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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萬人逼爆中環《人權法》集氣會 人潮走出德輔道干諾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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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0-14 21:52: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有網民發起晚上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香港人權法造勢大會」,以聲援美國參眾兩院將於10月15日復會,及預計開始辯論《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自《蒙面法》實施後,警方首次就公眾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舉辦團體透露,在上周六的會面中,警方曾提醒集會糾察不可蒙面,及呼籲集會人士不要蒙面,以免觸犯法例。團體亦有詢問如集會中有人蒙面,警方會如何處理,警方則表示要視乎情況。

【2114】IFC外,有人開始築起路障堵路。
【2111】香港站有1男子被捕,警曾噴胡椒噴劑。據了解,警指當有人用手推行李車衝擊警車。

【2105】遮打花園「人權法造勢大會」大會指有13萬人參加。
【2045】人潮走出干諾道中。
【2042】干諾道中出現路障,人潮往金鐘方向走去。
【2026】Telegram群組流傳相片指,港鐵中環站已有防暴警察進駐。
【2010】集會人潮已去到中環路邊監測站。
【1954】現場目測有逾5,000人出席集會。遮打花園旁的舊立法會大樓、和平紀念碑等也企滿參與集會市民。人潮已由遮打花園擠滿對開的一段德輔道中,另一邊的人潮則佔據皇后像廣場對開的一段干諾道中,現場所見,最少有數萬人潮企滿中環一帶。
【1940】學界代表團發言人、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事委員會委員張崑陽上台發言,指日前到港的眾議員今晚並不會出席這個集會,但會派代表出席。他又表示,美國會或通過最辣版本的《人權法》。
【1936】放工後,越來越多人來到遮打花園集會,由於人數眾多,市民已站岀遮打道。而等待到遮打花園集會的人潮在太子大廈一帶滯留,完全入不到遮打花園,人潮向緊上環方向申延。
【1933】Tommy獻唱一首英文歌《I Swear》,希望說給美國人知、為《人權法》集氣,又呼籲集會人士亮着手機的燈。集會人士大叫「五大訴求 」
【1925】Tommy阮民安上台唱《榮光》,唱完後市民高叫「香港人反抗」。
【1920】集會人士齊唱《榮光歸於香港》。
【1919】在中環站A出口,有防暴警察到場,並一度喝令市民繼續前進。
【1915】有前往參與集會人士,逼爆中環站月台。市民排隊等待期間不斷高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
【1910】發言者上台呼籲美國國會以最辣的方式,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1905】集會主辦者之一的劉頴匡等上台發言,他們提醒《蒙面法》在這個合法集會都適用,又呼籲集會人士避免乘港鐵離開。
【1900】「香港人權法造勢大會」準時開始,開始前大會宣佈先為反送中運動中,為運動中的死難者(疑因運動而自殺)或受傷人士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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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IFC外,有人開始築起路障堵路。
【2045】人潮走出干諾道中。「有線新聞」截圖。
【2042】干諾道中出現路障,人潮往金鐘方向走去。
董立華攝
董立華攝
董立華攝
【1940】學界代表團發言人、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事委員會委員張崑陽上台發言,指日前到港的眾議員今晚並不會出席這個集會,但會派代表出席。
【1936】放工後,越來越多人來到遮打花園集會。
【1936】等待到遮打花園集會的人潮在太子大廈一帶滯留,完全入不到遮打花園,人潮向緊上環方向申延。
【1925】Tommy阮民安上台唱《榮光》。
【1919】在中環站A出口,有防暴警察到場,並一度喝令市民繼續前進。
【1915】有前往參與集會人士,逼爆中環站月台。市民排隊等待期間不斷高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
 樓主| 發表於 2019-10-14 23:13:13 | 顯示全部樓層
近千學生不滿VTC疑竄改彥霖CCTV 「裝修」校園平台變「水舞間」

疑被離奇棄屍於油塘海面、全身赤裸的死者陳彥霖,其就讀的學校內,有學生今日集會,促請校方公開CCTV片段還原真相。校方初時拒絕,其高層被近千學生包圍抗議後,終允公開。校方一度在課室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惟同學們不滿片段曾作修改,要求半小時內播放一刀不剪的片段,否則行動升級。半小時過後,校方仍未有進一步回應,學生行動升級,「裝修」校園平台變「水舞間」。

