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專訊】機場管理局被踢爆大話連篇,先呃市民後卸責。申訴專員公署昨揭發機管局在一三年處理盜竊案投訴時,訛稱行李認領大堂的閉路電視無攝錄功能,遭本報踢爆講大話後,該局竟引用《私隱條例》爭辯,最後為打發投訴人,更諉過於執行局方指示的前線員工。申訴專員指機管局高層不斷說謊,令簡單的投訴拖延十五個月,「完全不能接受,法定機構要職員講大話係聞所未聞!」 前年,《太陽報》及《東方日報》已率先報道了張先生親身經歷機場保安虛設令偷篋賊甩身事件,去年十一月本報進一步揭發機管局縱容偷篋賊,指令員工訛稱閉路電視系統無攝錄功能。而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後進行調查,昨公布調查報告炮轟機管局處理不當。張先生於一三年三月外遊返港,在機場行李認領大堂目擊盜竊案發生,向機場職員投訴,對方卻無採取行動,結果賊人逃之夭夭,張先生遂去信機管局要求公開閉路電視錄像緝拿疑犯,機管局拒絕,並指閉路電視只用作即時監察,無攝錄功能。
決策者被轟思維方式有誤
張先生不滿答覆,先後向本報及立法會議員投訴,機管局回覆議員時改稱閉路電視具備攝錄功能,版本前後不一。張先生對此甚感不滿,決定繼續追究。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鄒佩雯披露,機管局為前線職員撰定一份旅客查詢的答問指引,若公眾要求查閱閉路電視,員工需按指引拒絕,涉事員工只是按標準答案回覆,顯示事件乃管理層的疏忽導致。指引已於一三年十二月作修訂。
由於張先生力求真相,機管局為打發張,竟諉過前線員工,向張聲稱:「已訓誡在事件中不誠實的有關職員。」鄒佩雯指機管局聲稱此舉的動機善良,希望擺平事件,並安撫投訴人的負面情緒;但申訴專員劉燕卿直斥解釋荒謬,對被擺上枱的員工不公,而事件根源在於決策者的思維方式有誤,削弱機構的公信力,促機管局針對管理層的思考方式再培訓。
機管局回覆指,管理層認同在處理事件時不完善,已執行公署建議的改善措施。
投訴人張先生促請機管局立即交代有否對制訂指引的管理層進行內部處分,又認為機管局作為法定機構,一朝失信於民,日後便難再獲信任,「小事都講大話,仲點相信第三條跑道會搞得好?仲點信機場係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