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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蘋果》抹黑警 黃店CCTV片證警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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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4-18 01:10: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蘋果》日前報道警方連續兩晚到「黃店」基隆茶餐廳巡查,首晚警員更拒絕量體溫及出示委任證,警方後來發聲明指控報道失實及抹黑,批評《蘋果》不負責任。《蘋果》取得並翻看餐廳當晚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片段清晰顯示至少2名便衣警沒有佩戴委任證,當時大批警員亦是直接闖入餐廳,並無量度體溫。《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要求警方收回失實言論及道歉。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就認為警方違反《警察通例》,要求警方交代。

《蘋果》周一(13日)刊登一篇題為「20警連續兩晚基隆查牌 凶員工熄爐」的文章,報道大批警員及食環人員在周六及周日(11日及12日)闖入位於太子的基隆茶餐廳巡查,內文列明「他們在首晚行動中沒有出示委任證,又拒絕量度體溫,在店內逐一登記員工與客人身份證,擾攘一小時後始離開」。

警方後來在網站及facebook發表聲明,批評報道與事實不符,強調當晚警員有穿上識別背心和佩戴委任證,而且到達食肆後「沒有拒絕量度體溫」及「有配合量度體溫」,行動中亦沒有檢查食客的身份證。警方指控報道「極盡抹黑」,聲稱企圖分化警民「絕對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傳媒應有的態度」。

記者翻看周六的餐廳閉路電視片段及網上影片,卻發現警方的說法不符事實。首先,當晚至少有2名男便衣警員只穿上識別背心,但胸口或頸上都沒有展示或佩戴委任證;雖然部份便衣警員將委任證以繩掛在頸上,但證件長期被外套遮蓋。其實識別背心的胸口前有空位放置委任證,平時會見傳媒的高級警官都會把證件放在胸前,但閉路電視拍到的大部份便衣警員都沒有這樣做。

《警察通例》第20-14條列明,便衣警員接觸市民及行使警權時,必須表明身份及出示委任證。雖然條文列明一隊軍裝人員查牌時,只需一人出示證件,但便衣警員並不享有相關的豁免權利。

第二,法例要求任何人進入食肆前要量度體溫,警方雖在fb聲稱警員當晚「有配合量度體溫」,但閉路電視顯示當時大批便衣警員是直接闖入餐廳內部行動,完全沒有在入口等候量體溫,收銀處職員一度拿起體溫計亦隨即放下;至於站在職員面前的警員見到體溫計後,亦沒有主動量度體溫。記者看畢所有閉路電視片段,都見不到警員曾經量度體溫。

第三,《蘋果》刊登報道前,曾經以電郵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清楚地詢問警員當時有否登記食客的身份證,但警方完全沒有回答,最後報道引述了餐廳一方的說法。由於閉路電視的角度並不全面,記者無法從片段判斷警員當晚是否真的沒有檢查食客證件。

《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回應指,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當日並非所有進入茶餐廳的警員均有佩戴委任證,而警員並沒有在餐廳外接受店員量度體溫就已闖入,警方的澄清顯然不符事實,「警方係以謊言掩蓋謊言,對警方誣衊《蘋果》強烈抗議,警方必須收回失實言論及道歉」。

林瑞華就透過社交網站表示,早前他託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向政府提出質詢,要求當局交代便衣警員進入食肆執法,是否要按《警察通例》出示委任證。警務處回覆指,根據《警察通例》,便衣警員無論於任何地方,在接觸市民及行使警權時,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林瑞華斥責,當局回覆相關提問題僅兩天,即4月11日就有便衣警在沒有戴委任證下,硬闖基隆茶餐廳,「不但違反《警察通例》,更是講一套做一套,完全無視警務處在立法會的正式回覆,更涉嫌欺騙公眾!」林又表明會與譚文豪繼續跟進事件,並要求警方盡快交代。

在下午疫情記者會,徐德義回應《蘋果》表示,措施表明任何人進行食肆都需要量度體溫。至於有關於個別執法部門已經有不同場合回應,故不作補充,又指個別執法的情況很難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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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口罩男警員並無佩戴委任證。閉路電視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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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骷髏頭T恤的男警員並無佩戴委任證,旁邊穿恤衫的男警員雖然有將委任證掛頸,但長期被外套遮蓋。閉路電視片段截圖

警方在fb發帖,聲稱當晚警員有量度體溫。


 樓主| 發表於 2020-4-18 01:18:23 | 顯示全部樓層

社工司法覆核敗訴 張達明:判決展示監警會無獨立調查權 ...

監警會去年就反修例事件展開調查,並就此撰寫報告。社工呂智恆質疑監警會此舉屬調查性質,實際上並無調查權,呂就監警會越權提出司法覆核,昨被法庭裁定敗訴。前監警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根據高等法院所頒下的判詞,監警會等同承認並無法定以外的權力,報告亦只屬前期工作,「法官都接納特首呢個第三者係唔代表到監警會,所以特首講嘅嘢唔代表到監警會會做嘅嘢,既然佢宣誓都講到明唔做特首要佢做嘅嘢,咁咪無越權囉」。

張達明表示,判詞中顯示監警會是次的階段性報告只是前期工作,「目的係攞資料,今次唔係做調查,亦都唔會得出任何結論係會影響到任何將來呢啲須匯報投訴時嘅決定,今次報告絕對唔會講邊個警務人員有無失職」。張指該份報告並非去查找警方有無做錯事,「如果攞到嘅資料基本上睇到警方喺程序上有不足時,都可以提意見嘅」。

對於該份階段性報告,張達明指監警會表示有三部曲,首先是尋找事實資料、其後是評估及建議,然而由於沒有調查權,張形容第一步已以「鵪鶉」手法去尋找事實,「根本唔會搵到啲咩事實畀國際專家去比意見」。

