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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瑞恩暗寸學生買觀星筆射眼:真係當全香港人係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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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7 22:32: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晚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觀星筆,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現時留醫明愛醫院急症室病房。觀星筆一向是天文愛好者常備的工具,亦常用於教學用途,但如今竟成為攻擊性武器,隨即在網上引起不少爭議。黎瑞恩今日在她的私人facebook說:「為確證雷射筆之安全可靠,試吓射完佢雙眼,通過安全標準嘅話,要求警方要立即放人兼道歉!」此帖旋即被截圖在網上瘋傳,有人留言表示:「又一個過氣偽人 #黎瑞恩,盲撐差佬濫權濫捕,睇下會唔會步倫伯後塵先 #扑爛CD啦 #歡迎廣傳」


其實在她的facebook,朋友之間已經為此事作出激烈討論,最初有人回覆:「雷射筆有好多級數,在鴨寮街賣得都是合法,如唔賣得早就拉左喇!」小恩子即回覆:「翻版碟合唔合法呀!鴨寮街都有得賣喎!」朋友再解釋,其實雷射筆一直都有管制,既然公開賣,警察都有問題。其後有人表示這時候不應再亂講兼製造恐慌,還指有很多老師講課都有用雷射筆做指示,小恩子最初回覆:「老師講課用雷射筆係射黑板喎!唔係射眼㗎喎!」朋友再留言:「咁你又肯定那個學生買嚟射人眼睛,可能佢真係去觀星呢?唔好未審先判,就正如藝人嘅是是非非一樣,要冷靜思考,細心分析。」小恩子隨即說:「我真係才疏學淺,450nm波長雷射筆可以用來照幾光年以外的星星?地球幾時發展到同星星距離得幾百米,觀星係用追星儀同天文望遠鏡是常識吧!係咪真係當全香港人係白癡!」


後來有人忍不住留言指小恩子盲撐,她又說:「咁都盲撐?如果證實安全,我要求就警方道歉喎!」對方再回覆:「荃灣藍衣人啲刀安唔安全?元朗白衣人攞鐵通、木棍安唔安全?有無被拘捕?如果拉晒我同你道歉」接着又有人留言:「請問差佬同防暴,每次出嚟都用超級藍色大光燈直射記者市民示威者,又有冇問題?需唔需要道歉呢?我有時剩係睇片,都俾佢哋呢啲燈照到眼花,唔敢想像當時啲人要咁硬食,對眼有幾傷囉!點解大家要做判官,覺得佢買雷射筆係要直射人哋眼呢?我去買把菜刀,又係咪代表要斬人呀?」小恩子說:「我哋冇做判官呀!如果有唔啱就要佢道歉囉!」


此外,前歌手文恩澄亦有在facebook留言:「點解個個都要不停share 激光筆有幾危險嘅新聞呢?根本重點不在這裡,我真係講到氣都咳,決定一次過打,copy and paste晒畀啲重點仲放喺激光筆好危險嗰度嘅人!」她再三解釋5000mw的激光筆的確有危險,不過學生會會長買的筆證實只20mw,連對眼都唔會有害,最後她說:「問題不在支嘢有冇潛在危險,你屋企都有一堆有潛在危險嘅嘢。問題在於呢個構唔構成拘捕理由,警察係咪濫用警權公報私仇,係咪用不合理理由拘捕,係咪砌生豬肉。明唔明?用吓個腦呀唔該,人share你又share...」

(facebook截圖)
因為留言撐警,小恩子與朋友有罵戰。(facebook截圖)
(facebook截圖)
有小恩子的fans留言,希望可以調停事件。(facebook截圖)
網上有不少專頁都瘋傳。(facebook截圖)
文恩澄亦有開post。(facebook截圖)
 樓主| 發表於 2019-8-7 22:47:37 | 顯示全部樓層
何韻詩屋企有雷射筆 爆seed:犯法啊拉我啊笨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晚在深水埗買觀星筆後,被5名聲稱休班的O記探員截查,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全城嘩然。何韻詩在社交網爆seed怒轟克警:「頂你個肺,聽日就全民一齊一人買一支雷射筆,睇你捉得幾多個。」阿詩指屋企有5隻貓,揚言會買夠5支:「貓與laser是好朋友這是常識,我而家屋企就有一支,犯法啊拉我啊笨。」

