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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被指如「割地」 袁國強:香港土地屬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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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25 18:50: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行政會議今早審議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的方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午3時半舉行記者會,講解有關方案詳情,多間傳媒均引述消息指方案已獲行會通過,有指方案包括在西九總站內將出入境樓層部份地方,以及月台範圍劃作「內地口岸區」,以租賃方式租予內地。

內地管轄範圍合共10.5萬平方米,佔西九總站面積4分1,包括西九高鐵站B2、B3層的內地查驗區及內地部門辦公備勤區、B3層的離港乘客候車區、B4層車站月台(包括連接通道位置)、以及連接上述地方的通道和電梯。營運中的高鐵車廂包括行駛、停留和上落客亦視為「內地口岸區」。

陳帆表示,國家高鐵網絡已超過2萬公里,載客量以億計。他形容,2010年開始興建的高鐵,是香港極具戰略意義的基建。
袁國強表示,特區政府認為在西九龍設一地兩檢,才能發揮最大效益,否則有違興建高鐵原意。陳帆亦指,截至今年6月,基建完成度已達九成半,目標是2018年第三季通車。他表示,若市民要享用高效便捷的高鐵服務,就必須有省時的通關安排,在西九實施一地兩檢是關鍵。
陳指出,英法、美加等地的跨境鐵路服務早有一地兩檢先例,又指如不實行一地兩檢,高鐵乘客只能在內地少數設有通關設施的口岸上落車,失去高鐵便捷的目的。

袁國強表示,與中央討論一地兩檢時,內地方面堅持一地兩檢必須遵守《基本法》。中、港雙方口岸區將各自管轄。袁指出,內地管轄口岸區範圍,包括B2及B3的劃定範圍,以及B4月台層,加上連接的通道、電梯等,亦即香港乘客完成香港出境程序、完成內地入境程序後的空間,即屬內地管轄區。高鐵行駛中、停泊上落中的車廂,亦屬內地口岸區範圍。不過,石崗車廠、隧道管道則不屬內地管轄區範圍。

袁表示,特區政府與中央有關部門達成共識,採用「三步走」方式在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第一步由內地及特區政府達成落實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第二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第三步就是兩地各自進行相關程序予以實施,在香港將涉及本地立法工作。
袁表示,西九站當中內地口岸區相關的動產、不動產權益,仍然屬於香港。他強調,內地工作人員只可根據合作協議,在內地口岸區履行職務,不會進入香港特區執法,亦不會在特區其他地方,擁有執法權。

李家超表示,高鐵香港站的入境層和離境層完全分隔,確保旅客必須通過相應通關程序和手續。 他又指,會設日常聯絡協作機制,亦會設突發事件協調機制,確保高鐵暢順、高效、高安全性。

袁國強回應「割地」論,指完全不同意有關說法,指香港土地屬國家所有,望港人能理性客觀看待。他指一地兩檢不會改變兩地各自通關程序,旅客權益亦不會有任何改變。

至於會否開壞先例,在香港其他地方實施一地兩檢,袁國強表示高鐵是由特區政府拍板興建,強調並無任何意圖破壞一國兩制,今次決定實施一地兩檢的唯一原因,是發揮高鐵香港段的最大效益,籲各方勿將問題過度政治化。
袁國強表示,將內地口岸區視作香港範圍以外,以參照2007年設立深圳灣口岸的做法。對於立法會一旦未能通過相關立法程序,袁國強表示沒有後備方案,期望能通過法例如期通車。

內地執法人員在高鐵香港站執法,袁國強表示有關人員將乘搭鐵路返回內地下班,不會在香港「過夜」。至於租賃期就暫未有定論。
至於內地執法人員在高鐵站內會否配槍,李家超回應指須尊重內地機關決定,據他所知一般口岸巡邏只佩帶警棍,但屆時將按實際情況,由內地有關部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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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5 19:02:09 | 顯示全部樓層
民主派炮轟如割地自閹 公安移動邊界進港執法

