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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阻差辦公竟遭警方搜屋 夜更清潔工要宵禁:逼我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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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8 01:34: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居於深水埗的49歲夜間清潔男工何永隆,疑因於8.5全港三罷當天,掩護在長沙灣堵路的示威者,最終被控阻差辦公罪。裁判官批准他保釋外出,惟要他遵守宵禁令,或影響他的夜間工作。現正同時打兩份工的阿隆接受《蘋果》訪問,自言相信只能保住其中一份薪金較低的工作,但暫有胞妹的經濟援助,相信未來數月的生活不成問題。不過,他坦言,如果三個月後官司仍未解決,形同逼他入絕路。他不滿警方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到其住所搜證,更有警員要求他解鎖電話時揚言:「咁搵科技組搞囉,耐啲先拎返囉。」他直言感無奈,至今仍覺「chok住條氣頂唔順,咁大個仔未試過咁樣」。


現時單身的阿隆,獨居鴨寮街一個月租5,200元的劏房單位。他透露,自己在馬來西亞出生,家中有父母及兩名妹妹,就讀小四時隨家人移民來港。母親在他讀小六時另結新歡,自此離家,至今音訊全無;而他亦於同年輟學,多年來主要從事清潔行業。


考慮返馬國生活 卻擔心父親無人照顧

而阿隆的父親年事已高,自2000年中風後,一直居於護養院,依靠綜援金支付院舍開支。阿隆與大妹均會不時探望父親,至於二妹則早與家人失去聯繫。阿隆又指,自己持有馬國護照,沒有申請回鄉證。經過今次事件後,他會考慮返回馬國生活,惟擔心父親無人照顧。


阿隆表示,自己喜歡夜間工作,「唔使對住人」,原本靠兩份在荃灣的夜更清潔工作維生。然而,現在法庭頒下宵禁令,禁止他於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6時離開住所,他相信僅能保住其中一份較早開工、但薪金較低的工作,另一份薪金較高的工作,則無法繼續開工。


手警遭警方沒收 未能聯絡僱主交代

他希望與有關僱主商量,在未來兩個月找替工暫代他,等他處理好官司後恢復職位。不過,他自言手機已被警方沒收,他無法取回聯絡人資料,故現時未能聯絡該僱主,唯有今晚親自到荃灣找對方。


至於經濟方面,阿隆表示自己沒有積蓄,但相信大妹願意提供經濟援助,因此生活暫不成問題。但同樣地,由於他失去大妹的聯絡資料,暫時未能聯絡她,故打算稍後到父親居住的院舍查問有關登記資料,並希望任職護士的姨甥女可主動找他。不過,本案經報道後,阿隆已獲612人道支援基金及職工盟聯絡,商討協助事宜。


阿隆又謂,自己曾參與雨傘運動,亦多次參與反送中活動。他憶述案發當晚,他在住所附近的欽州街吃過晚飯,隨後因本案而被捕。防暴警員拘捕他時,將他按在地上,繼而有警員先後將他帶到深水埗警署及紅磡警署錄口供,並即晚押解他返回住所搜證。阿隆當時已質疑,警方搜屋前是否須先申請法庭手令,惟在場警員稱:「你要講程序嘅,咪申請搜查令囉,搞耐啲囉。」他直言雖感無奈,但仍只能讓警員在無搜查令的情況下入屋,嘆謂:「我可以點啊?今時今日仲可以點啊?」


「同公安有咩分別?仲衰過公安﹗」

其後警方又要求他解鎖手機。他起初拒絕,但警員重施故技,聲稱:「咁搵科技組嗰邊搞囉,耐啲先拎返囉。」他只好再次屈服。他今直斥警方:「監粗嚟!告我阻差辦工,關我電話咩事?」直至獲准保釋後,他要求取回手機內的聯絡人資科及私人照片,惟警方拒絕,他心有不甘:「我啲相全部冇底,姨甥女由細到大啲生活相,你依家叫我點啊?」阿隆表示,對警方已完全失去信心,「同公安有咩分別?仲衰過公安」。


