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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柱國自爆曾面諫林鄭李家超勿推「送中」 痛斥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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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8-19 01:06: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有香港政界金句王之稱的前全國政協常委、富商何柱國,日前於電台節目連環抨擊兩任特首。先自爆曾當面勸諫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及保安局長李家超勿硬推「逃犯條例」修訂,批評林鄭是「人禍」。對於香港經歷抗爭及疫情,何柱國毫不掩飾痛斥李家超管治團隊不懂經濟難以救港,不諱言:「陳茂波識唔識經濟架!」分析指,何柱國的聲音代表了商界已不滿現今香港的經濟情況,更猜測他個人也是希望求官位。
本身是《星島新聞》集團前主席的何柱國,於周三(16日)播出的商台節目《光明頂》中,與身在外國的陶傑隔空對談。他一開始先大讚美國,明踩香港。

何柱國:我覺得美國很好,我去了四五次,我去到美國任何一處都好好,一定好過香港。
「熱身」過後,兩人談到現今的香港經濟,何柱國直指林鄭月娥。
何柱國:「一個是佔中時的風波,然後到林鄭月娥推(逃犯條例)修訂,上了『鬼佬的當』(即上了外國人圈套),弄了一班『黑衣人』出來令香港亂了,然後到Covid。所以香港的形勢是受到天災及人禍。疫情算是天災,人禍就是林鄭月娥。」
他自爆當年曾當面向林鄭及時任保安局的李家超進言,不應推《逃犯條例》修訂。
何柱國:我向她(林鄭)解釋過,你如果去推行《逃犯條例》修訂,會引致美國制裁香港。我親口亦同李家超兩個人在馬會咖啡店,我跟他說這件事,你勸諭阿太(林鄭月娥)不要去做,因為將來會影響香港和美國的交易世界的最惠國待遇,會有問題的,別人可以制裁你。李家超那時候連制裁也不太明白,我知道,因為連林鄭月娥也不太明白,他(李家超)專門管保安,不是做生意不會明白,所以很多事情一知半解。」

何柱國:李家超連制裁也不太明白
直至李家超當選特首後,何柱國透露自己再次與李家超見面,談及對香港經濟的見解,指香港及中國經濟下行,香港不應再靠中國支持香港,建議應大力推醫療教育產業,更特別提出取消股票印花稅及取消辣招稅,(講講下)言談間他突然點名狠批財政司長陳茂波。
何柱國說:陳茂波是否懂得經濟?他是會計師出身,他不懂經濟。那天我問李家超是否懂經濟,他回答不懂,那就多聽別人說。行政會議入面,你可以聽聽大家講法,但一樣事,你不要聽律師說,做會計師不要聽他說,做醫生不要聽他說。這三種人不懂經濟,不懂賺錢,只會光說不懂做。我先說明,我不是針對甚麼,這三種人做投資最差,不懂做生意。
陶傑回應「對的,現在醫生做局長(盧寵茂)、會計師當財政司(陳茂波)、律政司亦近乎掌握了話事權似的。行會應吸納你何柱國入去當首席發言人。

分析:指出李家超不夠格做特首 何一方面為自己求官
何柱國批評政府極高層已不是第一次,2021年年底,他開腔罵林鄭「破壞多過建設十倍」。今次他選擇在香港需要「和諧」的時候發炮,時事評論員桑普有這樣分析。
桑普說:他做的事就是,向共產黨說李家超有缺陷,他旁邊的人有缺陷,你幫幫他,我也可以幫你幫幫他,這就是他的主調。我看不出他要把李家超拉下台,但這是告訴全世界,李家超根本不夠格做一個特首,一不了解經濟;二也對香港的情況沒有前瞻性。
除了開聲批評,何柱國曾於2020年在他旗下報章《頭條日報》及《星島日報》頭版發公開信,說香港經歷社會運動的「人禍」,如今又遇上疫情「天災」,「真是黑到無得再黑」,他呼籲要求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代付全港所有打工仔兩個月工資,以減少裁員、減薪、失業。
 樓主| 發表於 2023-8-19 01:10:01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法庭】涉7.21「白衣人」程偉明:覺得係政府叫我哋去做

香港「元朗721事件」中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成、被判監禁4年3個月的裝修工人程偉明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許可申請,高院周五(18日)開庭。程在庭上多次表示想將案發事情「真實咁講返出嚟」,惟法官指只處理上訴許可,打斷其發言。程偉明最後再稱「因為我覺得就係政府叫我哋去做」,最後法庭即時駁回程偉明的申請。

