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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揭警多次署內虐犯 逼男童雷射筆自照眼 威脅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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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9-20 01:54: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反送中運動持續逾百日,警方濫暴及濫捕情況未遏止,更越揭越醜惡。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揭示警方在拘捕時犯下最少6種罪行,示威者被制服後不但遭毒打,有人在警署內被警員以硬物打雙腿,更被警員以雷射筆直射眼睛;有人目睹警員強迫一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眼睛20秒;大量示威者亦被延誤送院,有被捕人士遭拖行及被警棍打傷後等足8小時才送院。組織狠批警隊有明顯報復心態,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部份更構成酷刑,違反國際人權法。


記者 鍾雅宜 于健民


國際特赦組織今年9月5日至12日訪問了21名被捕人士,收集了來自律師及醫護人員等的證詞,發現自6月大規模示威以來,警方濫暴日益嚴重,不但對被制服人士施以不合理暴力;有被捕者更在警署及警車等警隊設施內被虐待;警方亦無理對示威者作全裸搜身、拖延將傷者送院及讓其接受法律支援,及進行濫捕。


組織透過訪問,發現警察暴行主要出現在拘捕前和拘捕期間,多宗個案顯示虐待行為似乎是對被捕者不合作的懲罰,甚至是酷刑式對待。在21宗個案中,逾85%(18人)因被毆打入院,大部份住院1至2日,3人留院5天,最長要住院逾一周。被捕人士傷勢包括手臂多重骨折、臉上骨折、頭部有一處或多處傷口需縫針,甚至有人被捕時神智不清,有人眼睛被警棍擊中後,再被胡椒噴霧噴眼。


組織接觸到一名8月在新界示威後被捕的男子,他拒絕回答警方問題後被數名警員毒打,威脅若他保護自己就會打斷他雙手。他說:「我覺得自己雙腿被硬物打,一人把我翻過來,把膝蓋壓在我胸前。我感到骨頭疼痛,嘗試大叫,但無法呼吸及說話。」其間有警員撐開其眼睛用雷射筆直射其眼,反問他是否喜歡用筆照人,他因骨折和內出血留院數天。


另一名8月在深水埗被捕的男子,警員要求他將電話解鎖被拒,威脅他要電擊其生殖器官。他扣留時更目睹多名警員強迫一名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眼睛約20秒,警員對男童說:「如果你那麼想用筆照向我們,你為什麼不照照自己?」但受訪者未有披露男童年紀。


組織亦指警方拘捕時使用過度武力越趨嚴重,幾乎所有受訪者均指即使無反抗,被捕後亦被毆打。有男子8月時在尖沙嘴被速龍小隊用警棍打頸和肩膀,將其臉壓在地上及踢傷,三名速龍壓在他身上令他肋骨劇痛,禁止他發聲及反問他是否當自己英雄,他因肋骨骨折等留院兩天。有女被捕人士聲稱被要求全裸搜身,更被女警嘲笑侮辱。


國際特赦組織稱受訪者擔心被報復,不願公開身份及傷勢相片,但組織已核對醫療紀錄,有證據顯示警隊有明顯報復心態,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違反國際人權法。按國際人權法,警察只能在絕對必要時使用相稱武力,並盡量減少傷害。他們認為虐待行為普遍,警方不再能自己查自己,呼籲港府進行獨立及公正的調查。


曾在前線協助示威者的公立醫院王醫生(化名)稱,示威者從遠距離用觀星筆射向警員,若警方有保護裝備,理論上難受傷害;但若警員極近距離用雷射光線直射被捕者眼睛,則會造成較嚴重傷害,反映警員一向對被捕人士報復,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擔心未來示威中,警方武力會對示威者造成永久傷殘,如水炮車射中示威者,或令他們撼到硬物以致頭部重創,或有生命危險。


警方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重申尊重被羈留人士尊嚴和權利,如被羈留人士要求或值日官認為他們需接受治療,會將其送院;在不妨礙調查過程下,被羈留人士會獲安排尋求法律援助、與親友聯絡等。警方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會使用最低武力。任何被羈留人士於羈留時有不滿可投訴,投訴警察課會公正調查。

 樓主| 發表於 2019-9-20 01:56:36 | 顯示全部樓層
【逆權運動】被捕骨折者求醫遭警留難 醫護斥傷勢唯一可能遭虐打

就醫是被捕者的應有權利,但國際特赦組織訪問多名於反送中示威活動受傷被捕人士,大部份人向警方表示求醫後,警方5至10小時後才肯送他們到醫院。有示威者被警方拖行致流血不止,但警察竟不准他抹走身上血迹,直至落完口供為止。有被捕期間手部多處骨折的示威者要求就醫後,警方仍帶他到拘留所,雙手反扣背後數小時,承受難以言喻的痛楚。

記者 于健民
國際特赦組織的實地調查報告指,受訪者要求就醫後,警方多要求先完成一系列如收集指紋、錄口供等程序後,才肯送去醫院,質疑警方借機向未有律師支援的被捕者施壓。例如一名上月在銅鑼灣被捕的示威者,被送抵拘留所時口、鼻一直流血,警方堅稱「如肯盡快落(完)口供,你才可以去(醫院)」。結果,被捕者花近5小時完成程序後,留醫兩日。

