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嘴  港灣豪庭 #mhvlive

 找回密碼
 注册
今天是
查看: 1066|回復: 0

“敏感日”前后 港府引23条大肆拘捕人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24-6-18 03:02: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踏入6月,除了是“六四”天安门屠杀的35周年纪念,亦是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爆发5周年。今年3月,香港立法会配合港府,因应《基本法》23条极速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上述“敏感日子”终于“大派用场”,被引用在短短两星期间拘捕至少10人,被捕人士因在Facebook发文、喊口号、穿有口号的衣服就得咎。港府并以此撤销6名流亡英国港人的护照。

首动用针对支联会相关人士 拘捕狱中邹幸彤等人
5月28日,香港警方国安处共拘捕1男5女,指他们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 “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
其中一名被捕人,为正因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被还押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另外被捕的,是邹幸彤母亲邹刘华珍、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关振邦、民主派荃湾前区议员陈剑琴,及牙医李盈姿。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当时称,邹幸彤等被捕人士利用一个名为“小彤群抽会”的社交专页,连续发布一些“意图煽动帖文”,“意图鼓励网民组织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和‘非法活动’”。
被问到警方较早时所称,他们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犯案,是否指“六四”,邓无正面回应,又指“日子本身唔系重要慨(不是重要的)”,而是有人利用相关课题“煽动”。他又被问到公开悼念和提及“六四”是否违法,他无正面回应。

纪念“六四”成罪状
翻查“小彤群抽会”的帖文,只是在3月底开始称会从该日起到6月4日的35日间,逐日写“‘5月35日’‘35周年纪念’的‘35个片段’,既是个人经历的分享,也是一份‘证词’”,当中为邹幸彤多年来纪念“六四”的回忆。

到5月29日,警方拘捕关振邦的太太潘幼翠,称她涉及上述案件,之后再称她涉嫌以网上订阅平台,向被控危害国安遭通缉的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和其他人提供金钱资助约14万元,违反《港区国安法》“以金钱或其它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罪。

国际关注唯港府继续拘捕
海外团体“香港人权资讯中心”谴责拘捕行动,批评港府的行动,是将法律武器化,侵犯公民在当地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另外,国际特赦组织中国部主任Sarah Brooks批评港府再次采取行动打压言论自由,企图阻止人们纪念六四事件,促请港府无条件释放邹幸彤等因行使言论自由权而被捕的香港人。
海外关注香港团体“香港监察”谴责港警以《基本法》23条做出首轮拘捕行动,认为英国政府应宣布相关法案,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并应对香港特首李家超实施制裁。
但是警方行动继续。6月3日,国安警拘捕邹幸彤的舅父刘顺光,令同案被捕者增至8人。

“六四”喊口号被捕
“六四”35周年正日,从1990年到2019年,仍然能合法举行的万人烛光悼念集会,早因港府以“疫情”为借口,及主办的支联会在《港区国安法》阴霾下解散,加上《国安法》实施,已不复再。但是历年仍然有市民用尽方法,继续悼念。
警方今年6月4日,在往年举行烛光悼念集会的维园,及其附近的铜锣湾严密布防。其中社运人士“王婆婆”王凤瑶,持鲜花到铜锣湾,边行边高呼“平反六四”“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释放民运人士”“建设民主中国”“人民不会忘记”及“五大纲领,缺一不可”等口号。

当时在场的警察要求王婆婆停止再叫口号,并警告她可能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煽动意图罪,最终大批警员将其包围并拘捕。
警方称,王涉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并成为首名因当街喊口号,就被动用《基本法》23条罪行拘捕的人。

穿抗争字句衣服也犯禁
但是,以23条罪行针对在公众场合表达意见,还包括针对纪念反送中运动的市民。27岁男子诸启邦6月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控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煽动罪,以及“不遵从要求而出示身份证明以供查阅”与“有意图而游荡”合共3项罪名。
案情称他在6月12日,穿印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上衣,及戴着代表“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FDNOL”黄色口罩,并在港铁石门站被警方截查时,拒绝出示身份证。
6月12日即是反送中运动中市民包围立法会阻止引渡条例审议,警方在运动中首次发射催泪弹驱散市民的5周年。“五大诉求”则是反送中运动中,抗争者提出的抗争目标:撤回《逃犯条例》的修订、无条件释放被拘捕的示威者、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警民冲突、取消以“暴动”定性6月12日的警民冲突,及尽快普选立法会和行政长官。

至于“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口号,则在《港区国安法》下,于2021年被香港法庭裁定是涉“煽动他人实施分裂国家”,被视为香港引《港区国安法》“以言入罪”先例。
《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在14日的庭审上,认为无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再作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拒绝诸启邦保释,押后至8月7日再讯。

早前已因衣着被判监
包括这次,已是诸启邦第二次因穿上有抗争口号的衣服被控告。诸启邦早前因在2023年11月27日,于机场离境大堂接受安检时,被机场职员发现身穿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长袖T恤,职员报警,警方发现诸还穿着印有“HONG KONG INDEPENDENCE”的短袖T恤,背包内有3幅“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FREE HONG KONG REVOLUTION NOW”黑色旗帜,以及另一件“FREE HONG KONG 光复香港时代革命”黑色T恤。
诸启邦在警诫下表明知悉字句意思及认同该理念,并希望借此争取公众支持,及透露有关衣物此前在台湾购买。
诸启邦承认“做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作为”及“管有煽动刊物”两罪,今年1月被判囚3个月。

引23条撤销被通缉者护照
除了拘捕行动,港府又在6月12日,首度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第89条所赋予权力,保安局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6名“潜逃英国并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对他们实施4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向他们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及“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另外称会对适用的有关人士,暂时吊销他们在港的专业资格与暂时罢免董事职位。
6人均已在早前流亡英国,包括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前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社运人士“揽炒巴”刘祖廸、英国港侨协会创办人郑文杰、网台“升旗易得道”主持霍嘉志与蔡明达。当局另外针对蒙兆达及蔡明达暂时罢免他们的董事职位,并针对本身是大律师的霍嘉志,暂时吊销他的执业资格。
政府发言人声称 “通缉犯”在英国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做出“危言耸听的言论抹黑诋毁香港”,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因此有需要采取是次措施强烈打击”云云。
邓炳强解释称,只要是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或相关罪行、且被发出通缉令的人士,当局可将有关人士列为“指明潜逃者”,至于何时、对何人实施措施,当局会适时检讨和有不同衡量,又强调任何人以任何平台向指明潜逃者提供资金属违法。

港府立法23条
中共在2020年6月,绕过香港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直接在香港实行《港区国安法》。之后多名民主派人士、传媒机构高层被捕。到今年1月,港府启动就《基本法》23条的本地立法,象征式咨询短短1个月,在被中共肃清的立法会中,《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首读到三读通过草案仅经历12天。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进一步以“国安”之名,在《港区国安法》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及勾结外部势力罪以外,加入多种名目成为罪行,包括叛国、窃取国家机密、煽动叛乱、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及香港政治组织或团体与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等。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港灣豪庭論壇 admin@mhvlive.com

GMT+8, 2024-12-21 21:51 , Processed in 0.017468 second(s), 16 queries .

Metro Harbor Village Forum #mhvlive X3.4

MHVLIVE © 2008-2024, Tai Kok Tsui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