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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可引《緊急法》訂「任何」法例 禁Telegram連登或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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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7 21:21: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可訂立任何其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包括「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逮捕、羈留;對運送人及東西的管制」;「對財產及其使用作出管制、沒收及處置」等,由於可以繞過立法會訂立的法例範圍非常廣,故此不單通訊系統如Telegram,宣傳反修例的文宣刊物同樣可以被禁,而政府亦可新訂《蒙面法》禁止示威者蒙面,同時更可拘留異見者,身兼大律師的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楊嘉瑋直指條例中的「任何」定義十分廣闊,足以讓政府規管市民生活的每個細節,影響極為嚴重。


政府若引用條例立《緊急法》,反修例人士慣常使用的連登討論區、通訊程式Telegram相信難逃被禁,民間宣傳運動的刊物同樣或不能出版,全面封殺反修例人士的通訊及宣傳平台;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關注到,條文賦予特首權力直接修改現時法例,例如可在《公安條例》加入禁止蒙面的條文,同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為新法例訂立「任何刑罰及制裁」,即特首亦可將強制性終身監禁訂為最高刑罰,對上街遊行示威無疑添加壓力。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指,如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香港將會由專制變成獨裁,特首可禁止通訊程式Telegram、連登討論區等。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則指,《緊急法》賦權特首可以指示管控私人財產和資產,挑戰香港私有產權制度,不單有人或因為私有產權不獲保障而考慮撤資,民主派成立支援抗爭者的基金亦可能因此被查禁凍結,質疑《緊急法》不只限制政治活動,更挑戰了資本主義制度。


楊嘉瑋指出,特首會同行會可以動用此例訂立任何全新法例,包括引入全新的刑事罪行,包括管制通訊等,而被規管的行為一旦被納入,「聽日(該行為)就犯法」;至於可以規管甚麼行為,楊直言:「係任何(行為)」。他直指,由於立法會沒有權審議,而且沒有權力廢除,只能待政府自行廢除,而有別於其他國家的緊急立法也只會生效一段短時間,以防濫用,香港這條例的生效期卻是沒有時限,不受限制;即使市民可以透過司法覆核推翻,但楊指要很長時間處理,相信條例生效期間,香港的國際聲譽、營商環境已遭損害。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於1922年制定,當時是為應對左派的海員大罷工,以遞解工運領袖出境,「六七暴動」時港督也曾引用。楊嘉瑋直指這是一條十分過時的殖民地條例,非常苛刻和含糊,早應被廢除,不應再使用。朱凱廸則深信即使就《緊急法》立法,也無阻港人的抗爭行動,舉例指政府若立法禁止蒙面,估計香港人上班、上學都戴口罩;若政府禁用Telegram,則抗爭者會馬上會回到印傳單年代。

 樓主| 發表於 2019-8-27 21:26:58 | 顯示全部樓層
【逆權運動】引《緊急法》封殺集會遊行?林鄭拒正面回應:有責任檢視任何法例

反修例運動持續,政圈盛傳港府研引用《緊急法》封殺示威集會,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沒有否定,也未有就此直接回應,只稱如能止暴制亂,有責任檢視任何法例,堅稱會依法辦事,重申政府有信心自行處理反修例紛爭,她聲言從來沒想過用暴力處理,若有違法事件就由執法機關、主要是警隊作出拘捕工作。她又特別指,看不到爭取示威訴求及騷擾警察家屬之間的關係,未有回應坊間五大訴求的她,反批評不斷恐嚇家屬、特別是警察子女的行為,指警察子女即將在新學年重返校園,希望教育界保護所有受欺凌的小孩。

