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濫權濫捕無日無之,除了勇武抗爭者之後,「和理非」遭到濫捕風險大增。而今午(14日)網上兩條片段,一名青年於深水埗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用膳時,拍攝知名藍店「神戶食堂——空姐牛肉飯」時,誤將兩名休班警員攝入其中,之後兩名警員發爛,聲稱青年侵犯了其私隱,並將青年帶走。《蘋果》已就事件向警方查詢。
長沙灣社區發展力量於其Facebook專頁上表示,大約3時一名年青人在西九龍中心8樓拍照,被警員無理拘捕,並表示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及李炯已在深水埗警署陪同被捕者父親,指青年在警署致電表示於警署內遭到警員以拳打鼻及下體,之後有大律師到場協助。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向《蘋果》透露,大律師劉偉聰正在警署協助該名青年,據劉透露該名青年因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和傷人被捕,而涉及的「攻擊性武器」是指他藏有一枝鐳射筆,至於傷人涉及何事則暫未清楚。
網上亦流傳相關片段,兩名男子在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制服一名青年,其中一名男子聲稱自己是警員,並表示會出示委任證。青年質疑自己拍照所犯何法時,那名警員指「法庭已經頒佈咗㗎喇,如果影我相呢侵犯我私隱」,在場隨即有市民質疑當時二人未有表明身份,青年哪會得知二人是警員。其後青年再表示,自己不是拍攝二人,但警員就指「你影到我」。
之後警員表示會出示委任證,但僅由同行的一名警員出示委任證,而聲稱青年「影到我」的男子拒絕出示,並指青年多次嘗試逃走。青年高舉雙手示意未有逃走,男子卻要求青年「垂低手」。男子其後示意同行的警員通知警署,並指要將青年帶返警署調查,以及沒收青年的手機。之後一直拒絕出示委任證的男子,表示要扣起青年的身份證,並要到警署才發還,在場市民質疑男子以甚麼罪名拘捕青年時,男子說:「我有話拘捕佢咩?」青年之後被警員帶返警署。
大律師黃宇逸指出,根據法庭早前頒布的禁制令,若發佈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包括相片,便有機會觸犯禁制令,但一般拍照並不會干犯禁制令,至於會否觸犯煩擾等條文要視乎實際情況,例如「追住佢係咁影」便有機會觸犯禁制令,但若純粹拍攝一張照片,則未必會觸犯。惟黃亦指出,即使有人干犯禁制令,警察亦無權作拘捕,因為干犯禁制令只是民事藐視法庭,不構成任何刑事罪行,警察亦只能透過民事程序,向法庭提出判決觸犯禁制令者藐視法庭。
人權監察副主席、律師莊耀洸表示,若拍攝者於拍攝時並不知道對方身份,便不構成搜集個人資料的行動,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無關係,「你點告人侵犯個人資料私隱呢?」莊指出,無合理懷疑犯法的拘捕屬濫捕,事主可私人檢控警方非法禁錮,亦可入稟法庭作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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