VTC晚上回覆《蘋果》查詢,指因應院校情況,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李惠利)、香港知專設計學院、青年學院(國際課程)一設計課程、卓越培訓發展中心(珠寶業)於10月15日至17日在調景嶺校舍的日間及晚間所有課堂,將會取消。

校方一度在課室播放閉路電視片段,第一段的地點是在停車場出入口,惟同學們不滿片段中聲稱是彥霖的女子影像並不清楚,以及質疑片段中時間顯示由57秒跳至56秒的情況,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及IVE李惠利副院長梁興邦表示,片段沒有任何修改,惟學生不接受解釋。
另一片段則是有關升降機的片段,影片中一名被指是彥霖的女子獨自乘坐升降機,女子身穿吊帶黑背心及黑長褲,頭髮局部染了金色並束起,當電梯門正在打開,隱約看見門外有人準備進電梯,校方就暫停播片,原因是片段開始涉及其他人。此舉措引起學生不滿,再次包圍校方高層,並搶去播放片段的電腦,並多次要求校方就片段的時間顯示疑似被刪改作出解釋。下午6時左右,現場學生要求校方半小時內用投影機播放一刀不剪片段,否則行動升級。

下午6時半左右,距今早8時半的集會已10小時。由於校方未有回應訴求,有示威者將行動升級,稱要為學校「裝修」,校內平台的辦事處玻璃被打破,亦有人用消防喉灑水,平台變成澤國。校內消防警鐘長鳴,兩部消防車到場。此外,校內多個盆栽、垃圾桶等雜物被推倒地上。現場保安未有出手阻止。現場有示威者陸續離開。

陳彥霖生前就讀職業訓練局(VTC)機構成員青年學院,並於調景嶺的香港知專設計學院(HKDI)校舍上學。今晨約9時開始,有該校學生、校友和公眾人士在校園內獻花、燃點蠟燭、上香悼念彥霖,亦有同學摺紙鶴和燃燒冥鈔等,牆壁上亦貼上「奠陳同路人沉冤未雪」和「讓真相浮出水面」等字句,要求校方在中午12時半前交出CCTV片段。

彥霖的同級同學吳同學表示,雖然不認識陳同學但對事件感到非常痛心,認為警方說法不合理,要求校方交出拍到陳同學的CCTV片段,「希望睇返CCTV(件事)係點發生」。雖然只是回校上學,吳同學亦戴上鴨舌帽和面罩,他表示是要抗議《蒙面法》,亦想保障自己免被秋後算帳,「唔知㗎,差佬鍾意拉我就拉我㗎啦」。

HKDI平面設計高級文憑學生朱同學亦表示,希望校方公開閉路電視,她說由校園步行至海邊要10至15分鐘,「我想知道係咪真,因為聽落好唔合理……正常一個人唔會無啦啦咁赤腳行,好無說服力」。

青年學院(國際課程)院長郭龍基表示,徵詢私隱專員公署意見後,認為只可將遮蔽非逝世者樣貌後的閉路電視片段,向小部分學生代表展示,亦會將部分截圖公開。惟在場學生不滿,要求將閉路電視錄影公開。VTC校方提出折衷方案,可安排能容納100人的課室,播放遮蔽其他人容貌後,一刀不剪的閉路電視片段。學生要求在場學生都分批進入觀看,並且讓傳媒在場採訪。

香港知專設計學院(HKDI)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李惠利)發表聲明,稱對陳同學逝世感到難過。校方強調非常關注事件,由於執法部門正在調查,校方已保留CCTV紀錄。校方認為,是否公開CCTV片段必須尊重並顧及陳同學家人意願,校方正聯絡其家人了解;同時已諮詢法律意見作合適安排,會適時與同學溝通。

