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阿莉森拉索(Allison Russo)是賓西法尼亞州托比漢納(Tobyhanna)一名藥劑師助理,最近她找一位同事幫忙的時候,被這位同事劈頭蓋臉地罵了一頓。這樣的情形已經不止發生一次了。拉索說:「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要這樣做。我想她可能怕我搶走她的工作。」拉索的上司不想管這件事,他認為這屬於個性衝突。
於是拉索這一回沒再躲進廁所裡哭(以前她這樣哭過好幾次了),而是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說話。她說:「當我用強勢一些的態度回應時,她似乎就讓步了,她好像突然意識到自己做得有點過分。問題仍然不那麼簡單,但現在我沒有被人欺負的感覺了。」
沒有什麼比被迫與「壞」同事交手更能讓你體會到好同事的可貴了。態度差、能力弱的同事會打擊部門的士氣,還可能會有損你的職場聲譽。這就是為什麼專家們要強調迅速行動的重要性。你應該在問題還不太嚴重的時候就積極搞定「壞」同事。但你得弄清楚自己是否也有責任,比如忽視本可以解決的工作表現問題,態度咄咄逼人或者縱容不好的行為。
紐約州斯科茨維爾(Scottsville)諮詢公司Workplace Communication的總裁貝絲西爾斯(Beth Sears)說:「如果你對不當的行為或溝通方式無動於衷,你就是在助長這種行為。你其實是在對那個人說,以那種態度與你溝通是可以的。你應該在問題發生 時就著手解決。」她建議對自己通過電子郵件、短信、備忘錄和社交媒體等渠道進行的溝通進行全面的審視。
態度差也可能是由無知導致的。康奈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的賈斯廷克魯格(Justin Kruger)和戴維鄧寧(David Dunning) 1999年發表的一項廣為引用的研究報告指出,工作表現在平均水平之下的員工往往意識不到自身的不足,並常常高估自己的能力。他們甚至可能不理解為什麼你 對他們的工作不滿意,因此會將批評視為人身攻擊。
不妨主動提出幫助同事改進具體工作,或者建議與他一起參加培訓,以提高雙方的工作能力。
在南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馬歇爾商學院(Marshall School of Business)教授領導力和管理學課程的戴夫洛根(Dave Logan)說,你還可以試著與同事重新協商工作安排,使任務的分配有利於發揮「刺頭」同事的優勢。他說:「看看他們擅長做什麼,然後讓他們去做。」
到頭來你可能得做更多的工作,但額外的努力有助於維護你的聲譽,在下次進行績效評估或者將來參加其他公司面試時會成為你的優勢。你只要留個心眼,讓別人知道工作都是由誰做的就可以了。
洛根警告稱,要掂量一下把你的老闆或人事部門牽扯進來的政治成本。儘量一對一地解決問題。對那些影響你們雙方的問題,請通過協商停止爭執。
要慎重一些。就算問題需要牽扯第三方,也不要在開會時發牢騷或者跟其他同事抱怨。抱怨另一個員工的表現(尤其是在這個人頗受別人歡迎的情況下)會對你與辦公室其他同事的關係構成負面影響。
撰稿:華爾街日報DENNIS NIS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