政府公佈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的方案,將西九總站內將出入境樓層部份地方,以及月台範圍劃作「內地口岸區」。民主派表明反對有關方案,公民黨陳淑莊指,今次方案以《基本法》第20條作切入點,要求全國人大做決定,再在香港立法,形容今次安排是「割地」,「租賃」只屬技巧說法,在此安排下,內地公安是零距離,並以移動邊界方式進入香港境內,且今次特區政府聯同中國政府「自閹」,更要求立法會配合。

她又說,政府指今次一地兩檢與深圳灣口岸模式相同,事實上是並不相同,深圳灣口岸模式是在香港以外的地帶實行香港法律,即原本香港並無的權力,但現時要求是自閹,反問怎會符合《基本法》。她又提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基本法》第8、18和22條之規範不適用於「內地口岸區」,「點解會只係三條(基本法)不能實施,係全部都不能實施」,表明香港人不能接受一地兩檢,「今日可以將西九割出去,多咗移動邊界,第日太子深港直通巴又話要做一地兩檢,個個關口又話要做一地兩檢,由得咁嘅情況繼續發生?」直言袁國強指一地兩檢無違反《基本法》的說法相當薄弱。

工黨張超雄亦指,方案是以《基本法》20條凌駕《基本法》,若然打開了這個缺口,中央亦可授權香港做其他違反《基本法》的事,「咁都成功係好壞嘅先例」。無政黨毛孟靜和朱凱廸也表明會盡力阻方案通過,毛指立法會已失去4名民主派議員,縱然人數不足都會悉力以赴,朱則強調,立法會是港人阻止方案通過的唯一機會,「梗係把握呢個機會殺㗎啦!」


民主黨涂謹申亦指,技術上不能使用《基本法》第20條,因為當局的做法最後由立法會立法,但《基本法》列明立法會無權訂立違犯《基本法》的法律,故香港不能訂立在西九站內實行內地法律的法例,正如立法會不能為港獨立法。


涂亦質疑,人大並無作出決定,單單討論就能令香港失去部份地方的司法管轄區的做法,質疑將來是否人大討論23條的草擬本後,立法會立法採納草擬本就變相為23條立法,同時,他更對方案令香港部份地方沒有刑事司法管轄權,但仍有民事司法管轄權感到奇怪。


民主黨林卓廷明言,當局的方案明顯有違一國兩制、看不到可以支持的理由。林解釋,今次方案有違當局申請高鐵撥款時所言,會研究兩地兩檢方案,直斥「根本由頭到尾都冇誠意研究兩地兩檢」,而且今次方案將本港一些區域劃為不受《基本法》保障,眾所週知港人對內地法治沒有信心,恐怕會誤墮法網,加上林榮基、李波事件等,更令擔心內地執法人員會跨境執法。林舉例稱,按方案車廂都屬內地司法管轄區,若乘客在車廂閱讀有關劉曉波的文章或傳發這些文章,就可能干犯內地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其實這些行為在資訊流通的香港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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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5 19:06:48 | 顯示全部樓層
梁家傑轟方案如叫聖上賜飲毒酒 斥袁國強難辭其咎

過渡至林鄭班子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盛傳處理高鐵一地兩檢爭議後離任,而當局拋出的方案卻惹割地爭議。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公民黨梁家傑回覆《蘋果》查詢時指,對袁國強刻意強調一地兩檢非「割地」,及指方案是特區政府決定興建及研究落實、而非中央指令等,感覺尤如:「叫聖上賜你飲毒酒,仲畀你自己準備立法,真係謝主隆恩」。

梁家傑指,香港人對此如斯緊張,正是要捍衛免於恐懼自由的空間,確保內地的「冤假錯案」不會在香港出現,指當年英國都是「租借」新界實行英國法律,不論現在袁國強用「割地」又好,「租賃」又好,均是顧左右而言他,批評袁以《基本法》第7條解釋沒有「割地」,現在卻是在香港地界內劃出一幅地行使全國性法律。
梁又指,已有建制派明言有關做法日後可套用在其他議題,為何袁仍指不是開了壞先例?強調一地兩檢方案打開了香港免於恐懼自由的保護罩缺口,「袁國強難辭其咎」,不明政府為何可以臉不紅地說出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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