涉在車站以拳頭藤條襲擊市民罪成 判囚逾4
本案上訴許可申請人為程偉明,答辯人為律政司,上訴許可申請的聆訊由高院法官彭寶琴處理。程偉明涉嫌在元朗站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以及被指在站內付費區示意其他「白衣人」往月台。他事發後一度離港,後在回港時被警方拘捕,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另外法官改為裁定他較輕的傷人罪罪成,去年10月被判囚4年3個月。
法官彭寶琴在庭上表示,已收悉程偉明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所提交的兩頁文件,又引述當中提出的上訴理由,包括指警方在安排認人手續上不公允及不正確;警方搜屋時,沒有找到程案發當晚穿著的衣物。程偉明又投訴原審法官在審訊時處理不公平,在環境證據、證人及證物的處理及分析作出不客觀判決,刑期亦過重。
程偉明沒有法律代表自行陳詞,確認有關上訴理據,同時表示想把當日發生的事情,「真實咁講返出嚟」,惟法官打斷其發言,並向程解釋庭上的處理程序,指程在原審時沒有選擇作供,現時法庭只處理上訴許可,並非重審案件,因此法庭不會容許及處理他「講真實情況」。

法官重申非審訊 不會讓申請人就案件表述看法或觀感
程聞言後,就再表示自己「如果我今次唔講,就冇機會講」,惟法官再強調指「對唔住,本庭處理方法唔係咁」,然後問程就書面上訴理由是否有進一步補充;程就自言只得小學程度,法官就指其上訴文件相對詳細,又提及知悉在原審時,程的代表律師曾就案發現場的片段,爭議程是否有出現,此時程突表示「嗰個係我嚟㗎」,指有關事項「毋須爭議」,令法官一度露出錯愕表情,並質疑指其說法跟所提出的上訴理由有不脗合的地方,惟程只表示明白。
法官之後再次跟程偉明確認有沒有進一步補充,程就回應:「因為我覺得就係政府叫我哋去做㗎啫,就係咁簡單」,其發言隨即再被法官打斷,並直指「我一定要停止你」,再次重申今天並非審訊,亦不會讓申請人就案件表述看法或觀感。
律政司一方陳詞時,就只確認採納已呈交的書面陳詞,沒有補充。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隨即拒絕向程批出上訴許可申請,同時提醒程偉明有權向上訴庭再次提出申請,但若上訴庭重新考慮後,仍認為他沒有理據,將有權把他在上訴期間的羈留時間剔出刑期計算。

判詞指原審法官裁定無可詬病
法官彭寶琴同日頒下判詞,表示同意律政司一方,指涉案錄影片段清晰顯示程偉明當晚曾聯同「白衣人」襲擊他人。就程提出認人手續不公允,法官認為,控方在原審時並沒有依賴警方認人手續作辨認證據,有關元素亦非原審法官的定罪基礎;至於程指警方未能在搜屋時找到他當晚所穿衣物,法官認為只代表沒有進一步入罪證據,不能反過來削弱控方指控。
法官在判詞中又指出,原審法官對證人及證物已作出深入分析,認為相關裁定無可詬病,處理上亦公允持平,法官所作的推論也合情合理,並沒有不公之處,而且判刑亦沒有不恰當,因此駁回程的上訴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CACC196/2022
 樓主| 發表於 2023-8-19 01:17:25 | 顯示全部樓層

47人案】柯耀林案情完結 法官曾數度打斷控方「質疑問題...

香港「47人初選案」本周三(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踏入第107日審訊,續由擔任柯耀林的辯方證人、其初選期間之選舉經理陳展浚第3天作供,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在庭上引述柯宣布報名參加新界東初選的Facebook帖文,指柯當時提及違反《國安法》的風險,是因他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惟提問即被法官陳慶偉打斷,控方改換問法,指柯曾否明確表明非「攬炒」的一份子,再被陳官指是「差勁問題」;另一法官李運騰就指舉證責任在控方,提醒控方案情不能以反證建立,直指控方的問題是「無用」,及後更直指控方「不斷重複又重複地問相同的問題」。柯耀林的案情已完結,周四(17日)續審時料由另一被告李予信開始作供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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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初選案」被告之一的柯耀林,早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吳婷康攝)

指柯耀林沒有習慣和興趣閱讀戴耀廷的文章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穎琛負責盤問陳展浚,也是陳穎琛首度在本案中參與盤問。就陳展浚早前供稱,柯耀林曾出席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但因會上有人爭執而提早離場,問陳展浚當時柯耀林曾否提及會上的爭執情況。陳回答指,柯稱因距離問題沒聽清楚爭執內容,只知悉是跟一些「恩怨」的有關,而柯因感浪費時間故離場。
控方及後問到「區政聯盟」另一成員區鎮樺,亦有出席該次協調會議,問陳為何沒興趣問區會上的爭執情況。陳一度稱「無回應」,其後再稱自己「想知,但應該唔記得咗問」。陳展浚又透露,柯跟戴耀廷及區諾軒認識,他跟柯均有區的電話號碼,而戴耀廷亦有柯的電話。
至於柯的團隊為何沒有派人出席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陳解釋因為沒有人手,而屬「區政聯盟」內部潛在競爭對手的李永成,因當時有興趣參選新界東,故有出席該次會議。控方之後提及戴耀廷在《蘋果日報》刊出的文章,包括〈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政武器〉、〈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及〈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問陳曾否讀過。陳稱「沒有」,但承認有讀《蘋果日報》的習慣,但較少看專欄;又指據其所知,柯耀林亦沒有習慣和興趣去閱讀戴耀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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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耀林的辯方證人、其初選期間之選舉經理陳展浚第3天作供,接受控方盤問。(吳婷康攝)

