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躍華報道】提名委員會組成是諮詢爭議重心之一,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2007年曾表示,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身兼政改諮詢專責小組成員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相關說法只是喬曉陽個人演繹,可以作為參考,是否具「法律效力」並非最重要。不過,「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質疑,諮詢文件只引用沒有法律權威的內地官員言論,沒有參考本港法院法律權威定出的法律基礎。 袁國強昨日接受商台訪問時,被問到喬曉陽曾表示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是否法律解釋。袁國強解釋,相關說法是喬曉陽的「個人演繹」,諮詢文件引述喬曉陽相關解釋,是作為參考,讓公眾了解討論的法律框架。他又指出諮詢文件同時有詢問市民,是否贊成提名委員會按現行選委會四大界別框架設計。 戴質問為何不用港法律 他補充,中央在香港政改問題上有憲制責任,社會需要考慮中央相關看法,又強調普選方法最終依歸是《基本法》45條、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解釋及決定,以及2007年的決定,主流民意只是其中一個條件。他強調,討論唯一框架是《基本法》,呼籲市民討論時要有務實態度,要考慮方案的實際操作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基本法》等,不可天馬行空憑空想像。 戴耀廷昨日烽煙質問袁國強,為何只引用沒有任何法律權威的內地官員言論,而不用本港法院法律權威定出的法律基礎,並認為本港法律精神可解釋為何「公民提名」符合《基本法》。不過,袁國強立即反問戴耀廷:「如果你覺得香港法律可以解釋到『公民提名』符合框架,願聞其詳。」戴耀廷沒作解釋,僅道正在寫文章表達其觀點。 戴耀廷又指出,諮詢文件無清楚解讀機構提名如何符合法律基礎,認為中央與香港解讀法律向來不同,又認為香港法律精神不難解釋「公民提名」。他又表示內地一旦釋法,大家便毋須討論,但此舉有損港人對《基本法》的信心。
来源: 香港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