扯晒火的阿詩,連環出帖寸克警:「其實鑊鏟啊煎pan都可以成為攻擊性武器㗎,我攞條鹹魚都可以哼你個頭㗎,咁不如禁埋全港九新界師奶去街市買嘢啦。18cm嘅雷射筆就叫槍,咁50cm嘅咪已經係炮?#香港警察 #目中無法」。

而毛記腦細林日曦都在社網力數克警惡行:「唔畀你買電筒,唔畀你戴口罩,唔畀你着黑衫,唔畀你帶雨遮,唔畀你有頭盔,o靚仔買電筒要拉,o靚妹喺街收拾垃圾要拉,見男嘅就叉頸,見女嘅就搞到人走光,亂開槍,亂棍毆,有cam影住都咁,冇cam影住時不堪設想;親政府嘅而家一定係覺得出嚟示威就係唔啱,覺得差佬只係報仇反擊,但而家唔係小學生,唔係計邊個過界先,好多人都提醒過,當差嘅係手執公權力,一定要比所有人都要冷靜同自控,偏偏而家好多都失晒控而不自知,其實真係要諗清楚,政府而家擺明推前線差佬出嚟頂,第時一個唔該話徹查就徹查㗎喇,世界歷史上好多時都係咁,而家控制下自己,係為自己未來着想。」

 樓主| 發表於 2019-8-7 22:49:45 | 顯示全部樓層
警方記招示範「雷射槍」近距離射紙出煙 被質疑影響審訊公正

警方今日下午4時例行記者會,交代昨日於深水埗拘捕購買觀星雷射筆的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警方疑以粗暴手法將方仲賢制服而導致方需送院治理,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會見新聞界交代事件。

李桂華簡報昨拘捕方仲賢的過程,指昨晚7時30分O記有5名休班便衣警在鴨寮街近北河街,當時方仲賢在一個排檔中,經檔主示範後,以$4,200購買了10支很強力的「雷射槍」。便衣警於是就覺得方形迹可疑,便上前截查他,但方見到5名便衣警轉身想走,遭5名便衣警阻止,並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拘捕。方之後報稱不適,他之後前往明愛醫院接受治療,在今午約4時尚在醫院接受觀察。

李多次強調,搜出的是高能量的「雷射槍」而是不觀星筆,長時間照向眼睛可致盲,他又安排「雷射槍」模擬示範,以被搜出的其中1枝「雷射槍」,近距離射向一份從《警聲》撕出來的一頁紙約10秒,其後紙張焦黑、冒煙。李在示範後表示,警員外出執勤時,「佢追住你㗎係咁樣照落去㗎」。他又指看完示範後相信大家都知道他想帶出甚麼訊息,「以往一啲比較暴力嘅事件入面,都見到有呢啲雷射光線喺現場出現。」李指有不少警察因雷射光線而「眼睛受傷」。

記者不斷追問李桂華,在未經法庭審訊時示範證物是否不恰當、對被捕人士不公道、甚至妨礙司法公正。李回應指,警方已考慮了很久是否應用證物作示範,但衡量過法庭及公眾知情權後,決定要做這個示範。他強調將來交給法庭時,還會加上實驗室的測試、專家口供等。他回應被捕人士是否因此「未審先判」受影響,「第一法庭會處理㗎,第二我覺得我冇抹黑佢,我冇話佢要嚟做乜嘢啊,只係話畀你聽呢支槍嘅能力可以去到呢度。」

李表示模擬中的觀星筆就是10支當中的1支,而因為觀星筆沒有任何標示,是以暫不知觀星筆的型號和火數等,但因觀星筆10秒內可在短距離將紙張射焦黑,是以判斷該批觀星筆為高能量「雷射槍」。香港目前沒有禁售該觀星筆,但因沒有標示火數等,出售該批觀星筆已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警也已轉交海關跟進。在場記者質疑,示範中是短距離射向紙張以致焦黑,但示威中的激光一般相隔數個街口,示範是否可作比較?李桂華表示目前沒有見過「雷射槍」可燒着物品,但卻可傷害眼睛,強調示範的重點是想說觀星筆是高能量物品。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補充,曾有示威人士在警車外近距離照射車上警員。