是次高等法院裁定呂智恆敗訴,張達明指表面上雖然呂智恆輸了,但實際上反映監警會並無法執行超出法定權力以外的範圍,是次判決亦明顯展示監警會並無獨立調查的權力,「特首唔好再搵監警會過橋,正正經經做個獨立調查,無任何理由去推搪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張批評林鄭以監警作「擋箭牌」,既誤導公眾,亦拖延了大家的期望,是次判決是監警會「摑咗特首一巴」。

對於有指階段性報告會提到7.21等事件,張達明認為報告或會羅列警方所給予監警會的資料,「例如點樣去部署、咪將個圖畫講返出嚟,咁大家可能會知道多啲嘢,可能監警會會叫佢哋喺啲問題上改善下,但一定唔會處理到最核心問題,即係究竟有無警務人員失職、串聯黑警、放生黑幫、呢啲核心問題佢唔會係呢個報告處理,所以還唔到警方清白,亦都還唔到示威者清白」。
 樓主| 發表於 2020-4-18 01:21:37 | 顯示全部樓層

油尖旺區議員向廉署舉報DO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擬聯署促...

油尖旺區議會昨日(16日)討論「重組警隊,停止濫暴」議案,惟新任油尖旺民政專員(DO)余健強指動議內容不符區會職能,帶領秘書處和政府部門代表離席。油尖旺區議會主席林健文與3名民主派區議員今午到廉政公署舉報余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稍後不排除發起聯署要求民政事務署撤換余。

動議「重組警隊」議案的旺角東區議員林兆彬說,議案文件上月已呈上,本月初秘書處以議題超出地區範圍,要求他修改字眼,惟本月9日民政專員余健強通知他和區會主席林健文,指動議內容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61條a訂明的區議會職能,預告秘書處及政府部門代表將會離席。至會議昨天進行,余重申理由後與秘書處等人離席。

林兆彬指,動議牽涉他選區的太子站、旺角警署等警暴事件,「油尖旺係警暴問題嘅重災區」,與居民福祉有直接關係,極不同意對余的做法,批評余明顯沒有尊重區議會,亦反映政府今屆失去建制派主導的區會「啦啦隊」後,變得「輸打贏要」。

富柏區議員余德寶指,過去幾年油尖旺區議會曾多次討論過涉及法律和政策改革等全港性議題,當時的民政專員和秘書處均有提供協助,例如2015年支持政改方案通過、2016年假難民議題及關注私營安老院發牌、2017年支持落實一地兩檢、今年1月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他批評,余今次封殺議案和離席,有違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係咪意味着政府唔啱聽嘅議題,就用DO去否決?」

余德寶續稱,過去亦有例子,即使要拒絕討論議案,也只有區議會主席才能行使有關權力,民政專員無權,例如去年油尖旺區議會大會擬討論反對《逃犯條例》議案,是由時任區議會主席、民建聯葉傲冬不批准,而不是民政專員。他指,重組警隊議案,將會在區議會大會上繼續討論,昨日的會議亦會要求秘書處補回官方會議記錄。

油尖區指揮官林鴻釧昨在會議上批評區議員坐享政治紅利,「食人血饅頭,仲要連汁都舐埋」。余德寶指,區議員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反駁林鴻釧是靠警暴資本,今年才有得升職,「先係食人血饅頭」,亦質疑林的言論涉及誹謗,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跟進。

油尖旺區議會主席林健文表示,余僅上任約兩個月,但已非首次拒絕履行區議會的決定,例如上月底區議會通過拆除西洋菜南街的「天眼」,但余竟繼續安排工人安裝。今次余更扭曲《區議會條例》,閹割議事空間和議會權力,強調民政專員無權要求秘書處離席和不為會議做記錄,質疑余是故意不履行其職務,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他指難以預料廉政公署會否立案調查,期間不排除會與其他區議員發起聯署,要求民政事務署撤換余。

對於林鴻釧「人血饅頭」論有無違反政治中立、警方會否跟進及林是否在今年升職,警方均未有正面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人員晉升或調任事宜,而昨天油尖旺區議會上的事宜,警方只附上昨天林鴻釧「扑咪」片段連結,未有其他補充。

民政署無正面回應余健強有否失職

至於余健強有無失職、民政署會否調查事件、及為何過去可在區議會上討論全港性議題,今次卻不行?民政事務總署均無正面回應,僅重申有關動議不符《區議會條例》第61(a)條訂明的區議會職能,秘書處4月9日通知油尖旺區區議會主席,秘書處不會就該項議題提供支援,秘書處職員和其他政府人員亦不會出席該部分會議或參與討論相關文件。

署方指,油尖旺民政事務專員已表明沒有政治考慮,呼籲有關油尖旺區區議會議員聚焦民生事項。

至於西洋菜南街天眼一事,署方指有關工程是獲上屆區議會撥款支持,工程合約於去年10月簽訂,並會在本月底前完成。署方指,如現時終止項目會浪費公帑,認為應先讓承辦商完成工程,區議會可討論提升天眼系統後,就如何運作及加強個人資料私隱保障上提出建議。
林兆彬指,動議牽涉他選區的太子站、旺角警署等警暴事件,與居民福祉有直接關係,極不同意對余的做法,批評余明顯沒有尊重區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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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德寶稱,過去亦有例子,即使要拒絕討論議案,也只有區議會主席才能行使有關權力,民政專員無權。李家皓攝(蘋果日報)
油尖旺區議會昨日(16日)討論「重組警隊,停止濫暴」議案,惟新任油尖旺民政專員(DO)余健強指動議內容不符區會職能,帶領秘書處和政府部門代表離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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