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辦集會的「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因要求指示他腰斬集會的便衣警出示委任證,被警方指控「煽動群眾情緒」,令遮打花園逼爆,「違反不反對通知書」而被捕。曾被富商拍下裸照、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昨卻在電台節目謊稱,劉頴匡「由始至終都冇」宣佈終結集會和協助呼籲市民離開,僅卸責地向便衣警遞咪,要對方代為宣佈此決定,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款:「我哋叫佢終止呢個集會,他反而去刁難,要我哋(便衣)同事攞委任證出嚟。」
不過《蘋果》等多家傳媒均清楚拍攝到,該便衣警最初一直拖延,不按劉頴匡要求展示委任證,後來又以「現場情況唔適合」為藉口,堅拒出示證件,但劉仍按警方要求,宣佈終止集會,並呼籲市民冷靜、和平解散,往金鐘離開。由於該便衣警遲遲不展示委任證,已激起群眾不滿,此時便衣警卻要求劉頴匡護送離開,並在劉再三要求後,才肯出示委任證。劉再次宣佈終止集會,重申市民應往金鐘離開,並保持冷靜。但此時群眾已被便衣警成功挑釁,便衣警最終被「私了」。
劉頴匡前晚被警方以「煽動群眾情緒」及「違反不反對通知書」令遮打花園逼爆的罪名拘捕。由於警方被踢爆曾稱遮打花園可容納至少2.5萬,如今卻「搬龍門」稱僅1.2萬人已可逼爆遮打,證明警方濫捕劉,警方其後更改劉的罪名為「阻差辦工」和「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件」。惟律師昨晚與劉頴匡會面後表示,警方與律政署開會後,決定再次更改調查方向。劉頴匡的律師指,劉有機會被落案起訴「煽惑非法集結」和「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件」,至今日凌晨已被扣留逾30小時,若遭起訴,頗大機會今日下午於東區法院提堂。
劉頴匡前晚被警方以「煽動群眾情緒」及「違反不反對通知書」兩罪名拘捕,警方其後兩度更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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