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東方日報》以〈爆眼女無爆眼 笑住去台灣〉為題,稱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嘴警署外受傷的爆眼少女已離港,並形容她沒有爆眼。
但據悉,當時少女受傷後被送院,的而且確診斷她右眼的眼球爆裂,即一般所指「爆眼」,包括包圍眼睛的鞏膜、眼前房及視神經都嚴重受損,軟組織腫脹;因撞擊力大,連眼睛周圍的骨、上頜竇、鼻與眼睛之間的篩骨都有粉碎性骨折,而且大量出血,當時並沒在眼內找到異物。醫管局發聲明指,一直配合警方調查,已依法向警方提供有關醫療紀錄。
據悉當時少女受傷後被送院,診斷她右眼的眼球爆裂,因撞擊力大,連眼睛周圍的骨、上頜竇、鼻與眼睛之間的篩骨都有粉碎性骨折,而且大量出血。資料圖片
眼科醫生:外觀無礙 視力或已永久受損有眼科專科醫生表示,即使現時從外觀上見到傷者眼睛與常人一樣,不代表沒有曾經爆眼,「受咗傷醫生會做嘢,會縫番個傷口,好似隻手畀人斬咗一刀,都會縫番個傷口」。除非整個眼球也「爛晒」,或需移除整個眼球放入假眼。
該醫生指,爆眼的傷者眼白可能會有疤痕,只是遠距離看不見,但近距離會見到;而且外觀無礙不代表視力沒受損,可能視力已永久受損及會提早白內障。
警向醫院索醫療紀錄拒交法庭手令 少女覆核敗訴爆眼少女受傷後,送到公立醫院治療一周後出院,警方曾要求醫管局交出少女的醫療報告,少女也曾就此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上訴庭上月頒下判詞駁回上訴。 《星島日報》今日在專欄「大棋盤」,以〈醫管局涉包庇『爆眼』造假案?〉為題,質疑「完全知悉『爆眼少女』情況的醫管局,竟然一直任由謊言散播,實有包庇黑暴『造假』之嫌」。
醫管局發聲明回應指,一直配合警方調查,並已依法向警方提供有關醫療紀錄,亦得悉當時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該局與有關部門均須尊重及遵守有關程序的限制。
《星島日報》今日在專欄「大棋盤」,以「醫管局涉包庇『爆眼』造假案?」為題,質疑「完全知悉『爆眼少女』情況的醫管局,竟然一直任由謊言散播,實有包庇黑暴『造假』之嫌」。《星島》網頁截圖
《星島》旗下《頭條日報》網上版亦有轉載該專欄文章。《頭條》網頁截圖
警:不評論個別媒體報道醫管局重申,對所有病人一視同仁,堅持尊重個人私隱及有關法例要求,未得到病人同意,不會向公眾或傳媒披露個別病人的具體臨床情況。對於有評論文章指醫管局包庇造假,刻意隱瞞個別病人情況,醫管局並不認同,亦重申並非事實。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指,警方不評論個別媒體報道。多個傳媒則引述消息指,警方仍在調查爆眼少女是否參與暴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