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改動輕微故無申請第3次改動則在2015年發生,當時禮頓索性將連續牆頂部削走,改以全條鋼筋直接由層板通過連續牆,取代螺絲帽設計。港鐵認為改動輕微,故未有正式向屋宇署申請,亦不確定屋宇署是否知情,與禮頓前日的講法明顯不同。
港鐵又承認今年6月向路政署提交的報告有錯誤,指禮頓未有將層板及連續牆接駁位的施工建議書及永久設計報告交予港鐵覆檢,加上準備報告的時間緊迫,忘記了曾經削牆,令使用的螺絲帽數目較原本的23,500個少;最終至7月檢視地盤照片時才發現出錯。至於有關東西線月台層板的竣工圖,港鐵稱禮頓仍在準備中,完成後會交屋宇署。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在陳詞中續點反擊,指港鐵雖在2015年曾向屋宇署提交臨時挖掘報告,但當中只有3句提到月台層板與連續牆有改動,而且附件的多份圖則都顯示連續牆內仍有U形、L形鋼筋及螺絲帽,沒有一幅圖則與是現時設計相同。
許續指,該份報告主要是更改挖掘深度及臨時加固支撐,標題及內容均指明屬於「臨時挖掘工程的改動」,不能視作為永久修改的申請。另外,根據屋宇署作業備考,即使豁免文書下的輕微修改毋須屋宇署批准,但月台層板及連續牆屬不獲豁免的地基工程,有關改動仍須署方批准。
至於剪鋼筋問題,港鐵指中科無證據證明工程有大規模剪鋼筋情況,又稱港鐵人員不時在工地遇到中科董事總經理潘焯鴻,對方亦有參與工地每週會議,但中科都未有向港鐵提出鋼筋問題,質疑潘是為向禮頓索取額外金錢而虛構投訴。政府就回應稱,即使中科無法證明剪鋼筋的指控屬實,政府仍要透過答辯解答公眾疑問。聆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