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47名組織及參與民主派「35+初選」的人士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首次提堂至今已逾一年半,案件今年7月完成交付高院程序,30名擬認罪被告早前被分成多組,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聆訊,餘下17名擬不認罪被告,周二(8日)早上一併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作案件管理聆訊,庭上透露案件審期約90日,料於明年1月底至2月初開審,於7月左右審結,將傳召46名證人及播放近百條影片;多名辯方代表在庭上質疑,指控方至今未能準確指出被告在初選中的角色及牽涉證據,難以確認爭議案情,控方雖然認為雙方最終可同意大部分事實,惟卻被法官諷刺「別活在幻想中」,又要求控方要在周三(9日)聆訊時,交代屆時誰人擔任主控等問題。 防疫措施下的座位安排被取消 多國領事館派員旁聽 擬不認罪的17名被告中有11人,包括陳志全、黃碧雲、劉偉聰、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獲准保釋,周二早上相繼到西九龍法院應訊,至於其餘6人,即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則一直不獲准保釋或被取消保釋,至今已分別被還押逾13至20個月不等。 擬不認罪的17名被告中有11人獲准保釋,林景楠是其中一人。(AC攝)
擬不認罪的17名被告中有11人獲准保釋,其中黃碧雲(右二)及楊雪盈(右一)步出法庭。(AC攝)
周二的案件管理聆訊安排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四樓3庭進行,有別於平日在該法庭審訊的案件,早上司法機構派發的旁聽籌較平日大近一倍,大小跟高院的旁聽籌相若。此外,司法機構亦取消了防疫措施下的座位安排,未有再把部分座位以膠帶圍起禁止旁聽人士就坐。 在早上9時多,黃碧雲及鄭達鴻等人已到達法庭,雖然初選案向來屬觸目案件,但至開庭前,正庭內的旁聽席仍有空位,而多國領事館就有派員前來旁聽,民主黨劉慧卿及張文光、前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及社民連主席陳寶瑩等亦有到場旁聽。
「長毛」白髮增 身形消瘦 獲准保釋的被告於10時前獲安排進入被告欄內再按指定位置就坐,林景楠跟陳志全兩人一度自行在傾談,黃碧雲就跟楊雪盈互相揮手,至近10時15分,各還押被告才陸續被帶入法庭。「長毛」梁國雄頭上不單多了甚多白髮,身形也消瘦不少;林卓廷就連忙向旁聽席揮手,鄒家成也同樣揮手但旋即被身旁懲教人員阻止。而同案其他被告中,就有胡志偉、吳敏兒、袁嘉蔚、馮達浚及黃之鋒5人列席,黃之鋒更向余慧明揮手,又跟何桂藍表示收到她的來信。 案件控方續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傅悅耳及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任代表,辯方則因有多名被告而有龐大的法律團隊,包括大律師關文渭、石書銘、黃宇逸、馬維騉、張耀良、黃廷光及Beel Trevor等。而聆訊續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審理。 早前多次擬認罪被告的案件管理聆訊,庭上只需處理被告期望在審前或審訊後判刑、求情陳詞所需時間,以及是否仍就案情有爭議等議題,惟由於案件涉及多名擬不認罪被告,案件管理聆訊時需處理的議題明顯增加,故法庭本身亦預留3天處理。
控方將有43小時影片呈堂播放 在庭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透露,控方將有46名證人,並有約100條、共長達43小時的片段呈堂需要播放,料控方案情需時55天處理,至於辯方案情料需時36天,換言之審期時間或逾90日。羅天瑋又交代審訊爭議涉及案中各被告是否存在串謀及有否參與,又指大部分證據不受爭議,但辯方將挑戰部分證據比重。 至於由提訊後屢曾引起爭議的同意案情問題,多名辯方代表在庭上紛紛表達不滿,重申案件管理清單項目問卷過於空泛,辯方暫時未能同意大部分事項,亦憂慮現階段如同意案情或會造成混亂及對被告不公,質疑控方至今未能準確指出不同被告在初選中的角色及牽涉證據,如是否承認曾進行選舉協調會議,由於未知控方取態,將有待控方提出具體案情方能再作確認。代表鄭達鴻的大律師黃宇逸就指,將爭議所有關鍵控罪元素。多名代表大律師亦指,雖然相信大部分事項不會有重大爭議,但因應未收到控方具體指控,故只能待控方盡快作交代。
何桂藍或傳專家證人 解釋立法會功能 法官陳慶偉就指,辯方在案件管理聆訊問卷中,爭議大部分控方案情,羅天瑋就回應,冀跟辯方商討後,雙方可同意大部分事實,以減省審訊時間,但陳慶偉諷刺指控方最終難跟辯方達成任何共識,籲羅「不要活在幻想之中」(don’t live in your fantasy world)。 庭上又處理個別被告的情況,例如第5被告吳政亨,今次是自行代表,同時交代正考慮聘請法律代表;另外他早前曾申請進行初級偵訊,並曾傳召控方證人之一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時任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出庭就解散立法會及議員職責等問題作解釋,周二早上另一被告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就以葉劉淑儀的供辭僅屬其個人意見為由,提出擬另傳召專家證人出庭,解釋立法會功能,惟最終仍視乎控方對葉劉淑儀證供的依賴度而決定。
法官質疑控方未交開案陳詞 陳慶偉早上又向控方指,至今尚未收到控方開案陳詞及任何指控文件,羅天瑋提出在開審前14天會把陳詞向法准庭存檔,卻遭陳慶偉斷然拒絕,更質疑羅天瑋已處理該案逾年,羅天瑋一度「討價還價」和作出辯解,詢問是否可在審前覆核(Pre-trial Review)前提交,但陳慶偉指不會設審前覆核,更關注案件最終主控人選問題,羅指現時尚未指定,回應似令陳慶偉感到難以置信,最後提議控方於未來1個月內呈交開案陳詞。 此外,由於鄒家成及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透露兩人另外涉及暴動案及立法會特權法案件,審期跟本案重疊,法官陳慶偉表示會就此與相關案件的處理法官作商議。 涉及擬不認罪被告的首日案件管理聆訊最終在下午3時多結束,陳慶偉休庭前要求控方,於周三回應何時可把開案陳詞向法庭存檔,及何時完成草擬承認事實,又交代審訊時的主控人選問題。由於有擬認罪被告至今亦未同意任何案情,他不排除有被告會因此加入審訊。聆訊周三早上10時再續。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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