不認為簽署〈墨〉等同與抗爭派有聯繫
控方之後指出,根據由辯方呈堂、來自柯耀林團隊的WhatsApp群組之訊息記錄,顯示柯會主動找初選相關新聞,包括曾轉發一則《蘋果日報》新聞,而庭上資料顯示為〈【李八方online】素人反枱 民主派初選會拉倒?|果燃台〉。陳回應稱未能判斷是否柯主動找跟初選相關的新聞。
控方之後轉問及柯耀林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一事,陳承認考慮是否簽署聲明時,因愈來愈多人簽署故想「鬥快」,包括想較新民主同盟范國威簽署,因雙方票源重疊。控方又指柯曾在WhatsApp群組中表示「暫不需理會 靜觀其變」、「呢份嘢可能成為DQ理據」、「我未正式宣布參選 有時間」等,認為柯對〈墨〉有一套看法;陳回應自己不能判斷柯是否有完整讀過整份聲明,但自己曾與柯討論過〈墨〉的兩項聲明,又表示不認為簽署〈墨〉等同與抗爭派有聯繫。

法官指不明白控方問題 能如何幫助控方案情
控方之後就柯耀林於2020年6月20日宣布報名參加新界東初選的Facebook帖文盤問陳展浚,該帖文提及「《國安法》細節已經公布,我知道參選甚至如果當選,已經一半踏入監獄,但面對暴政絕不退縮」;控方指,柯當中稱的違反《國安法》風險,是因他簽署了〈墨〉聲明。此時法官陳慶偉打斷提問,控方就改問陳展浚,柯耀林曾否明確表明自己不是「攬炒」的一份子,惟法官陳慶偉再指「是一條問得非常差勁的問題」;另一法官李運騰亦開腔,指不明白控方的問題能如何幫助控方案情,強調舉證責任在控方,而控方案情不能以反證去建立,直指控方的問題是「無用」(useless)。
法官陳慶偉就加入向陳提問,柯曾否在任何場合提及自己是反對「攬炒」?陳展浚回答,指在內部討論跟與劉凱文的合作已表達出來,又指地區直選不方便以如此「直接」方法表達,故才用「婉轉方法」。不過,法官陳仲衡就質疑,指按陳展浚的邏輯,劉凱文也會因與跟柯合作,被視為贊同〈墨〉聲明;陳就回應,劉凱文反對「攬炒」的形象和立場絕對大於柯簽署〈墨〉聲明。控方就指,柯沒在宣傳單張或Facebook轉載有關劉凱文反對「攬炒」的訪問,質疑公眾如何能得知相關反對「攬炒」的立場。

批控方不斷重複問相同的問題
法官李運騰之後問陳是否有留意戴耀廷曾就初選的合法性公開發言,及解釋初選會否違反《國安法》。陳稱自己不知道戴的發言,而在《國安法》實施後,與團隊有審視文宣內容,用字更加小心,但沒有重新閱讀〈墨〉聲明。控方其後再指,柯的其他Facebook帖文有〈墨〉聲明的連結,問柯當時對此是否有意見。
法官李運騰聞言,就直指控方「不斷重複又重複地問相同的問題」,又指控方「你問了而已獲回答的問題,就不要再重複問相同的事情」;另外兩名法官亦加入表示,「重複與勸說(repetition and persuasion)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你想問一些事』與『你有些事情要問』是有分別的」。控方之後在問及其他問題後,即表示已完成盤問陳展浚。

周四續審料安排李予信出庭自辯
法官李運騰就問控方,除不同意辯方的案情外,是否有一個控方認為正確版本的案情要向證人陳展浚指出?控方向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詢問後,最後向陳指出,「柯耀林發布〈墨落無悔〉聲明的帖文,是有意圖要遵守該聲明內容」。李官聞言後就露出一個錯愕的表情,然後以手掩面;而陳展浚就指,當時認為《國安法》實施前發生的事是不予追究,故沒有審視過去帖文。
控方完成盤問後,由柯耀林的代表大律師唐樂山稍作覆問,即完成柯耀林的案情。而下一名被告李予信的代表大律師關文渭就表示,李予信將會作供,又透露有很多文件需呈遞,預計將需時兩天作主問,料李予信將被安排在周四(17日)開始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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