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批建制派報復:應待長毛上訴結束後才追討
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展開法律行動,向被DQ的前立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追收全數合共約275萬元的薪津。身兼行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李慧琼認為,梁國雄過往一直沒有回覆行管會建議,亦沒有償還任何款項,如不採取法律行動追回公帑,代表行管會沒有負上守護公帑的責任,形容行管會的做法理所當然,批評梁國雄做法是不可接受。
立法會行管會成員、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民主派今日行管會上,認為3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包括劉小麗、姚松炎和羅冠聰接受和解條約,當中條款十分清楚,故無須再討論。至於長毛選擇等候上訴完成後,才處理薪水和開支問題,民主派亦覺得做法合理,因為長毛上訴其間,行管會無必要如此急動用公帑去起訴長毛,「因為呢個其實有啲魯莽,其實最安全、最穩妥做法,係等到呢個上訴庭同終審庭完咗、有判決後,至去慢慢追都未遲」。
郭榮鏗又指,若然長毛目前進行的上訴獲判得值,意味行管會即不用再花任何公帑打官司,即使行管會現時即決定向長毛作出法律程序,去追討全數款項,長毛亦可以向法庭申請暫緩追討薪津的案件進行,並要求法庭等待其上訴案完成後,才處理追薪案件,相信法庭屆時亦很可能批出長毛的暫緩申請。
郭榮鏗認為,基於上述原因,加上立法會獲得的法律意見亦講明,被取消資格的議員其實有非常強的法律抗辯理由,鑑於如此上述結論,民主派都認為行管會應待長毛的上訴案件結束後,才決定是否作出追討。
對於建制派堅持現時即向長毛追討薪津,郭榮鏗認為,建制派今次是作出一個政治決定,「佢哋唔係真係去睇個法律的過程、理據,同埋嗰個抗辯理由做決定,佢覺得我哋伸出咗呢個和解條款,你唔領情、你唔接受,呢個係你自己的損失,所以決定依家去追討你」,形容有關決定並不理智,亦不是最穩妥和對公帑負責任的做法,只是建制派議員對民主派作出的報復行為,「好可惜投票時,民主派喺行管會唔夠票(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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