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民政事務局日前建議,讓透過象徵式租金獲得批地的七十三個私人會所或體育會,每月對外開放時間增至最少四十小時;但一項調查顯示,九成受訪學校及社福團體,均不知道有關私人會所原來可供外借。
負責調查的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宣傳不足,又不滿當局最新建議,有意租場的機構日後自行聯絡有關會所,認為當局放棄了原有的監管角色。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過去兩個月向逾一千所中小學、體育總會及社福團體發放問卷,成功收回逾二百份問卷,發現逾一百八十所中小學並不知可以根據地契條款,向私人體育會所借用場地,只有十八間表示知道。得悉可以借用的一成團體之中,六成在過去三年都未曾成功借用會所。
陳淑莊批評,政府沒有積極發放消息或進行宣傳,令絕大部分受訪機構不知道可以透過政府,借用私人會所的場地;根據最新建議,有興趣的機構日後可以直接聯絡有關會所,她關注政府不再擔當「中間人」,似有意淡化監察角色。她認為,當局有需要時應動用「尚方寶劍」,收回未有按照規定開放場地的會所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