校方又指,陳同學為青年學院新生,於開學前告假兩周,於9月16日回校上課,並於9月20日缺課,該校老師隨即跟進並與家長聯絡了解情況。其後家長就陳同學失蹤報警,校方亦一直與家長保持聯絡。在9月27日知悉事件後,已即時通知相關教職員及其同學,並安排學生發展處的學生輔導主任提供支援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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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將行動升級,稱要為學校「裝修」,校內平台有玻璃被打破。張志華攝
有消防員接報到場。王子俊攝
校內平台的有玻璃被打破。王子俊攝
有人用消防喉灑水,校內平台變成澤國。張志華攝
現場學生要求校方半小時內用投影機播放一刀不剪片段,否則行動升級。張志華攝
校方播放彥霖在升降機內的CCTV片段。張志華攝
校方播放彥霖在升降機內的CCTV片段。
CCTV片段中時間顯示由57秒跳至56秒。
校方初時拒絕公開9月19日彥霖失蹤當晚學校的CCTV片段,其高層被近千學生包圍抗議後,終允公開。張志華攝
【1722】有學生質疑CCTV片段的真確性,並搶去播放片段的電腦。
15歲失蹤少女陳彥霖就讀學校的學生今日在校內集會,促請校方公開CCTV片段還原真相。張志華攝
郭龍基(左)表示,需要時間諮詢家長意願和法律意見,院方傾向將閉路電視片段給「相關人士」查看。鄧力行攝
集會者掛起「郭龍基院長,你看海時,你有心痛嗎?」的直幡。張志華攝
集會者燃點蠟燭悼念彥霖。張志華攝
集會者在牆壁上貼上「奠陳同路人沉冤未雪」。張志華攝
集會者燃燒冥鈔。張志華攝
集會者在校園內獻花悼念彥霖。張志華攝
集會者要求校方在中午12時半前交出閉路電視錄影。張志華攝
張志華攝
 樓主| 發表於 2019-10-14 23:20:31 | 顯示全部樓層
Now新聞台車長後腦中彈 再遭警押入警署圍毆至9處受傷

【20:15】新增Now新聞台車長傷勢相片
【17:40】新增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回應
【17:30】新增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回應
【15:56】新增香港記者協會聲明
【12:43】新增Now新聞台發聲明,強烈譴責警方濫用武力,促請警方徹底調查。

持續逾4個月的反修例運動中,多區爆發多次激烈的警民衝突,不只街坊市民、學生哥成為警察攻擊的對象,連負責採訪的傳媒,亦多次慘遭警員噴胡椒水、射催淚彈、布袋彈。昨晚入夜後各區抗爭未止,晚上有多架載滿警員的警車經過彌敦道駛往太子方向時,途經快富街交界位置曾傳出爆炸聲,氣氛緊張。至今凌晨約1時許,2名男子向旺角警署牆身投擲汽油彈,逞兇後迅速逃去,此時Now新聞台的採訪車泊在太子道西與通菜街交界,該台姓劉車長正步往取車,旺角警署的防暴警此時衝出,突然射出三槍,劉疑後腦中一「槍」,當場倒地,Now新聞台攝影師聽到槍聲即跑往採訪車附近,赫見劉已倒在地上,用手掩護頭部,遭多名防暴警包圍,稍後車長更被綁上索帶押入警署。

據《蘋果》了解,Now新聞台採訪車當時有兩隊採訪人員,其中一隊留守旺角,當時車長手持反光衣,正步往泊在旺角警署附近的採訪車,預備駕車接送另一隊採訪人員離開到其他地區,他距離採訪車尚有3至4米,突然感覺後腦「痛一痛」,懷疑慘中布袋彈,他隨即倒在地上,頭撼地面,此時防暴警員由警署走出包圍着他,車長雙手抱頭,當時Now新聞台攝影師趕至,他上前表明是劉姓車長的同事,惟遭防暴警員持長盾及長槍驅趕,有防暴警員更舉起胡椒噴劑。劉倒地一直雙手抱頭,其反光背心跌在身旁,多名防暴警員最後用索帶把他雙手反綁,及將他押入警署內。

由於事發前警署遭掟汽油彈,防暴警追出時,剛見劉姓車長在現場,因此射出布袋彈。據悉,劉在警署內已表明身份,當時亦手持印有Now標記的反光背心,但仍遭近10名警員包圍毆打,他身上最少有九處明顯傷痕,包括額頭、兩邊手肘、兩邊腳內側關節、手掌、右面下顎骨裂,後腦腫起,感覺暈眩,最後警方確認他有合理原因在現場逗留才獲釋放,並於發生事件後兩小時,約凌晨3時許,始安排救護車送他去廣華醫院治理。


