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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仁心回應陳是否應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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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5 10:12: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案,終審法院駁回陳振聰申請上訴許可,意味著爭產案正式完結,陳振聰終極敗訴。
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主席龔仁心被問及陳振聰是否應受法律制裁,龔仁心回應時表示,「正大光明做事會好些,有些事唔係自己就唔係自己,中國人有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樓主| 發表於 2011-10-25 10:19:19 | 顯示全部樓層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千億爭產案,終審法院昨日拒絕了商人陳振聰的上訴,意味陳振聰終極敗訴。自認是龔如心情人的陳振聰,除了失去巨額遺產,還要負擔起總額逾3億元的龔家訟費及遺產管理費,下月25日也要再為偽造遺囑案提堂,準備到高等法院受審。
陳振聰昨日堅稱問心無愧,重申訴訟並非為龔如心的半分半毫,他接受訪問被問及下一步行動時,承認「我都唔知可以點」,再次強調「我無偽造遺囑……我畀人冤枉」。
有資深律師直言,陳振聰已受「輿論審判」,由於高院刑事案由陪審團下裁決,陳振聰要在高院扭轉敗局,會非常困難。
「對龔女士深感愧疚」
陳振聰昨日未有現身法庭,只由其弟陳振國到終院旁聽。大批記者在陳振聰位於山頂的寓所守候,但他一直未有現身,只是發表聲明指對裁決深感失望,「雖已竭盡所能,也未能履行龔如心女士生前所託付的遺願,對龔女士深感愧疚」。他說,過去4年無時不感到壓力,多謝親友支持,他堅持遺囑是真遺囑,又強調此次訴訟「絕非為龔女士的半分半毫」,他尊重法庭決定把龔的遺產交由華懋慈善基金管理,但同時希望該基金會善用遺產,社會亦可好好監察基金運作,讓善款得以幫助有需要人士。
龔仁心﹕光明正大好些
贏得龔如心遺產承繼權的華懋慈善基金,其理事會主席龔仁心歡迎裁決,指判決再一次證明「天地有正氣」,又暗諷陳振聰惡有惡報。他說﹕「一個人光明正大好些……不是你的便不是你的……否則遲早有報應。」他期望基金在半年至兩年內取得遺產,盡快開始做善事。
龔家昨晚在荃灣的如心廣場酒店設宴8席,招呼公司董事及親友,慶祝終極勝利,出席者包括龔如心生前好友、卓能主席趙世曾及其女兒趙式芝,有與會者稱有中方官員出席。宴會期間龔仁心的心情大好,在宴會尾聲應記者要求,親自帶領一眾賓客一起高舉V字手勢,以示終極勝出。
另外,內地多個地方政府及官方團體,包括甘肅省、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政府等,今日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刊A29),祝賀華懋慈善基金勝訴。
在爭產案原訟及上訴均敗訴的陳振聰,昨改用御用大律師John Katz伙拍資深大律師郭兆銘作代表,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華懋慈善基金則繼續由資深大律師張健利代表。終院經過3個多小時審訊,便駁回了申請。
被拒上訴終院
Katz在庭上指出,本案爭議財產涉及100萬元以上,陳有當然權利上訴至終院,又指案件涉及公眾利益。但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質疑案件與公眾利益無關。常任法官李義則質疑,本案爭拗在於陳手持的2006年遺囑是否真確,但即使陳勝訴後,仍要決定他是遺產信託人還是受益人,不見得陳立即得益,故不一定符合法例要求。
包致金及署理首席法官陳兆愷聽取陳方陳辭時,多番對其上訴理據不表認同;3名法官在雙方陳辭後,考慮數分鐘旋即裁定陳振聰敗訴,裁決理由將於稍後宣布,案件訟費將由雙方作書面陳辭後再作決定。陳振國昨獲悉兄長敗訴後仍略帶微笑,但無回應記者問題。
 樓主| 發表於 2011-10-25 10:33:01 | 顯示全部樓層
陳振聰終極敗訴 面臨偽造官司 罪成可囚14年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千億爭產案,連番敗北的商人陳振聰,昨日終極全輸!他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求獲受理進行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三位法官聆聽完與訟雙方的陳詞後,僅用約四分鐘考慮,即時駁回陳的上訴許可,宣布他在爭產官司玩完!以龔如心2007年3月逝世計算,纏訟四年半的千億遺產爭產案終於落幕。陳再無翻案的機會,「一個仙都分唔到」。這還不止,陳振聰輸官司後還將面臨涉及偽造遺囑的官司,下月提堂,一旦罪成,最高可囚14年。
成報記者陳超銓報道
  由於今次是終審法院的裁決,亦即指爭產官司的所有法庭程序全部完結。陳振聰不得再提上訴。
  陳振聰昨日接受傳媒電話訪問時表示,會與律師研究下一步行動,強調自己沒有偽造遺囑,又稱會尊重司法機構的決定,並相信司法最後是公義的。對於經濟狀況,他坦言,「真係唔夠使,要畀訟費,惟有樣樣慳啲。」
  「一個仙都分唔到」
  他傍晚再發出聲明,指對法庭裁決深感失望,而失望是由於雖已竭盡所能,仍未能履行龔如心生前託付的遺願,對龔如心深感愧疚。他謂四年以來無時無刻都感到壓力,但一直問心無愧,他尊重法庭將遺產交由華懋慈善基金管理,希望基金會善用遺產,社會亦好好監察基金的運作。
  陳振聰昨日並無出庭,只派出胞弟陳振國代表到庭。代表陳振聰的英國御用大狀John Katz昨稱,希望法庭行使酌情權,給陳振聰上訴,否則對他不公平。根據規定,若果案件涉及的金額超過100萬元,當事人有權提出上訴。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質疑,案件與公眾利益有何關係,陳振聰提出上訴,必須有新的理據。Katz回應表示,案件並不只涉及遺產數額這麼簡單,陳振聰希望成為華懋慈善基金的執行人,而基金目的亦涉及公眾利益。
  Katz續稱,2006年遺囑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在警方調查涉嫌偽造遺囑案時,向警方供稱他們曾簽名為遺囑做見證,又指龔如心知道有這份遺囑。律師指,有關講法與兩人之前在庭上指,所簽的並非遺囑,有所出入,認為王永祥並非可靠證人,要求將兩人的書面供詞,加入為新證據。陳振聰並非想取得整筆遺產,只是想出任遺產信託基金執行人,希望終院准許上訴,否則是不公義。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就質疑,上訴與公義有何關係。
  堂費處理稍後交代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認為,法庭已經裁定,陳振聰手持遺囑是偽造的,法庭毋須再就這一點辯論。加上,陳一方提出的這些證據已經呈過堂,不是新證據。如果法庭就這些所謂證據要重新開庭,根本是浪費法庭時間。
  三位法官聽過雙方理據,用了數分鐘時間商討,署理首席法官陳兆愷簡單交代了幾句,裁定不允許陳振聰上訴,至於理由和堂費如何處理,就會稍後交代。
發表於 2011-10-25 10:38:3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不知恥陳皮鴨太貪心了! 呃龔如心20幾億....人家大佬為保妹妹 "清譽" 私下畀佢50億, 佢都話唔制, 我想睇佢判14年!
發表於 2011-10-25 22:52:33 | 顯示全部樓層
冇人信陳皮鴨講d嘢.
發表於 2011-10-26 10:41:10 | 顯示全部樓層
都唔知點解,成日都分不清陳振聰同顏福偉,呢兩個……
發表於 2011-10-26 10:52:24 | 顯示全部樓層
两個都係5尺 6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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