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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到警總錄取口供 警拒索CCTV被斥hea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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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1 20:41: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一名62歲長者今年6月涉襲警被捕後,在北區醫院獨立病房疑被3名警員串謀虐打,包括遭拳擊下體、以警棍塞口等酷刑。事主兒子個多月前向投訴警察課報案,但調查一直杳無音訊,直至周二早上公開病房的閉路電視片段,警方才在半日內拘捕3名涉事警員。事主長子鍾先生今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其弟曾向警察投訴課投訴,當時已向警方交代事發地點,亦已清楚提到病房內有閉路電視,惟警方昨日竟指不知道肇事病房內有閉路電視,故接受投訴後未有主動向醫管局索取有關片段。鍾先生對有關做法感到憤怒,質疑警方無主動索取醫院內的閉路電視是無心調查,又批評投訴未有進展,結果要市民自行搜證,與市民期望不符。事主次子其後見記者時指,當時已明確要求警方向醫院索取閉路電視片段,但警員未有在口供紙寫下。他又反駁指,警方在頭2星期內只寄了一封電郵告訴他「開咗case」。但片段一公開後隨即收到警方電話,「感覺佢哋直頭唔想做」。


事主長子鍾先生在商台節目中,談到初次看到片段時,已不敢再看下去,亦不敢讓其母親看。他指其父比他更「硬淨」,他嗚咽道,雖然父親喝醉了,但仍然記得兩名警員如何恐嚇他,如「呢啲先係黑警,黑警係咁樣嘅」,又說出其母、他及其弟的姓名,揚言會「搞埋佢哋」。他前往探望父親時,父親未有多言,只叫他離開。待其父回家後,家人發現他身上的傷痕不可能自己造成,細問下才得知父親被虐打。


對於警方聲稱未能聯絡事主次子,長子鍾先生指,由於警方稱會在兩星期內回覆,所以所有來電都有接聽。出席同一節目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補充,由於事主沒帶身份證,故警方曾上門向事主妻子索取身份證,肯定知道其聯絡方法和地址。


就警方稱因不知道相關的特別病房有閉路電視而未有展開調查,鍾先生直言對警方說法感到憤怒,他指警方的其中一個重要職能,是進行調查,但如今「竟然要市民搵晒畀佢,咁警察仲便唔使搜證?」他又指,肯定其弟在翌日投訴時,提到醫院的病房號碼,並指明有閉路電視,質疑警方為何不前往調查。林卓廷亦指摘警方是無心調查,又指口供紙已寫明病房號碼,警方有責任前往調查有沒有閉路電視。但警方未有跟進,明顯是不負責任。他又指,如果警方不調查,有關閉路電視片段可能已被銷毀,屆時真相可能已石沈大海。


對於為何會知道該病房內有閉路電視,鍾先生指其父事發後接受護士檢查時,問到房內有沒有閉路電視,護士清楚回答「有」,而涉事警員肯定亦聽到,故雖然該警員曾在檢查前稱「返嚟再炮製你」,但事後已沒有再虐打他。他又指,事後曾兩度陪伴父親前往保釋,但其父都不敢正視2名施虐的警察及感到十分害怕,擔心會在警署受到更嚴重虐待。


鍾先生希望警方會嚴肅跟進警方是否有濫捕,亦不能因為無閉路電視便做違法的事。他又指,現時「由警察查番警察」,又好像要投訴人自行提供證據,令人感到警方「根本無做嘢」。他斥5名警員的行為是「濫用私刑」、「酷刑」及「虐待」。林卓廷並認為,事件明顯是「施行酷刑的罪行」,又指施虐的程序令事主想把頭撼往欄杆想自殺,而「酷刑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但蓄意傷害他人身體最高只是監禁3年,故第一個訴求是朝「酷刑罪」方向調查。第二個訴求是「停職停薪」,認為市民在聆訊期間仍要「出糧」給施虐的「警隊敗類」十分離譜。第三個訴求則是改革整個投訴警方的機制。鍾先生在節目尾聲並向父親打氣:「我哋全家人都支持你。」


事主與次子今日(21日)在議員陪同下到灣仔警察總部錄取口供,並控訴警隊處理投訴時馬虎了事有包庇同袍之嫌。事主未有發言,其次子表示,投訴兩個月無果但開記者會後警方立即拉人,直斥警方「交戲囉,要搞點要啲市民快過你?要警察嚟做乜嘢?我唔知。」


