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運動以來,港警濫捕成風,至今有逾7千名市民被捕,部份市民拒絕繼續保釋,成功「踢保」。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立法會質詢時指,為免影響調查和搜證工作,不會向「成功踢保」者交代調查進展,又稱「踢保」未必是最好做法。
李家超表示,警方若認為未能立刻完成調查案件,可讓被捕人保釋外出,但被捕人需按擔保書時間,到警署報到,警方會按調查進度,決定落案起訴、繼續保釋或無條件釋放。
他指,保釋安排可在案件在調查期間維持警方與被捕人的聯繫,並因不同案件性質作進一步調查或諮詢法律意見等,有其需要和合理性。如被捕者拒絕保釋,但調查尚未完成,警方會考慮將其釋放,但不代表不會作出起訴。
他又指,警方會對個別案件調查詳情保密,以免影響調查和搜證工作,亦不會向涉案人公開,不會向「成功踢保」者交代調查進展。
李家超稱,「踢保」對被捕者或不用作擔保,但未必是最好做法,稱若有證據起訴,警方可立即到任何地方作拘捕,拘捕環境對當事人未必理想,「唔好以為(踢保係)非常聰明嘅做法」。
而由6月9日至1月2日,警方在大型公眾活動共拘捕6,943人,當中涉及參與暴動、非法集結、縱火、傷人、襲擊知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毁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當中有1,082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338人獲無條件釋放,5,523人的案件仍在調查,包括保釋候查或拒絕保釋下繼續調查,並稱沒有備存「踢保」人數。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詢問運動至今警員被捕數字時,李家超避而不答,僅稱若不滿警員可主動投訴,反指有人用化名或蒙面表述,毋須承擔責任的指控可無日無之,又稱現時媒體真假難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