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梁振英今日委託律師行發表聲明,批評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針對他有關UGL事件上的指控毫無法理基礎,對他不公,保留一切追究權利。但律師聲明未有要求郭家麒收回言論。
郭家麒昨發出傳媒採訪通知,指自己今日會到廉署遞信,指梁振英2014年10月被揭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元的事件至今已將近4年,而前特首曾蔭權因為在任時無申報洽租深圳東海花園豪宅,須為其過失服刑12個月:「反觀同樣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梁振英,其UGL一案至今仍然真相未明...今年2月一度傳出廉政公署調查工作已終結的消息,署方卻一直拒絕向公眾交代調查進度...郭家麒明日將到廉政公署總部遞交信件,要求公署秉公辦理梁振英UGL一案。」
郭家麒今日發出新聞稿,批評梁振英出任特首期間收取私人公司巨款,廉署一直不公開不交代調查進度或真相,無法釋除港人疑慮,令外界質疑公署因顧忌梁振英的身份而作出包庇,未有公正執法,要求廉政專員白韞六秉公辦理梁振英UGL一案。
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表聲明,批評郭家麒指他涉嫌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涉貪,又把UGL一事與「一件涉及深圳物業」的案件相提並論,是不合適和不合理。聲明指,梁振英已表明在出任特首和擔任行會主席期間,從沒處理過任何UGL的申請,批評郭的聲稱是毫無法理基礎,意圖混淆視聽,對他不公平,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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