事主次子在步入警署前見記者,稱投訴後頭2星期「咩垃圾電話我都聽」,但未有接過警方電話,只得一封電郵告訴他案件編號,而有關負責的警員亦是與涉嫌施虐的警員來自同一警署。他稱「所以我感覺就係佢hea我」,覺得無謂再浪費時間,於是決定找議員協助。


事主次子坦言,感覺警方對於投訴「直頭唔想做」,對此感到無助:「嗰個係你哋爸爸你哋會點?你幾咁無助呢?我哋又唔係咩富豪,一個普通市民無財無勢,佢哋唔做嘢我哋都吹佢唔脹㗎!」他續稱,父親至今仍對事件感到不快,認為將涉事警員「拉去坐監」是最低要求。


警方昨日聲稱一直不知病房有閉路電視,協助事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事主曾明確要求警方取病房的閉路電視作證據,但投訴警察課卻漠視有關要求,更未有紀錄事主有關要求。林續稱,知道病房閉路電視只會保存一個多月,若非他聯絡醫管局,如此重要證據的已因投訴警察課的拖延而被「毀屍滅跡」,更擔心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民主黨林卓廷傍晚再見記者,回應警方例行記招,他對警察投訴課處理投訴的方式「震驚、失望」,認為警方辜負了事主及公眾的期望。他指出,雖然警方已經拘捕涉事警員,但他要求被捕警員不止停職亦要停薪,批評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此重大危機中消失,「點可能警務處處長係唔出嚟去面對公眾?」,認為盧偉聰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向被害人道歉,並問責下台。


林重申警方在事件上的不足,包括投訴人於警察投訴課的口供紙顯示,早已向警方提及父親被警棍打下體,手指亦被打斷,警方早知事態嚴重,質疑他們指聲稱看到閉路電視,始知事態嚴重才展開刑事調查的說法不符事實;他指投訴人亦早已向警員提及房內有閉路電視,若警員以不知道有閉路電視為由未作調查,則是做法苟且、求求其其,質疑警方聲稱要先處理被告的刑事罪行才展開投訴調查之說是「輕重不分、本末倒置」,要求投訴課認真檢討投訴的程序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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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次子(右)指,其父(中)現時感到不開心,認為至少要2名涉事警員「坐監」才能平服。李家皓攝
事主次子(黑衣)覺得警方是「hea做」,於是直接返回上水區找議員林卓廷幫忙。李家皓攝
事主次子(黑衣)稱投訴當日已清晰要求警方向北區醫院索取閉路電視片段。李家皓攝
商業電台fb片段截圖
 樓主| 發表於 2019-8-21 20:45:21 | 顯示全部樓層
【逆權運動】警重申不知涉虐老病房有CCTV 認負責警員判斷錯誤

今年6月一名62歲長者涉襲警被捕後,在獨立病房涉被數名警員以拳擊下體、警棍塞口等酷刑虐打,事主兒子個多月前向投訴警察課報案調查一直杳無音訊,直至周二早上公開病房的閉路電視片段,警方才在半日內拘捕3名涉事警員。警方昨日在記者會上辯稱不知道病房有閉路電視片段,但即晚已被傳媒揭發該房間門外有明確標示稱房內裝有閉路電視,而涉事人家屬亦指早向警方表明該病房有閉路電視但警方一直懶理。警方今日(21日)重申,不知道病房內有CCTV,故未有向院方查詢,而院方亦沒有主動向警方通報。警方其後承認,負責的警員是判斷「錯誤」。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及行動部警司方志堅一同見記者。

因應昨日沒持有記者證採訪的內地記者拍攝記者「大頭」,與本港記者口角,並引發「假記者」疑雲,今天進場的大部份本港記者,都於胸前掛上記者證,以表姿態。警方在記者會前回應昨日涉縑「假記者」事宜,警察公共關係課總警司謝振中稱希望記者互相尊重對方的採訪權利,並交由警察公共關係課按程序處理。就網上傳聞指,警方「水炮車」在青衣洩漏顏色水,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澄清,「水炮車」近日並未駛經青衣。