最後,喜歡餵養寵物的阿隆表示,平日除了上網及看電影外,主要「興趣」就是和家中的一隻刺蝟及兩隻盾臂龜相處。他今午獲准保釋後,立即趕返家中,餵飼數天無進食的三隻寵物。他笑言:「我鍾意對動物,好過對人,人好複雜㗎。」惟他擔心官司持續太久,因此打算將牠們交託給親友照顧。阿隆坦言,假如官司遲遲未能解決,形同逼他上絕路,「跳樓囉,今時今日嘅政府係咁樣嘅,到時咪公告畀多啲人知囉」。


記者 劉偉琪 陸羽平

 樓主| 發表於 2019-8-8 01:41:50 | 顯示全部樓層
警索取1.5萬元高額保釋金 被質疑濫權留難市民

「逆權運動」下警民衝突不斷,深水埗昨晚有大批市民在深水埗警署外聲援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警方事後發放催淚彈驅散,並拘捕7男2女。據了解,近日有被告遭警方要求高達1.5萬元的保釋金,質疑是濫用權力,玩弄市民。有律師指金額太高會對被捕者造成經濟影響,若潛逃風險不大,警方根本不需要訂立高額保釋金。

Facebook專頁「是咁的法網肥人」今早發文,指周二(6日)晚深水埗警民衝突後,警方要求被捕市民支付的保釋金高達2萬元。帖文又指,他處理過涉「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案件,保釋金額僅5,000元,質疑警方剛開出金額過高如同拒絕保釋,是濫用權力玩弄市民。
據了解,近日一名被捕學生獲准保釋,他僅涉及一項「非法集結」罪名,但保釋金額就高達15,000元;有義務律師團隊成員亦透露,他經手的個案最高警署保釋金亦達15,000元,涉非法集結及刑事毁壞兩項罪名,主要是在紅磡警署及旺角警署保釋,與其他同類個案保釋金一般只需數百元比較,他認為今次金額明顯較高,實不尋常。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表示,保釋金金額視乎被捕者收入和罪行嚴重性。若一般被捕者若為年輕人、收入不高,保釋金一般不會太高,可能僅數百至數千元左右。

律師文浩正認為,若保釋金訂得太高,令支付者難以支付;即使被捕者最終籌得款項,但保釋金要待案件完結才可取回,會對被捕學生和家境不太富裕者造成經濟影響。他認為,若果被補者潛逃風險不大,警方根本不需要訂立高額保釋金。

上述帖文又指,近期警方會向被捕者提供表格,被捕者簽署表格後即等於同意警方檢視手機內的資料。據悉警方近期的確有這種做法,有義務律師亦確認,但稱過往未曾見過相關表格,估計是近期才開始出現。

文浩正指,過往法庭裁決已表明,警方需要在取得法庭搜查令方可查閱市民手機內容。他擔心被捕者簽署同意警方翻查手機表格時,未必知道自己的權利。他同時批評警方做法影響被捕者的緘默權,強調被捕者沒有必要幫助警方解鎖手機,即使被捕者簽署「同意書」後也可「反悔」。

有報道指,昨深水埗有市民身上有「被捕法律支援熱線」字條,被搜身的警員質疑存心參與暴動。李安然質疑有關警員的說法,強調所有市民都有權利用徵詢律師的法律意見。他指若果被捕者在警署內若要求有律師代表,警署也要提供律師名冊和聯絡資料,「唔通咁就警察都鼓勵參與非法集結或者暴動?」

警方在周三(7日)下午記招上指在深水埗衝突共拘捕9人。警方回覆《蘋果》查詢指,當中5男2女,年齡介乎23至45歲,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一名26歲男子,亦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捕。7名被捕男女已獲准以1,000元保釋候查,須於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至於另外兩人,其中一人為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另一人情況仍在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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