劉現時要留院接受手術,據悉,劉的部份傷勢是在警署內造成,有數名警員將他的面按在牆上,又曾用警棍打他的頭、手及腳。
Now新聞台發聲明表示,對事件表示極度遺憾,並強烈譴責警方濫用武力,促請警方徹底調查。聲明指,對車長受傷倒地及表明身份後,仍被按在地上綁上索帶押返警署表示極度遺憾,車長在負傷情況下,在警署內遭暴力對待,該台強烈譴責警方濫用武力,促請警方執法必須克制,並徹底調查事件。


中午時分,Now TV三名高層人員包括新聞及財經資訊首席副總裁張志剛、新聞及財經資訊副總裁鄭麗矜及攝影部主管余耀邦到廣華醫院探望劉姓車長,轉達劉暫不會接受傳媒訪問的意願。


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指,一名Now新聞台車長今日(10月14日)凌晨在旺角警署外取車時疑被布袋彈擊中後腦受傷倒地,被警員強行反綁押入警署。車長報稱雖已多番表明身份,但在警署內仍遭警員用警棍毆打頭、手、腳及將其面部按到牆上,扣留超過兩小時後才獲安排送院。記協強烈譴責警方無理扣押及涉嫌暴力傷害在新聞機構工作的人員,而且無視其傷勢阻礙救援,令傷者無法及時獲得治療,有違人道立場。記協要求警方徹查事件及向公眾詳細交代,如證實有警務人員違規或失誤,警方必須對傷者道歉,並確保施襲者負上刑事責任。


記協非常關注記者或新聞機構工作人員在採訪地點受傷的個案,尤其是他們極可能是被警方的槍彈所傷。如果確證警員濫用私刑,更是完全無法接受。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當時現場有人投擲汽油彈,故警方開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驅散,其間發現該名Now車長在「火網」位置「跌低」,於是派員上前了解,並基於安全理由,故將該名車長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未有直接承認該名車長中彈。他強調,該名車長當時並未穿著電視台反光衣,只是手持反光衣而已。


江永祥續指,警察公共關係科接獲傳媒聯絡及知悉事件後,便立刻派遣傳媒聯絡隊至旺角警署提供協助,在了解到該名車長有合理理由在事發現場出現後,便將該名車長釋放。他又說,希望該名受傷人士早日康復,又呼籲傳媒機構應站在安全位置及穿著反光衣,以供警員識別。


另外,江永祥又稱相當關注有警員被指在警署對該名車長使用過份武力一事,未來會主動跟進,並會與Now保持緊密聯絡,待該名車長恢復健康後,警方會主動聯絡他了解事件。被問及警員是否曾在後樓梯毆打該名車長,江永祥未有承認事件,僅稱會保留現場證據,如警署閉路電視、當值人員紀錄等,再詳細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亦說會找回當時有份處理時間同事了解當時情況。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在記者會的半小時開場白中,完全未有提及有關事件,直至問答環節記者問及才肯回應。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警方過去已多次將封鎖線設在極遠地方,令傳媒無法採訪,今次Now新聞車長被警方用槍射擊至倒地再拘捕,斥警方在該車長受傷後,不但未有第一時間將車長送院治理,更在警署內用警棍毆打車長,濫權粗暴行為應受到嚴重譴責,認為警方應該就事件立即進行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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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車長受傷送院。謝志輝攝
Now採訪車停在旺角警署門外。謝志輝攝
車長疑慘中布袋彈,隨即倒在地上。Now新聞台截圖
Now新聞台攝影師趕至,表明車長是他的同事,惟防暴警員隨即阻止記者拍攝並驅趕,有警員更舉起胡椒噴劑。NOW新聞台截圖
防暴警員由警署走出包圍着他,車長雙手抱頭。Now新聞台截圖
多名防暴警員最後用索帶把他雙手反綁。Now新聞台截圖
車長被警員用索帶把他雙手反綁,然後被押入警署內。Now新聞台截圖
車長被警員用索帶把他雙手反綁,然後被押入警署內。Now新聞台截圖
Now TV高層人員到醫院探望受傷車長。詹家志攝
Now新聞台車長身上最少有9處明顯傷痕。Now新聞台圖片
Now新聞台車長身上最少有9處明顯傷痕。Now新聞台圖片
Now新聞台車長額頭、兩邊手肘、兩邊腳內側關節、手掌均有傷痕。Now新聞台圖片
Now新聞台車長右面下顎骨裂。Now新聞台圖片
Now新聞台車長額頭、兩邊手肘、兩邊腳內側關節、手掌均有傷痕。Now新聞台圖片


