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一期《審計報告》昨日出爐,力數學券幼稚園雜費高昂及租津制度漏洞等「五宗罪」(見表)。報告批評教育局只審批學券幼園的學費及膳食費,但其他如校服、書簿文具及活動收費毫無規管,令全港13萬學券家長平均每年要負擔逾3000元雜費。報告不點名批評有幼園每年的雜費收入過百萬,相當於學費兩至四成,更有幼稚園單辦慶祝會,一年收入已高達50萬元。 教育局正檢討學券制,並籌備長遠落實幼稚園免費教育。教育局長吳克儉回應稱,會在檢討時處理審計報告揭發的問題,若有個別情况有取巧的話會找出來處理。教育局補充,將要求幼園披露仔細的雜費費用,其他如租金津貼制度及薪級表等會交由早前成立的專責委員會討論。 教局:將要求披露仔細雜費 審計報告指出,2010/11學年有37%學券幼稚園帳目錄得淨虧損,參加學券的幼稚園正逐年遞減,受惠學生比例亦由86%跌至79%等,促教局關注。 報告批評學券幼園收取雜費卻無王管。根據審計署去年底收集121所學券幼稚園的2011/12年度資料,學校平均收取多於4項雜費,每名學童每年需繳逾3000元雜費,有關收入相當於學費收入的24%至44%不等。有幼稚園於該年度共有136.7萬元學費收入,但雜費收入亦高達60.2萬,相當於學費的44%。 教局只審批學費午膳費 此外,教育局只審批學費及午膳費,其他雜項收費則毋須審批,幼園亦毋須詳細披露,家長難清楚掌握。據當局要求,學校只需於供家長選校參考的《幼稚園概覽》中披露午膳(如適用)、校服、書包及學習材料費,其他諸如文具、茶點及校車費則毋須披露。 審計署發現,受訪幼園毋須披露的雜費收入,佔該等學校總雜費收入高達59%至73%不等,當中包括生日會、畢業禮及註冊費等,全皆不受規管。報告不點名發現,有半日制幼園於2010/11學年收取119萬元雜費,當中57.7萬(逾48%)來自學生慶祝活動費。 幼園協會:不信有靠雜費賺錢情况 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表示,通脹下學習材料來貨價愈來愈高,部分規模較小的幼園不但難找供應商,更難於爭取折扣。她解釋,幼稚園一定不會強迫家長交費,如個別活動及材料費用,都會徵求家長同意才收取,故她相信不存在幼園靠收取雜費「賺錢」的情况。她表示,若當局要求幼園遞交雜費收支明細,業界會樂意配合。 審計署建議教育局定期檢討學券制,因應學費「封頂」、當局應在參考通脹率外,按個別情况調整學費上限;報告又促請當局訂立更明確指引,確保幼園收取合理雜費、並將收支列明於帳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