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被傳媒揭發,向市民索取5萬至10萬元「打格費」,以提供「反送中」運動期間,警員截查當事人時所拍攝的片段複本,被外界質疑是以行政手段刻意留難申請人。《蘋果》昨晚(10日)向警方查詢回應時,對方以電子紀錄涉及一宗刑事案件為由,拒作評論。但報道刊登後一天,警方於今晚近10時突更新回應,指警方正覆核其申請要求。
一名巴士女乘客在去年10月、《禁止蒙面規例》實施後第二日被警員截查,有女警要求她脫去連身裙,僅穿底衫供攝錄。事主其後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向警方索取片段,惟警方反指,事主需資助警隊買電腦軟件和警員工資,涉款5萬至10萬元,卻未能提供報價單和收費細項。
警突改稱需了解再「確認金額」
避談是否配備相關軟件
警方昨回覆《蘋果》查詢時,聲稱片段涉及一宗仍在調查中的刑事案件,不作進一步評論。但新回應則改口風,指今年1月首次收到有關申請,因片段「可能涉及刑事案件」不能公開,但本月初已去信事主,表示警方正根據《私隱條例》覆核其要求。
至於為何打格費高達10萬元?警方原本回覆,堅稱有關人員未有配備打格的電腦軟件,但最新回覆又指,有關人員需進一步了解才能確認金額,從未向事主索取任何費用,避談警務處是否配備相關軟件。
在警方facebook上,不少影片都有經過電腦加工遮蓋。香港警察facebook截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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