 樓主| 發表於 2019-10-14 23:24:59 | 顯示全部樓層
Now車長表明傳媒身份後被毆 大律師:可追究警務處

Now新聞台一名採訪車的車長,凌晨在旺角警署外,遭防暴警員按地制服,用索帶反綁。即使他已表露正進行採訪工作,仍然被帶入警署毆打審問,直至確定與抗爭者活動無關才予以放行。車長身體多處受傷,目前要留院治理。有大律師指出,事主已表露身份,仍遭橫蠻毆打,警方有濫權之嫌。事主可向警監會投訴,或循民事索償向警務處追究。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要是事主已經明確表露自己進行採訪工作,同時又有同事證明,但在場警員仍然將他制服扣押,並以武力對待,則事主可向警監會投訴個別警務人員行為不當;若事主認為警方曾經使用不當的武力,亦可循民事追討,向警務處索償;要是屬刑事行為,例如毆打,事主甚至可以報警。
 樓主| 發表於 2019-10-14 23:26:23 | 顯示全部樓層
now車長慘遭警暴 江Sir詭辯「帶入警署」非拘捕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及爆炸品處理課警司李展超今日(14日)下午將會出席記者會。被問及周日警方在多區出現濫捕的問題,其中now新聞台的採訪車在旺角警署外疑被布袋彈擊中,車長更被警員拘捕及在警署遭暴力對待。

江永祥表示,警方在周末11至13日期間,共拘捕201人,當中包括146男55女,年齡介乎14至62歲。彈藥方面,警方指周末警員使用2枚橡膠子彈及2枚布袋彈,而昨日警方使用8枚催淚彈、8枚橡膠子彈、24枚布袋彈及7枚海綿彈。另外江又指,昨日在葵芳新都會廣場的優品360,「便衣」探員拘捕了7人,當中6人是學生,而在粉嶺花都廣場的一間銀行,拘捕了20男6女,當中18人是學生。

對於now的一位車長在旺角警署外被捕。江永祥反指昨晚警員見到在警署外,有1位人士在警員曾發射布袋彈及橡膠子彈的位置跌低,故派員前往視察。江指警員當刻認為有盡快需要將該跌倒的人士帶入警署,而當時受傷的人士未有穿上反光衣,僅將反光衣持在手。江指警方很想了解受傷人士在該處的原因,又指警方是確認有now的記者上前解釋其身份,但因應想製造「安全距離」所以警員想盡快帶入警署。江表示警方在了解之後已經「盡快」將其釋放及召喚救護車,亦表示警方未有向該車長作出正式拘捕。

江表示對有傳媒工作者受傷表示「歉意」,又指警方一直有與電視台聯絡,江指自己亦都有介入去了解事件及向旺角警署清楚了解。就有關車長表示遭到警方暴力對待,江永祥表示警方公共關係課及投訴警察課都會主動介入事件。江之後再被問到時,承認將傷者送院的過程是有改善的空間。江之後再指,對於警員當時決定以索帶將車長帶走,是因為警員「有疑問未解決得到」。之後再有傳媒追問索帶的問題,江表示當時的警員是基於保安理由,又指警方以索帶或手扣只是為控制該人士,是為安全保安着想。江又表示,法庭的裁決曾表示警方可以就安全理由用索帶或手扣控制。
至於車長被扣留於警署兩小時才送院,江永祥指警員選擇將車長先帶入警署而非送院,是因為警員當時認為了解當時的情況應該優先,他再次承認警方的處理可以有改善空間。他指在這兩小時中,警方大約凌晨2時半才確認車長的身份,之後江永祥表示包括自己有與電視台商討安排車長送院的程序,以及讓車長向同事及公司報平安,最後就花了兩個小時。


