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小丑」、「大王」……菲律賓人的怪名數不勝數。但是,BBC記者麥吉文發現,箇中原因,並不全為搞笑。 初到馬尼拉的第一天,我來到距下榻處不遠的一家小咖啡館。
服務員是位面帶笑容的菲律賓女郎,胸卡上寫著名字----「屁股」(BumBum,英文口語裏的屁股)。
我瞪大眼睛又仔細看了看,心想,這可能是什麼搞笑的把戲,然後抬起頭來朝女郎笑了笑。
如果說名子叫「屁股」是幽默的話,看起來,菲律賓全國人民都有這種幽默感。
在菲律賓期間,我遇到過一個「斑比」(Bambi,童話故事中的小鹿)、三個「妖怪」(Bogies)、好幾個「小妞」(Girlies)、一個「花生」(Peanut)、一個「芭比」(Barbie),還有一個中年男人名叫「寶貝兒」(Babe)。
在菲律賓,三教九流,都能找到這樣的名字。
對有些人,這樣的怪名是小名、外號,有些則是真正的大名。但是,不管怎麼說,日常生活中,人們選擇使用的都是這些怪名。
就連總統都躲不過去。他的真名是「貝尼尼奧·阿基諾」,但是,幾乎所有的人都管他叫「諾諾」(Noynoy)。
總統有兩個妹妹,一個叫「小粉」(Pinky),另外一個叫「大膽」(Ballsy)。
沒有人會問,為什麼他們叫這個名字。阿羅約是菲律賓最受人尊敬的參議員之一,沒人覺得,名叫「大王」(Joker)是否會影響他的尊嚴。
「大王」,可是阿羅約議員的真名。據說,他的父親特別愛玩撲克牌。「大王」的弟弟名叫「勾兒」(Jack)。
菲律賓拳王曼尼·帕奎奧為了表示對英國王室的熱愛,將女兒命名為「伊麗莎白女王」,菲律賓人根本沒當回事兒。
語言障礙?
那麼,為什麼菲律賓人要給孩子起這類古怪、甚至不倫不類的名字呢?
這並不是因為語言障礙、翻譯問題。因為,大部分菲律賓人會講英語,英文水平至少也都到了一定程度,懂得其他說英文的國家,人們不會給孩子起名「屁股」。
在一次有律師、學者、商人參加的晚餐會上,我小心翼翼地提出了這個問題。
許多人非常吃驚。他們真的從來沒有想過這樣的名字有什麼負面的內含。
菲律賓的華人,也沒有擺脫怪名的影響。華人的姓大多是西化的漢語,但是有些情況下,菲律賓人愛搞笑的傳統也滲透了進來。
但是,隨著討論的展開,他們也都同意,至少在外人看來,這可能有點怪。沒過多久,在場的人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辯論。
有人說,也許這是因為菲律賓人喜歡孩子多多、三代同堂的大家庭。比如說吧,叫「寶貝兒」或者「蜜糖」的男孩兒,可能是家裏一代人中年齡最小的那個孩子。
兩歲的時候叫「寶貝兒」聽上去很合適,後來,「寶貝兒」不過是長大了,成了五十多歲、腦滿腸肥的商人,但為什麼一定要改名呢?
這是大名,而「小名」並不一定都是童年時起的了。
還有人說,起小名也可能是需要突出個性。
許多菲律賓人名字和父母一樣。比如說前國會議員艾斯·巴波爾斯(Ace Barbers,Ace是撲克牌中的A,也就是中國人說的「尖兒」)吧。
和「大王」、「勾兒」他們家一樣,艾斯被人叫做「尖兒」,家裏肯定也有撲克愛好者。
「尖兒」的大號叫「羅伯特」。問題是,他的爸爸和所有的兄弟也都叫「羅伯特」。「尖兒」本人肯定沒有覺得這是個問題,他給四個兒子統統起名「羅伯特」。
在這樣的家庭中,沒有外號,日子肯定也沒法過。
文化熔爐 菲律賓總統全名是貝尼尼奧•西梅翁•許寰哥,分別是西班牙語、希伯來語和漢語,只有小名「諾諾」才是真正的菲律賓語
晚餐會上的談話很快有了新進展。菲律賓是多文化的大熔爐。也許,這才是菲律賓人有怪名的原因。
總統本人就是一個典型。他的全名貝尼尼奧·西梅翁·許寰哥,分別是西班牙語、希伯來語和漢語,只有小名「諾諾」才是真正的菲律賓語。
菲律賓人最愛用的一個比喻是,菲律賓住了400年的修道院、50年的好萊塢。這分別指的是西班牙和美國的殖民統治。
西班牙人給菲律賓帶來了「姓」。統治者在1849年簽署法令,規定所有的人必須有姓。所以,時至今日,大多數菲律賓人的姓都是西班牙語。
但是,西班牙統治者給菲律賓的主要影響是天主教。因此,成千上萬的菲律賓人起名「瑪麗亞」、「荷西」(何塞)。
隨著美國的統治,菲律賓人有了自己的「布奇」(Butch)、「布菲」(Buffy)或者「朱尼爾」(Junior),同時也接受了人名「寧短勿長」的做法。
也許,正是這兩大影響,才讓菲律賓出現了「耶約瑪」(耶穌、約瑟夫、瑪麗亞的縮寫)一類的名字。
現任副總統就叫「耶約瑪」(Jejomar Binay)。
就連在菲律賓的華人,也沒有擺脫怪名的影響。華人的姓大多是西化的漢語,但是有些情況下,菲律賓人愛搞笑的傳統也滲透了進來。
我聽說過「凡·郭」(Van Go)、約翰·F·肯尼·迪(John F Kenneth Dee),甚至「艾凡·赫」(Ivan Ho)。
即便如此,有些名字仍然是不可思議。
見怪不怪?
父母為什麼要用星期幾或者最喜歡吃的甜點來給孩子命名呢?這個問題,許多菲律賓人的答案可能會是,「為什麼不能」?
在菲律賓生活了一段時間,我也習慣了怪名。
被引見給「丁克」(Dinky)、「傻瓜」(Dunce),或者看到書中的主人公叫做「乒」和「乓」(Bing and Bong),也覺得比較自然了。
事實上,我還開始有些喜歡菲律賓人的性格了。只有自信到一定程度,才會臉不變色、心不跳地接受這些名字,不管名字有多怪,一個人的職位有多重要。
出處: bbc 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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