對於北區醫院有警員涉嫌虐待疑犯事宜,警方強調目前有2名涉案警員已被停職,1名前警員被捕。謝又提到,各區「連儂牆」均成為暴力事件的黑點,並稱6 月至今已處理57宗案件,其中47人被捕,涉及刑事毀壞、打鬥、勸有攻擊性武器等。而就日前於將軍澳「連儂牆」斬人的男子,將被控3項傷人罪,明日在觀塘法院提堂。

被問到是否未有聯絡北區醫院事件的投訴人,謝指未能聯絡到事件中的受害人,故難以在兩星期內處理。他稱,由於不清楚投訴人是否有提及病房內有CCTV,因此要再查證。他指,警方一貫是先處理刑事案件,再處理投訴,而昨日出現新的證據(CCTV片段),故已轉交新界南重組案展開刑事調查,並拘捕2名軍裝及1名使衣警員。他重申,因警員相信一般病房內沒有CCTV,故未有向院方查詢,而院方亦沒有主動向警方通報。

被問到投訴人指是警方拒絕把索取CCTV的要求寫在口供紙,謝指由於報案時只有錄影而沒有錄音,因此未能證實投訴人所言是否屬實。對負責處理投訴的警員未有向院方索取CCTV片段,他推測可能是因為經驗不足。他承認,索取CCTV片段是其中一個基本要考慮的調查工作,但有關警員的判斷是「錯誤」。他又指,該警員未有透過投訴人(事主次子)聯絡到當事人是「有改善空間」。

對有警員涉嫌虐待疑犯,他感到震驚和失望,認為辜負公眾期望,影響警隊形象,強調對有關罪行零容忍,期望將來能重建警民之間的信任。他又指,由於剛剛才拘捕3人,會待事情完結後,向當事人及其家屬完整交代。被問到會否向當事人及其家屬道歉,謝未有正面回應。他補充,在因反修例引發的事件中,有關警員未有參與拘捕行動。對於會否公開涉事片段,江永祥指現時正展開調查,不便公開涉案資料。

而就早前有警方卧底涉使用過份武力制服已被捕的青年,李桂華認為是使用合適武力,又指壓住被捕人士是防止對方掙扎,不認同是施以「酷刑」。而就7.21事件中,可能有其他執法部門正在研究中。謝振中隨即「插嘴」,稱有司法覆核進行中,但未有明言是那個執法部門正在研究。

就葵青站內發射催淚彈會否有後續影響,警方引述其專家指,催淚彈會在空氣不流通的地方沉積,但份量輕微,呼籲市民不必擔心。
就英國駐港領事館人員在內地被行政拘留,江永祥指中港兩地會互相通報,而不受地域限制,亦不因在西九站拘捕而有影響。江指,該人員是持有香港身份證的港人,警方在其離境當日有紀錄,但之後沒有入境記錄。江又指,已向內地當局進一步查詢,但截至記者會前未有回覆。

是日精選問題
K M-edmond Wong:
其實警方憑甚麽一口咬定北區醫院酷刑虐打是個别事件?怎知這會不會是冰山一角,常規腐敗?
現在受虐的不是這兩個月來的示威者,而是一般被捕後的市民。換言之,全港市民都有機會被警察虐待。為除公衆疑慮,政府應否即時徹查整個警隊,有沒有犯案人所自稱的「黑警」存在?查證有沒有上司主使/縱容下屬犯事。調查所有醫院資料錄像、最近投訴打犯的個案。
Hiu Ching Wong:
1. 請問調查多日,方仲賢所購買的鐳射「槍」功率為多少?是否合法?
2. 警方有沒有反省或評估過,近期示威活動中,警方襲擊/被警方引致受傷不適的市民(包括吸入催淚煙致身體不適)較多,或是警方口中的「暴徒」示威者所襲擊的市民較多?
3. 根據8月13日警方記者會,李桂華澄清只有警方拘捕疑犯,疑犯所出反抗或襲警的行為,警方才可以以武力制服,否則不會使用武力打市民。有不少報道指出近日有街坊被警方襲擊而沒有作出拘捕。
Pang Pang:
1,有疑犯喺醫院被警察打鑊金,原因係警方以為病房冇閉路電視。市民認為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有網傳有示威者被捕之後被打至斷骨,甚至有女疑犯被迫脫光衣服被男警員搜身!想問在冇閉路電視或者在警署情況下警員是否可以肆無忌憚無法無天?!
2,在朱經緯,七警到現在,不斷有警務人員執行私刑情況發生,警方有否辨法或措施去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除了上述情況,休班警非禮強姦,包庇黃賭毒,甚至最近名錶偷龍轉鳳等常有發生,警方管理層是否不能管理下屬的行為?如是者,應否有人問責?
 樓主| 發表於 2019-8-21 20:55:20 | 顯示全部樓層
示威者被制服仍遭警棍擊頭 李桂華:根據我所睇唔構成酷刑

