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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要求立法會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確保明白包括「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等3條《基本法》條文。已報名於新界東參選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有意於九龍西參選的社民連正副主席吳文遠、陳德章日前分別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指選管會違反《立法會條例》及《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由於參選的提名期周五截止,法庭今午處理申請人緊急聆訊的申請,法官最終拒絕兩人要求周五5點前處理案件的申請,須與一般案件一樣排期審理,預計法官將於8月中或以前決定是否受理案件。
法官宣布決定時指,上訴庭已有案例表明,基於選舉有選舉呈請的補救機制,法庭不應處理有關選舉的司法覆核,並指以梁天琦的案件為例,因他未有簽署確認書,選舉主任亦未決定其提名是否有效,若最終結果是選舉主任認為有關提名有效,則顯示確認書對梁沒有影響,而若梁被裁定提名無效,則梁可在選舉後申請選舉呈請。
代表申請人的李柱銘在陳詞指,現在的安排是破壞公眾對選舉制度的信心,認為多等一日也嫌長,法庭不應容許選舉在黑暗中進行,又指如果等選舉後始做呈請,即使申請人贏官司,亦要等重新選舉,是剝奪了申請人的權利。
法官則反問,即使可以緊急聆訊,惟最終司法覆核失敗,案件上訴至終院,分別並不大,李柱銘指,應假設申請人勝訴,並指如果覆核失敗,申請人會考慮是否簽署確認書。
現時新界東的參選名單有林卓廷、容海恩、梁天琦、方國珊、李梓敬、葛珮帆、張超雄、范國威、陳克勤、侯志強、鄧家彪、楊岳橋、梁國雄、陳志全、麥嘉晉、李偲嫣、廖添誠及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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