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始終是新經濟的靈魂所在,而中國作為後發國家,也在趕超之中模仿學習,如近年專利申請數量已經超過美國,關於中國創新能力的討論也重新開始。中國創新能力究竟如何?從“山寨大國”到“創新大國”如何跨越?創新的指標如何界定?
“中國為何創新不足”一直是個很有熱度的話題,這個討論的前提在於大家對中國創新不足已經有了某種程度的共識。然而最近風開始轉向,在一些國際機構發布的國家創新能力排名中,中國的排名大幅提高。日前學者朱天在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發表的題為 《中國創新不足嗎?》一文中,也基於中國最近幾十年發表的 論文和專利授權數量的增長,認為中國創新的能力已經超越了“發展中國家”和不少“發達國家”,在與向最好的“發達國家”接近。我相信很多人都認可近幾十年中國在科技創新方面的進步和成就,但果真如朱教授所說“中國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開始向創新型經濟迅速轉型”嗎?
為了讓這個討論在同一個框架下進行,有三個方面值得註意:首先,把“創新”定義為“科學和技術創新”;其二,採用什麽水準和質量的科技創新來比較。例如錢學森之問“為什麽解放後的中國教育體系沒有培養出像民國時期那樣的大師”,他把創新水準定位在民國大師級別及其這些大師所創造的科技成果,而不是用SCI論文和專利授權來衡量;其三,與誰比較,人們可以進行歷史縱向比較,也可以橫向選擇一些國家或者地區進行比較,而比較國家的選擇指標也可以很多,例如像人均GDP這樣的經濟指標,也可以採用文化、制度、人口等指標。
正因為評判的選擇如此之多,關於中國創新是已經轉型為“創新型經濟”,或者創新仍然“不足”,就可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在選擇指標之前,首先需要明瞭這個討論的目的是什麽:是為了找出與優勝者的差距而進步、還是與落後者比較讓國人感覺良好,或是在回答“為什麽”之前,做一個較全面的比較從而瞭解中國在人類創新光譜中所處的位置,從而避免陷阱、找到前進的方向?顯然,最後一種選擇最為理性和全面,但這個問題實在太大了,很多專門研究科技創新的學者逐步把這個宏大的圖畫拼湊起來。
科學論文和技術專利授權被很多人常用做“科技創新”指標,這個指標雖然數據比較多,用起來方便,但有不少明顯的短處。首先,無論是論文還是專利,都不是科技創新本身,而僅僅是反映創新的一種“中間載體”而已。況且,這個“中間載體”的質量差別巨大,只有極少數可能成為偉大創新而讓人類受益。
就科學論文來說,往往是一項好的原創科研結果跟隨著大量的反復驗證、看似聰明卻可有可無的討論、以及大量的平庸延展和應用而已。科學家和科學論文的質量呈現金字塔結構,例如在2002年到2012的11年間,站在金字塔頂尖的是拿到諾貝爾科學獎的87人(沒有中國大陸科學家),下麵是湯森路透公佈的論文被引最頂尖的1%的3215名科學家(其中中國大陸112名),再下麵是那些在SCI/SSCI發論文的三十多萬學者,而全球參與科研的學者可能超過千萬。無情的時間只會記住那些曾經照亮歷史的偉人和他們的思想,因此除了那幾位拿到諾獎之人可能進入史冊,廣大辛勤的芸芸眾生和他們的論文會很快會被歷史忘卻。
目前中國各大學和研究機構,推動論文發表的機制是強有力的,老師和科研人員的工資和升級都與發表文章的數量以及期刊影響因子掛鉤,大量的研究生也都有發表論文的指標。上次我採訪美國《科學》雜志主編McNutt博士時,她曾提醒說:“有些來自中國的論文不是帶著客觀冷靜的風格來寫的,這些作者似乎在推銷其研究結果而不是作為一個獨立的研究者去探索科學真理。”我相信中國“群眾運動”式的科研推動對學習、跟進、科普和參與全球科技對話是有益的,但如果一個社會浮躁地、系統性地以功利作為激勵手段的,它會可持續地產出流芳百世的科學家和科學成果嗎?
