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之首鄧炳強曾租住的九龍塘寶能閣高層複式單位,被本報踢爆天台長存違法僭建,一直未被處理。警方昨凌晨3時、報道出街後兩小時突然發新聞稿「澄清」,指控報道與事實不符。鄧炳強承認早於2017年已知悉屋宇署發出僭建物清拆令,「隨即通知業主有關清拆令並着其處理」,卻迴避明知物業存在僭建物仍一直居住,也拒絕回應曾否協助政府部門處理僭建事宜。立法會議員直斥警方的「澄清」是推卸責任的「語言偽術」,今日將於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向對方問責。
記者︰潘曦 陳珏明
警務處長鄧炳強被踢爆曾租住僭建單位後,多個疑點仍未向公眾解釋。資料圖片警方昨日凌晨3時向傳媒發新聞稿,首度較詳細交代鄧炳強租住單位情況,透露他「2016年租住……其後於2017年接獲屋宇署通知」,指單位僭建物須即時清拆,又指鄧炳強「隨即通知業主有關清拆令並着其處理」,最後更把遷出單位跟業主無視清拆令扯上關係:「惟該業主一直沒有履行清拆令,鄧炳強遂於2019年6月遷出該單位。」新聞稿指控本報報道與事實不符,並表示遺憾。
多個疑點未向公眾交代 本報早於上周五下午近3時首次向警方查詢,晚上9時許警方回覆僅稱鄧曾租住該單位,「但去年已遷出上址」。至翌日凌晨近1時,警方再補充回覆,稱本報若就此事有相關資料或證據,「請向有關部門查詢或投訴,相關人員會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同日下午5時半,本報再就鄧去年遷出的時間向警方提問,亦提及該單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詢問鄧是否知情,惟警方最後之回覆,只重複着記者如有證據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警方以擠牙膏式回應事件,鄧炳強租用違規僭建單位一事,至今仍有多個疑點未向公眾解釋,包括當日簽署租約時,以及入住單位至收到屋宇署通知前,是否已知道單位存在僭建?整個租住期內有否使用該僭建空間?2017年他從屋宇署得悉需處理僭建問題後,有否積極協助署方聯絡業主要求盡快處理?為何業主未有理會清拆令逾兩年下仍繼續租住,至去年6月才遷出單位?遷出又是否真的跟僭建有關?此外,鄧炳強有否通知警方高層及保安局有關問題,他租住該單位又是否有申請任何政府租金津貼,這些細節均完全未有交代。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鄧炳強對此事政治敏感度不足,指他作為高級官員,目前不時爆出天台僭建新聞,對此應多加審慎,「尤其佢(鄧)通知業主後,應該考慮其他方法去處理」。至於警方未有回應鄧炳強在收到屋宇署通知後,有否繼續使用該僭建物,若然仍繼續使用,就更加不恰當,「如果明知唔合法,僭建係有安全問題,更唔應該再用」,認為鄧炳強不能以自己不是業主,或僭建物非由他興建為由開脫。
議員今勢追問連串醜聞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直言警方「澄清」是「語言偽術」,「佢搬走同個僭建有關並非事實,唔覺得關有僭建事」。他認為若鄧炳強租用前已知悉有僭建,嚴格而言根本不應租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午將召開會議,鄧炳強將出席簡報「2019年香港治安情況」並接受議員質詢,料屆時他除要回應近期警隊「一門三傑」的連串醜聞外,他本人亦勢自身難保將被追問,林卓廷明言,將要求鄧炳強交代在其治下警隊嚴重敗壞的情況。 鄧炳強租住三年的寶能閣高層複式單位天台有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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