8月11日防暴警於銅鑼灣拘捕示威者,根據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的影片 ,該名示威者被警察完全制服四肢,難以動彈之際,防暴警仍然以警棍2次擊向其頭部,致使其血流披面。日前警方於記者會中表示暫無資料,今日再有傳媒提問,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有看過有關片段「唔知係咪嗰條」,而他看過影片後「我睇唔到嗰段片有打人個頭」,認為兩名警員壓制一名有輕微掙扎的人士,警方以適當武力將對方制服,不構成「酷刑」指控。

李桂華引述《刑事罪行(酷刑)條例》 定義,指公務人員或以公職身分行事的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到劇烈疼痛或痛苦,即犯施行酷刑罪。不過他表示看過當日有示威者被壓制的片段:「好多嘢講㗎嘛」,指片中有兩位人員壓住該人士,有輕微掙扎,「我睇唔到嗰段片打人個頭,我覺得嗰兩位同事用適當武力制服咗佢」;被問到是否使用過份武力,他先指「我(負責)查案唔係戰術專家」,但又補充指「壓住佢係唔好令事情惡化,根據我所睇唔構成酷刑。」

除了《Hong Kong Free Press》的片段外,網上亦流傳同一名示威者口部流血的片段,片中他不斷求饒,指自己已經被制服,要求不要再向他施壓。對於8.11當日50多名被捕人士當中,31人需送院檢查,其中6人傷勢嚴重,李認為受傷原因是由於示威者反抗,又指36人有接見律師,但就無回應為何當日律師遲遲未能與當事人見面。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早前向廉署舉報,指控元朗區指揮官等相關警務人員在元朗襲擊事件中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促廉署調查警方有否收黑幫利益。廉署稱會依法嚴肅跟進相關投訴。

 樓主| 發表於 2019-8-21 20:59:09 | 顯示全部樓層
【元朗恐襲1個月】警執法偏頗零檢控 受襲者未康復 矢言告一哥討公道

白衣人、藤條、西鐵站,7.21晚上的畫面相信在不少港人腦海中揮之不去。有受襲者被打至皮開肉綻,傷口仍未完全復原,不能長時間站立,手亦無法握拳;亦有受襲者稱「心理創傷大,見到白色衫嘅人都會怯一怯」,不敢踏足元朗。但對他們來說,這個月來,兇徒仍未繩之於法、無人被落案檢控、警方冷處理事件、「39分鐘」論、還有多區再次出現白衫藍衫紅衫人襲擊市民事件,更令他們痛心。有受襲者指事後警方稱需重聽當日所有報案電話才可開展錄口供程序,形容警員錄口供「選擇性記錄」,而至今仍未就此落案起訴任何人,明言不排除控告「一哥」,希望可就事件討回公道。

記者 周詠雯 程詩敏
「我當晚唯一可以做嘅嘢,就係(在西鐵站)望住個窗,睇吓有無警察嚟,但係到最後警察都係無嚟到。」721其中一名受襲者梁先生,手、頸及後腦均有傷。遇襲後回家因頭暈頭痛,需召救護車入院。直至訪問當日,梁先生指手部「撳落去仲痛,有啲痹」。除了身體受傷,梁生的心靈亦受害,「你會好敏感,唔知邊啲人係正常,邊啲人會打你」。當日到元朗和朋友「飲嘢」的他,近兩星期沒有到過元朗,遇襲後一個星期亦無踏足西鐵。「我喺呢個社區長大,有好多朋友喺度,但我無落到嚟元朗」,事件發生後,梁生更有朋友送贈長遮及鼓棍傍身。