另有男示威者被捕時遭警員於路面拖行及用警棍毆打,臉上及身體多處受傷;到警署後他要求就醫,但警察不單要求先錄口供,更不准他擦走身上血迹。7至8小時後,他才獲送去醫院,最後留醫超過1星期。

報告形容最「過份的」(egregious)個案,是一名同於8月被捕的男子,他被制服時手部已多處骨折,隨即要求去醫院,但警方先帶他到拘留所,其間他雙手一直遭反扣背後,直至數小時後完成程序。他指當時曾向警員表示感到異常痛楚,但不獲理會;有兩名知情醫護向組織表示,男子所受的傷極其嚴重及罕見,唯一可能是遭受嚴重虐打。
報告指出,無理地不准傷者求醫是違反人權,延醫更可能耽誤病情;組織發現,有被捕人曾在錄口供前獲准就醫,證明警方容許做法,但非每次實行。組織亦留意到不少被捕者與醫護人員交談時,警員拒絕離開,被捕者私隱蕩然無存,有人更因此向醫護人員「講大話」,例如訛稱因跌倒受傷而非被警察虐打。

曾在示威場合任急救員的王醫生(化名)認為,不少示威者被捕時都大量流血,雖沒生命危險,但須承受巨大痛楚,若任由傷者長時間流血,可造成傷口感染等嚴重後果;其間若繼續受警察嚴刑逼供,心理壓力加大,「傷口就更痛,又係變相一種折磨。」他認為警方拒絕即時送傷者到醫院,已是極不理想,擔心隨着警方武力不斷升級,終有被捕者因為延醫導致身體永久創傷。

 樓主| 發表於 2019-9-20 02:00:11 | 顯示全部樓層
克警暴行個案細節流出 陰濕抓示威者受傷部位:是否這處?
被捕人在扣留期間被打   個案一:

一名8月在新界示威時被捕的男子,扣查警署時因拒絕回答警方問題後而被數名警員毒打,威脅他若保護自己就會打斷雙手,他雙腿被硬物打,警員又將膝蓋壓在他胸前令他無法呼吸,有警員更用雷射筆直射其眼睛,反問:「你不是喜歡用它指着別人嗎?」他因骨折和內出血留院數天。


個案二:

一名男子8月在深水埗被捕,他拒絕將電話解鎖,警員威脅要電擊其生殖器官;他又目睹多名警員強迫一名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的眼睛約20秒。


被捕時虐打被制服人士   案一:

一名於8月在尖沙咀示威中被捕男子,被速龍小隊從後用警棍打他頸和肩膀,將他的臉壓在地上及以腳踢,三名速龍亦壓在他身上,叫他閉嘴,反問他是否當自己英雄。


個案二:
一名年輕女子7月在上環被捕,她走避被警員從後用警棍打;她雙手被索帶綑綁後,警察仍繼續打她。


個案三:
兩名被捕人士指他們雙手被綁後,面罩被警方除去,警方仍在旁不斷施放催淚彈,令他們長時間吸入催淚煙。


個案四:
有人在被捕期間指自己受傷要求送院,警方刻意大力抓住其受傷部位,並問「是否這處(受傷)?」


無理搜身   個案一:

有女被捕人被女警要求在警署作全裸搜身;期間女警嘲笑及侮辱女被捕人,女士被搜身後,持續數周均感抑鬱。


被捕人士被延誤送院   個案一:

有男子8月在銅鑼灣被捕,口鼻受傷流血,被送到拘留設施後仍一直流血,警方威脅他要錄口供後才可送院,他在4至5小時後才送院。

個案二:
有男子被捕時被警方在行人路拖行及警棍毆打,最終住院逾一星期,他即使面部和身體受傷,亦被要求先錄口供,在警署等7至8小時才送院,期間警察拒讓他擦掉他臀部的血和污垢。


個案三:
男子8月被捕,手臂多次骨折,被捕後已要求送院,但雙手被索帶綁住數小時,即使告訴警方手臂斷裂亦未被理會,醫生指其受傷情況嚴重和罕見,只有嚴重和毆打才引致。


個案四:
有受訪者稱警方威脅不容許被捕人士單獨見醫生,有人唯有無奈向醫護人員講大話,未有提及被警方毆打而受傷,因擔心會受到虐待。


被拖延接受法律援助   個案一:

有數名受訪者稱,他們在8月11日及12日在新屋嶺被扣留,有警員稱因該處沒有電話網絡而拒讓他們致電律師。


個案二:
有人在北角警署被扣留時,多次要求見律師,但在錄口供及搜屋後、等了8小時才能致電律師,在12小時後才見到律師。


濫捕   個案一:

兩人分別在8月被捕,他們稱只是外出買食物。


個案二:
一名年輕男子8月被捕,他與女友外出,走到一個公廁時遇上防暴警察,他因恐懼警方而逃離現場,卻遭到警方打及濫捕。


資料來源:國際特赦組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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