唔知醜聯同傻佬笨豬在早上人流最多時當街派造謠傳單去抹黑法團(今次無$買郵票或請人代勞), 結果, 2011-4-14法團會議上沒有一位出席業戶受到造謠傳單影響, 又枉作小人白費心機啦,正白痴
http://www.mhvliv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2&extra=&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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