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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26學生重奪公民廣場,引發佔領運動,事後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等4罪,裁判官今裁定黃之鋒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不成立、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周永康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各人獲准保釋,以等候各人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
辯方於審訊時曾指,被告無意煽動非法集結,他們一直認為政府應給予酌情權,讓他們進入廣場表達意見,行使其表達自由,各被告沒有擾亂秩序或造成財物損毀,並指三被告一直強調和平理性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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