「其實去到而家都要拎㗎!」雖然傍身物品不再是鼓棍長遮,但梁生至今仍習慣在袋內放入「大件嘢」,以防再次受襲時可舉袋抵擋攻擊。訪問當日,梁生袋內就放有一對鞋,「有時候可能係電腦、可能係書,因為你真係唔知幾時會有呢啲事情發生」。防備陌生人之餘,亦對警察作防備,「而家啲警察咁暴力,你都唔知幾時無啦啦會俾佢哋打到」。

梁先生在事發後數日被邀約到警署錄口供,「點解咁遲先搵我呢?因為佢話21、22號晚佢要聽返晒啲報案電話,搵返資料先知有我存在」。警方此舉已令梁生大感荒謬,而錄口供當日因交通問題未能到達警署區域,被警員建議轉到一輛私家車內錄口供,而其間警員亦選擇性記錄。「我講『有人喺閘外面打人、白衫人打人,有啲乘客就開水喉驅散佢哋』,但佢寫嘅版本就係『見到一班白衫人,然之後開水喉射向佢哋』」,形容「將中間啲前因後果skip晒」,認為警方處事不太專業。

另一名在7月21被襲擊的張先生,當日頭、手、背、腳均被打傷,當中手肘位被打至爆開,需縫6針。一個月過去,張生現時「左手係揸唔到拳頭、發唔到力」;左腳亦無法長期站立及長時間走路,張形容「係未可以正常使用」。居於元朗的張先生,出入時常依賴西鐵,受襲後兩星期「都唔係好想搭西鐵」,驚慌之餘雖然有想過攜帶行山杖或棍傍身,但因害怕違法而作罷。

事件距今雖已一個月,但張指,警方替他錄口供後,至今尚未有實質跟進,張亦批評警方在接報後39分鐘才到達現場,至今仍未解釋清楚事件。「由6點鐘開始已經有好多人通知警方會有事發生……但係佢哋選擇坐視不理」,直言「好憤怒」,認為警方在元朗及多個地區,對持木棍及武器襲擊市民的社團人士視而不見,批評警方「完全荒謬」。又反問警方只拘捕20多人,「點解只係非法集結罪?」張指現時已有律師處理控告警務處長盧偉聰事宜。

同樣被打的馬生,手和頭均被打傷,手掌及手臂均有大面積瘀傷。「真係好難想像香港呢個咁現代嘅社會係會發生咁嘅事」,可惜襲擊事件接二連三,馬生認為與元朗恐襲事件被冷處理有莫大關係,「警方咁樣縱容,先會令到為惡者肆無忌憚」,並強調自己堅持追究政府及警方,同時希望向警方索償,「唔係為自己,係為咗成個社會」。

至於當日因得知白衣人衝進站內,覺得事件太令人髮指,所以走到閘機前與白衣人對罵的Anson,最終被人用藤條打腫頭顱。「我覺得我嗰刻係有衝動,但我係抱住心入面一份正義感先走去鬧白衫人士。喺醫院有便衣警問有無人未錄口供,我無出聲,因為我後日去旅行,同埋驚會俾警察告集體毆鬥不能出境。」事發後已聯絡港鐵要求賠償,現已交第三者責任保險公司跟進。

截至8月19日,警方就元朗恐襲一案拘捕28人,但暫時未有人被起訴,「成件事我嘅憤怒係無停止過。」梁生道。「呢班人有晒片、手持住武器,你竟然唔拉佢哋,呢一個係不能接受」,批評警方處事不公,「幾時先還個公道畀我哋」。梁亦指,警方執法偏頗、冷處理721事件,不排除控告警務處長盧偉聰,「我亦都好樂意咁做」,希望還受襲者一個公道。
梁先生批評警方現時仍未就721事件作出交代,明言有機會會控告「一哥」,希望可就事件討回公道。李子健攝
一個月過去,梁先生仍隨身攜帶一些大件物件,以防再次被打可「頂一頂」。訪問當日,梁生在袋內裝了一對鞋。李子健攝
受害者Anson事發後已聯絡港鐵要求賠償,現已交第三者責任保險公司跟進。李子健攝
張生當日背部亦被打至傷痕纍纍。受訪者提供圖片
張生當日手肘被打至皮開肉綻,需縫8針。受訪者提供圖片
馬先生當日手部被打至瘀腫,頭部亦受攻擊。受訪者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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