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周六、日(24、25日),各區繼續有示威遊行,昨天荃灣更爆發大型警民衝突,警方出動水炮車,更有警員與市民衝突後舉槍指向市民。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及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傅逸婷今午見記者。警方回應指,因當時與到過百名暴力示威者追擊,並以削尖物體襲擊,有6名警員曾拔出警槍,相關警員又向天開一槍嚇退示威者,他認為相關武力是必要和合理。
全城關注周日晚荃灣沙嘴道有軍裝警舉槍指向市民,總警司謝振中承認昨晚共有6名警員舉槍,他指當時有過百名「暴徒」以長鐵枝、竹枝、路牌等攻擊性武器追擊警員,他表示「暴徒」目的不僅為了追打警員;更想嚴重傷害、危及警員的性命。謝指早在該批被追擊的警員到場前,已被「泯滅人性的暴徒」惡意地以削尖的竹枝攻擊了一下。謝質疑這是否還是和平示威者,並指當時警員在感到生命受威脅、多次警告無效下,選擇了使用警槍,形容開槍警「英勇克制」,又指當時使用的武力是必須和合理。
對於舉槍警曾經一腳踢開跪在他前方的一名市民,謝振中指因當時衝鋒隊警員向天開槍後,「暴徒」未有完全離開,所以還未離開眼前的危險,謝續形容警員在舉槍時,突然有一名男子走出,跪在警員槍指的前方,構成警員的其中一個威脅點,「因為你唔會知個人突然間喺你面前出現、踎低,個用意係咩。」
謝又解釋,因在此情況下不應該有一名男子在警員「正下方」,故舉槍警決定了用他的腳「推開」這名男子,令他前方的威脅能夠移除。謝解釋這個動作並不是一個訓練,而是一個sense,是自然反應嘗試「推開」危險,他相信腳踢跪市民是沒有惡意,又指在這種罕見情況下,「推開」這名男子是有需要和非常合理。
對於昨天警方首次動用水炮車,麥展豪指過往都解釋過,動用水炮車是因為有廣泛的騷動、大規模堵路、有可能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等。
警方在過去2天拘捕了86人。周六警方在東九龍公眾活動拘捕了32人,包括22男10女,年齡介乎16至52歲,涉嫌罪行包括非法集結、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等。而周日(25日)的公眾活動中,警共拘捕了54人,包括45男9女,年齡介乎12至51歲,涉嫌罪行包括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等。
周六的東九龍公眾活動,警方總共檢控2男子參與暴動罪,2人分別24歲及33歲;並在今午(26日)在觀塘法院提堂。而昨天亦檢控1男1女,罪名是非法集結,今午在觀塘法院提堂。周六(24日)有5名警員被磚頭扔中受傷。周日則有16名警員受傷,包括有警員車長遭削尖物體插到背部,大量出血,目前尚留院治療。警方又指出6名舉槍警之一,其資料遭放於網上,他家人亦因此感到壓力。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又補充指,近日並沒有任何喬裝成不同人士的警察作出拘捕行動。
彈藥使用方面,8月23日(五),警方沒有使用過任何彈藥。8月24日(六),警方使用了70發催淚彈、24發橡膠彈、31發海綿彈。8月25日(日),警方使用了145發催淚彈、50發橡膠彈、4發布袋彈、13發海綿彈、1發警槍子彈。
對於周日有12歲示威者被捕,李桂華指警方很注意年輕人的福祉,警在拘捕他後,已通知他家人,所有警誡、供詞都在有家長和律師下作出。12歲年輕人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助理處長麥展豪指過去周末示威又轉向激進,他指有「暴徒」在路上設陷阱,並大量使用汽油彈、又有彈鋼珠,他又表示有暴徒更手持狀似手槍的物體,他又以「窮兇極惡」形容激進示威者。
此外,藍絲熱傳昨晚勇敢跪地,並間隔於舉槍警及示威者之間,請求警員不要開槍的大叔,指該大叔為曾任理工大學設計學院助理教授黃國才,藍絲在社交媒體出帖指擋槍大叔是「演員一名」,暗指擋槍大叔只為在鏡頭下表演。
黃國才其後在FB澄清,指他並不是擋槍大叔,他指自問自己沒有這種勇氣,又讉責這種網上誹謗目的是令示威人士恐懼,並想藉此抹黑令人「冇咗份工」,黃又指一定要舉報發佈謠言者,以還他清白。
是日精選問題Anthea Wong
1) 多次見到警方不禮貎對待記者、普通市民,甚至惡言相向,呢個係咪警方正常行事方式?
2) 對於警方叫市民做曱甴/垃圾/社會敗類,到底有無懲處?係咪可以俾佢哋咁做嘢?
《蘋果》記者沒有被點名提問,警方也沒有主動提及。
Edward Ho
為何警員不選擇將跪地的市民抬走,反而用腳踢開?警員當刻是否將該名市民當作曱甴?
《蘋果》記者沒有被點名提問,警方也沒有主動提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