就目前中國專利體系與發達國家比較來說,曾為中國公司代理國際半導體、電子、生物醫藥、化工等專利案件的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Jones Day)的專利律師陳熾先生認為,發達國家衡量一項專利的質量通常有三個基於市場的判斷標準:第一,該專利是否在保護期有效阻止競爭對手做同樣的產品,從而使創新者獲得壟斷利益。第二,如果有人試圖侵權,該專利是否能作為創新者起訴侵權者的有力武器。第三,創新者從該專利可以獲得的專利許可費是多少。
陳先生在國際專利訴訟方面有超過二十年的從業經驗。他還說,目前中國企業的專利數量雖然迅速上升,但質量很差。在他熟悉的醫藥行業,國家十二五規劃提出了推出30個新藥的目標,但到現在“十二五”即將過去的時刻,“重磅炸彈”型(超過10億美元銷售)藥品一個也沒有推出。在國際專利訴訟官司中,極少看到中國企業作為原告起訴他人侵權的報道,而中國大學和企業從專利授權中獲利數量也很少。
在談及造成中國專利數量突飛猛進而質量差的原因時,陳熾先生認為中國非市場性因素政府激勵政策太強大了。對於很大比例的中國企業來說,申請專利的首要動力是獲得政府“高新”企業的認證從而能夠大幅度減少稅務並得到許多政策性補貼。對於藥品企業來說,由於藥品價格由政府定,拿到專利後可以把所生產的仿製藥當成“新藥”從而可獲得更高的定價。一些地方政府還對企業申請專利提供現金補助。對於企業、大學和科研單位的個人來說,有專利意味著為晉升加分、得到現金獎勵,甚至進入某種“人才計劃”長期得到不菲回報。
可以說,無論是論文還是專利,中國各級政府的行政手段是推動數量增長最重要的動力。
中國也有很小部分企業忽略這些政府激勵而與國際市場接軌,它們是中國最優秀的企業,例如華為。經過多年的耕耘,華為已經積累了大量國際國內專利,這些知識產權為華為與其他通訊巨頭進行專利交叉授權貢獻很大,因此在國際市場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像華為這樣已經成為國際商業巨頭的科技企業,也還未能在任何技術方面形成壟斷,也沒見他們主動起訴其他人侵權。也就是說,他們還遠未達到專利質量的最高境界,只是把專利當成防禦性工具而已。
那麽,數量的增長是不是必然導致質量的提升呢?陳先生認為如果專利數量成長是市場力量推動的,那麽這個邏輯是成立的。但如果是由非市場力量來推動,就會對整個系統造成扭曲,除了浪費了大量的納稅人的資金,對中國創新環境還會造成實質損害,因為社會可能會陶醉於數字達到世界第一的喜悅而失去前進的動力。更有害的是,很多有才華的科研人員把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生產低質專利和論文之中,而失去了進行重大創新的機會,而那些因為投機取巧從事低質知識產權的生產者的“成功”又會誤導下一代有才華的年輕人走上不追求重大創新而去創造一些讓領導高興、讓自己獲小利的低質量“專利”和“論文”的歧途。
從比較的對象來說,採用所謂“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這種概念,進而把中國分到“發展中國家”組,於是輕松得到“小組冠軍”的稱號可以讓中國感覺很有正能量。但中國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一些省市無論是人均GDP、或經濟總量和人口已經超越了很多發達國家,因此再拿“發展中國家”說事已經沒什麽意義了。如果回顧長歷史跨度的科技發展史就會發現,盡管在工業革命之前人類一直在生存溫飽線上掙扎,但每個時期都有一些最偉大頭腦脫穎而出,為人類留下劃時代的科技成果。可以說無論是古代中國還是現代中國都完全有經濟能力養得起一批專門從事科研的專才。事實上,科技發展一般超前經濟發展,因此就因果關系來說,科技往往是“因”而經濟是“果”。
在比較對象的選擇上,我認為日本是一個特別值得研究的國家,因為中國這幾十年更像是在重復日本的發展路徑。日本是一個樂於學習也善於學習的國家。二戰之後,日本經歷了一段經濟的高速發展時期,同期的科技創新也蓬勃發展,其主要動作是快速吸納歐美科學革命和工業革命的成就,早期也是大量模仿他人的產品,後來有了一些科技的創新和管理創新,至今為止有十九位日本科學家獲得諾貝爾科學獎,也出現了像索尼這樣被喬布斯當成榜樣的技術創新公司。二十多年前,大量的日本成功經驗和日本引領全球的言論充斥媒體。然而正當歐美社會對日本的迅速崛起驚奇不安的時候,這一曲高速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的美妙音樂慢下來了。這個過程和結果有什麽值得中國思考的東西?
就判斷中國是否進入“創新型經濟”這個問題來說,用載入史冊的科技重大創新來衡量也許更具有歷史理性。我和學生們構建了一個“人類歷史重大科技創新成就數據庫”,每一個條目都必須是公認的人類首創。目前該數據庫收錄了2795個條目,其中技術成就1724條,科學1071條,包括了所有獲得諾貝爾科學獎的成就。數據庫里最近的一條中國技術是雜交水稻,這項成就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由丁穎先生開始,經過很多農學專家的改善,最後由袁隆平先生的團隊推向廣袤的農田,踏踏實實地造福了人類。我們收錄的最近一條中國大陸創造的科學成就是明朝朱載育先生於1580年發現的“十二平均律”,這項成就未必有多大的商業價值,但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中,這種沒有功利之心的科研實在太少了。
因此,如果把中國向“創新型經濟”轉型標準定為大陸本土科學家拿到第一個諾貝爾科學獎,並且有大陸本土的企業做出一個引領世界並能記入人類史冊的新產品,這對於一個經濟總量世界數一數二、占世界人口20%的大國來說,要求不算高吧?
from 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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