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清場變被捕 傘下素人認罪:原本都打算做死士
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中,部分被告原本是鮮有在媒體曝光的政治素人。被判入獄1個月並緩刑1年的張啟昕,在傘運後加入民主黨,當時純以普通市民身分參與運動,原打算在運動中,做堅守到清場的「死士」,未料先在旺角佔領區觀察清場時意外被捕。她認為不必再執着傘運成敗,入獄與否都是民主運動的過程,傘運確實為她帶來社區發展的想象,在社區深耕的信念不會因被控而動搖。
記者 鄭啟源
在搜索網站搜索張啟昕名字,較為人熟悉是她於上屆區議會選舉中,以33票之微失落中西區區議會議席。從政治素人變身成為政黨社區主任,張啟昕說,全因在傘運佔領區,發現社區發展的可行模式,各個佔領區形同小社區,大家會自發行動,共議社區內的大小問題,驅使她加入政黨服務社區。
張啟昕說,她希望政黨打破地區工作的固有理念,區議員及社區主任不只是街坊的「萬事屋」,而是引導街坊共同關心社區發展,從下而上的社區營造。在地區工作中,街坊未必能完全接受公民抗命的理念,但當抗爭運動遭受更大打壓、代價越來越大,回歸社區建構更成熟的公民社會,也是可行的做法。
對社區發展雖有美好想像,但張啟昕捲入佔旺案,令未來充滿變數。根據規定,任何人若判囚超過3個月,五年內都不得參與選舉。她說,若法庭最終判刑超過3個月,的確影響日後參選機會,但自從成為預演佔中511名被捕者之一,她就甘願為公民抗命承擔責任,故選擇在庭上認罪。若無法參選,她計劃攻讀城市規劃相關的學位,以另一種方式為社區帶來改變。
說罷,張啟昕又語帶尷尬,談到在旺角被捕是一場意外。傘運前她未有參加任何佔中商討日,傘運期間多數留在銅鑼灣及金鐘佔領區。在旺角清場當日,她原打算到場觀察清場狀況,未料會被捕及檢控,「原本決心響佔領區清場時靜坐等被抬走,結果以另一種方式做公民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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