林鄭月娥上周於禮賓府會見政教界人士,稱聽取設立對話平台的意見,但有報道指她堅拒設立獨立調查會。林鄭今日表示,上周因應相對平靜的周末與社會大眾展開對話,並於「朋友」聽取其意見,同時會出席民間自發的對話平台,她指昨日有中辦聯參與的對話並非由她舉辦,又指已聽到年輕人的意見,強調坊間的五大訴求,重申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因有監警會已經正在審視有關投訴,故到今日為止仍然是特區政府的立場,並非因警隊中有人反對而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昨日中聯辦牽頭的的會面,林鄭月娥表示出席者都有表達坊間的五大訴求,認為昨日的會面直接、誠懇、和平,令雙方都聽到對方意見。她又譴責過去周六、日的升級暴力,批評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升級行為越演越烈,已去到目無法紀,肆意破壞「智慧燈柱」,打擊過去兩年社會各界建議香港成為智慧城市的努力。她指出不會用「以暴易暴」的方法去處理示威活動,而是應該「止暴制亂」,希望為對話建構一個良好環境。她又表明對暴力「零容忍」,無論不同顏色和政見,警方亦會依法處理,當中7.21事件已拘捕30人,4人被起訴並已提堂。對於警察投訴,她繼續指有監警會去處理。

對於外界擔心內地會出動駐港解放軍,她表明到今日為止仍有信心處理社會上的紛爭,因最佳的基礎就是法治基礎,對於有警員開槍,林鄭月娥表示在警務人員安全受威脅時會使用最低武力,故未來仍會以此態度去處理衝突。

所謂《緊急法》即現行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相關法例規定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包括行會成員湯家驊及葉劉淑儀等也曾表態支持,以禁止市民在某些地方示威。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早回應時亦附和指,香港社會目前要止暴制亂,認為任何法律上容許特首可以做、而有助防止暴力事件擴大升級,都應考慮,又堅稱示威暴力已升級。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指《緊急法》賦予特首和行政會議無限大的權力,政府由專制變成獨裁,形容是將港人放置在一副棺材,親手釘
上最後一口釘,指林鄭勢將成為香港歷史上最偽善和殘暴的人。

公民黨郭家麒稱,港英政府在1967年處理暴動曾經動用《緊急法》,若然林鄭要動用《緊急法》,即代表政府已經完全失去管治能力,他批評立《緊急法》只會令香港更加混亂,股市和樓市將會插水,經濟活動受到牽連,全港將會玉石俱焚,萬劫不復。

民主黨尹兆堅認為,香港去到今日地步林鄭是罪魁禍首,批評林鄭不是止暴制亂,而是搞「新四人幫」,任由人民鬥人民,民攻武嚇,質疑政府「自編、自導」亂局,令中共可進一步箝制香港。他指若訂立《緊急法》,一國兩制「玩完」,香港人權自由亦會一鋪清袋,後果不止政治,經濟活動亦受影響。

民主黨黃碧雲亦稱一旦宣佈戒嚴是「易放難收」,摧毀一國兩制、本港經濟、民生和國際形像,呼籲政府別走歪路,回頭是岸。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連續兩天出席電台節目,他今早指政府需要回應市民的訴求,才可以解決反修例運動的根源問題,認為港府經常掛在口邊的「止暴制亂」,不能解決現時的暴力衝突,強調社會的不公義情況若未能解決,香港的暴力衝突情況只會變本加厲,市民對「勇武派」的接受程度亦會愈來愈高。他強調有必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每宗衝突各方使用暴力的合理性。

行政會議成員、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認為,反修例示威活動已持續逾兩個月,持續下去嚴重影響社會安寧,有必要引用《緊急法》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頒佈合符公眾利益的法令,盡快止暴制亂,至於應否宵禁或限制市民使用通訊軟件,他表示不予評論。
林鄭「遊花園」避答節錄

記者提問:是否研究訂立《緊急法》止暴制亂?
林鄭回應:所有香港嘅法律,如果能夠提供一個法治嘅手段,能夠止暴制亂,特區政府都有責任去睇;處理﹙衝突﹚最佳嘅基礎,就是法治嘅基礎
記者提問:港府仍拒絕回應五大訴求下,構建對話平台有何意義?
林鄭回應:這個不是沒有回應的問題,而是一個不接受有關訴求的問題;如果因為近日的示威就接受有關訴求,將會是政府很不適當、亦不能接受的回應
記者提問:周末出現暴力及混亂,是否反映港府已失去對港的控制,林鄭為何不辭職?
林鄭回應:我不會說管治已失控(lost control)」,強調港府一直支持執法部門工作,作為負責任的特首現時應該緊守崗位,盡力回復香港的法治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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