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最低工資落實近兩周,「假自僱」情況似有惡化趨勢,工會本月至今收到的相關投訴達十五宗,較上月升數倍,包括兩名化妝品銷售員被資方逼以自僱形式工作,以逃避最低工資保障。工會要求勞工處加強巡查及修例堵塞漏洞,但處方表示不會修訂僱傭條例。
五十多歲的林先生,二月於觀塘勞工處覓得一份日薪地盤工,上班兩日後,僱主就要求他簽自僱合約,林拒絕要求,「地盤始終有危險,我簽約後如果有甚麼意外,手腳受傷上不了班,甚麼都沒有,沒有工資、沒有錢,醫藥費也沒有,所以我不敢簽署。」但兩星期後,他就遭到無理解僱,到今資方仍拖欠他約八千元的薪金。
於元朗聯昇樓當清潔工八年的萍姐,去年突遭僱主
解僱,才驚覺自己一直屬自僱人士,「簽合約時我甚麼也不知道,有工作就 簽」。萍姐被解僱後未能獲賠一般員工福利,如大假、休息日、強積金及長期服 務金等,現時正交由勞資審裁處,協助追討近十萬元賠償,本月底審理。
街坊工友服務處勞工社區幹事梁錦威表示,街工過去一向有收到涉及「假自僱」的投訴,本月最低工資實施至今,收到的投訴個案共十五宗,個案多屬低薪行業,包括清潔、地盤、推銷、文員及運輸等,「過去只是零星個案,四月都只得四宗,但去到本月就升至十五宗,情況明顯惡化。」
不過梁錦威承認,當中只有兩宗有關化妝品推銷員個案,與最低工資實施有直接關係,「但因為最低工資實施,市民對假自僱認識多了,才發現自己原來也是假自僱受害人。」
該兩名推銷員每日工作十小時,月薪六千五百元,距最低工資要求尚欠接近千元,僱主最近要求兩人以「假自僱」形式工作,以逃避最低工資。
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不少僱主會巧立名目,以假自僱逃避給予員工僱傭條例保障,要求勞工處加強巡查,以及修例清晰界定何謂受僱及自僱,「這個漏洞太大了,大至任何工種都可以成為自僱人士。」
勞工處回應,已就如何界定自僱增加宣傳,最低工資實施後亦加強了人手執法,現階段不考慮修訂僱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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