另外就有關將軍澳醫院的一名醫生被捕,江永祥指在昨午約5時半,警方接報在Popcorn商場有一咖啡店被破壞,警員見到商場內有200人聚集及「叫囂」,其中有兩名男子拒絕跟從警員的指示離開。江指警員是「擔心」二人在現場的起哄,將會影響社會秩序及安寧,稱警方兩度警告無效後將二人拘捕。


對於有指一名智障男子被捕後未獲警方妥善安排,江聲稱男子是在有律師在場下錄口供,亦有「立即」安排男子去接受醫生治療。有線電視記者之後追問,指警方就有關男子有否「守護卡」一事有出入,江就「賴」資料是同事所提供,之後他指有與沒有的問題不大,因為男子已經有向警方表示自己是智障人士,而警員亦在其隨身物品上搜到殘疾人士證明文件,因此警方已知道被捕人是有關顧的需要。江又指,警方是由被捕人取得可聯絡的家屬及親友等的聯絡,最終只能聯絡上及取得一名工作夥伴到場協助。江表示,如果受害人對相關的安排不滿及覺得委屈,可以向警方作出投訴。對於兩名社工未獲安排接見,江表示警方的「合適成年人」優先是其家人,其次是監護人或朋友,或是社署提供的社工,故此其他自行到來的社工在處理上是排至最後。


鄧炳強就有關「特務警察」的問題表示,警方在過去幾個月行動都未有使用,但他表示警方任何可行的法都會考慮及研究,其後他再指暫時未有打算。鄧炳強又指,對警員在最近4個月的行動,感到引以為榮。對於喬裝警員方面,鄧指警方是因應任何的需要而作出任何的喬裝。他指市民想知道是否警員,警員在執行任務而有需要與市民接觸,在「可行」情況會出示委任證,但至今從沒有喬裝警員在市民或記者查問時有出示過。


鄧炳強就聲言,近日針對警員的暴力行為越來越「過份」,又指示威者嘗試以土製炸彈襲擊警員,形容他們比其他的罪犯「更加邪惡」,出發點似乎是要「攞命」。李展超表示,在昨晚8時在快富街與彌敦道交界發生爆炸,警方初步調查指爆炸品採用RCIED遙控裝置,並配有聲稱「高性能炸藥」,指與恐怖組織「類同」,形容使用爆炸品絕對是升級行動,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殺死及嚴重傷害警務人員。不過李桂華其後在回應新華社有關恐怖主義的提問時,就指警方仍維持香港的恐襲水平仍是中等。


就有關過期催淚彈及內地催淚彈,鄧炳強指警方已沒有使用過期催淚彈。之後江永祥解釋,指警方沒有用過「過期」,辯稱只是過了「最佳效能」。汪威遜之後指,過了「最佳效能」的催淚彈只會有可能失效或是未達到所期望的效力,他指催淚彈是沒有過期與不過期。


印尼爆眼女記者的問題,江永祥表示警方對事件非常關注,並有向記者致深切慰問。江表示警方有嘗試去了解事件,不過由於事主仍接受治療,故未適宜接受調查。江又指,投訴警察課已經進行調查,又指有就律師的信件作出回覆。江指警方對案件是非常「着緊」,並會將報告交監警會審核。對於詳情江就指因為當事人可能會向高等法院採取法律程序,故不會公開評論。至於與8.11爆眼少女的事件,李桂華就指有關人士正就警方索取醫療報告作司法覆核,故此不能評論,但李柱華指兩件案件的性質是有分別。


是日精選問題
網民Chukkan Kan:
昨晚中布袋彈嘅有線電視採訪車司機,除咗子彈傷外,其他傷勢如何做成?該司機後腦中彈,又無反抗或逃走,是否在警署內被施酷刑?
網民Louis Chan:
1. 有沒有警員冒充示威者破壞公共設施?
2. 能否確保前線警員沒有情緒問題並公正執法?
3. 警方是否已經由解放軍或者內地公安接管?
4. 政府會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警方清白?
5. 警方每次行動或部署能否公開由誰負責指揮?
6. 面對受傷的市民,警方能否確保市民性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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