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今日公布新學年的《幼稚園概覽》,本報獲悉,其中由捲入斂財醜聞的梁淑貞擔任校監的基督教臻美秀華幼稚園,已被稅務局剔出「慈善機構及信託名單」之外;換言之,該校不可列為「非牟利幼稚園」,故下學年入讀該校的學生可能不獲學券資助。據悉,秀華幼稚園的校董會已有兩至三年沒有開會,為加強監管,教育局已委派四名獨立人士加入校董會。
基督教臻美秀華幼稚園屬非牟利幼稚園,但教育局今日更新的《幼稚園概覽》,將以「有待確定」界定該校的學校類別。稅務局接受本報查詢時承認,基督教臻美機構已不在目前的「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名單」上,該名單列有全港獲《稅務條例》第八十八條認可的慈善團體或信託。根據規定,若辦學團體不獲列入名單,其營辦的幼稚園亦不可列為非牟利。
稅務局發言人表示,基於《稅務條例》的保密條款,稅務局不能公開慈善團體的資料,但一般來說,若慈善團體停止運作、無法按稅務局的要求遞交帳目或文件及資料、其活動偏離其慈善宗旨、違反其規管文書所列的規限條款等,均可能被撤銷列入名單的資格。若該校被剔出「慈善機構及信託名單」之外,便不屬非牟利幼稚園,故明年入讀該校的學生可能不獲學券資助,而該校已繳交的差餉、地租及租金亦有可能不獲發還,估計每年約為六十萬元。
至於今次事件是否與梁淑貞捲入官非、被控偷竊及欺詐罪有關,稅務局表明,慈善團體個別成員的個人問題,若不涉及團體進行偏離其慈善宗旨的活動,和違反規管文書所列的規限條款,則不一定會影響該團體的豁免資格。至於臻美可否恢復再列入名單內,須視乎其被撤銷資格的原因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教育局回應指,極之關注事件,已要求辦學團體盡快澄清秀華幼稚園的營辦性質,提供善後計畫、應變措施等。教育局要求臻美向教師及家長交代情況,並提醒該校不可取錄參加學券計畫的新生。不過,教育局指出,已入讀該校的學童將不受影響,可繼續兌現學券,直至他們完成幼稚園教育或離開該校為止。
本報記者昨午到秀華幼稚園,校長崔潔儀則拒絕接受訪問。據悉,教育局早於九月與校監梁淑貞會面,要求她跟進事件,並向該校的校長、教師及家長交代事件,梁淑貞當時表示「有信心搞掂」,但截至昨日,家長仍未接獲通知,臻美亦未向教育局澄清該校是否屬牟利幼稚園。
據悉該校校董會已有兩至三年沒有開會,為加強監管,教育局已委派四名獨立人士加入校該校董會,包括三名教育局官員及一名退休的幼稚園校長。
根據一○/一一學年資料,秀華幼稚園有百多名學生,幼兒班、低班及高班的半日制學費,全年共須繳付二萬三千一百元,兌現學券後為九千一百元;全日制學費則為三萬六千三百元,兌換學券後為二萬二千三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