觀星筆本身不是被規管的軍火,為何可當作攻擊性武器?李指要看條例本身,「唔係差人說了是」,《公安條例》中「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是以因有示威者在近日活動中以激光射警員,於是便可認為該批觀星筆適合用作傷害他人。李又讀出連登討論區一段帖文,「一見到有狗開槍就照佢隻眼,但前題(提)要火數夠大。綠外線射程遠,對眼睛傷害大。」試圖證明方仲賢知道激光的危險性及有人打算用作傷害警員。

對於即使在沒有進一步證據下,僅搜出觀星筆就懷疑方仲賢將會用於照射警察或他人,便可將其拘捕,攜帶雞蛋或雨傘,是否都可有相同效果。李桂華指或可考慮雞蛋的多用途性,個人相信帶雞蛋出街被截查,即使不與警方合作,拒絕說出帶雞蛋的目的,「構唔構成一個offensive weapon呢?我個人覺得唔構成。」

「港版伽利略」工程師盧覺強指,據他理解,雷射指示筆與雷射槍有異,一般被定義為「雷射槍」的都是指較大型,並可以輸出最少5瓦以上能量的工具;而一支如電筒或筆型的工具,輸出的能量功率相對小,多用於教學或指示用途,一般稱為「雷射筆(Laser Pointer)。盧指,兩者都有機會傷及眼球,但能量會按比例減少,「能量細啲,要集中光嘅長度都耐啲。」他指視網膜比紙張更薄,並以雷射筆直射紙張的實驗作比較,指若一支雷射筆在2至3米範圍內照射,具有3秒燒穿紙張的能力,那麼射穿視網膜則需用約半秒。但他強調,即使雷射筆有燒穿紙張的能力,在距離200米外,都只是能令人感到視力模糊,不足以致盲,要傷及眼晴就必須要高瓦數及近距離,「射中個頭,你未必射得中隻眼㗎嘛,你個頭會郁,(200米外)你擺個蘋果喺度,你射中個蘋果都難啦。」

大律師楊岳橋回應指,程序上規定警方須將證物置於密封袋內,每次開封證物袋,都入必須有被告和控辯雙方律師在場,並且須為開封作紀錄,他認為今次記者會上,警方抽取證物,自行試射的做法遠超常識。而今次警方指5名休班警員碰巧「撞中」被告購買「雷射槍」,楊岳橋認為警方披露案情的程度,達到前所未有地巨細無遺,與恆常做法有出入。他建議警方應向法庭提供更多證據,證明5警正休班且碰巧經過現場。

大律師楊嘉瑋補充,形容抽取證物中一件作示範的做法是「奇怪」,律師可以此質疑證物受到干擾、憂慮影響審訊公平,而向法庭申請終止聆訊。他又指警方既然無法證實連登討論區上,有關用雷射筆射警員眼睛的帖文,是由被告發帖,或證明被告曾查看過相關帖文,直指即使最終在檢控過程會考量有關環境證供,但證供都會是相當弱。

另外,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對昨晚(6日)有街坊包圍深水埗警署作簡報,指昨晚警方昨晚拘捕方仲賢後,有過千名街坊包圍深水埗警署,謝形容街坊初時起哄叫囂、破壞、噴黑警署外牆,其後有示威者擲磚、玻璃樽,損毀閉路電視,玻璃窗等。警方之後驅散人羣,使用了催淚彈以及拘捕了7男2女共9人,年齡介乎20至45歲,罪名包括非法集結、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於凌晨約2時完成驅散行動。
何家達攝
,《蘋果》製圖
何家達攝
/網上圖片,《蘋果》製圖
記者會中,警方被多番追問。何家達攝
據了解,昨晚約7時30分在鴨寮街截停方仲賢的警員,下午有出現在例行記者會現場。
警方安排「雷射槍」的模擬示範。何家達攝
警方展示搜出的觀星雷射筆。何家達攝
李李桂華讀出連登討論區一段帖文,「一見到有狗開槍就照佢隻眼,但前題(提)要火數夠大。綠外線射程遠,對眼睛傷害大。」
楊岳橋認為今次記者會上,警方抽取證物,自行試射的做法遠超常識。

 樓主| 發表於 2019-8-7 23:08:25 | 顯示全部樓層
斥警權過大屈學生 退休公務員:激光槍?你估星球大戰呀!

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晚在鴨寮街購買觀星筆後,被5名O記「休班」探員截查,並以管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現時留醫明愛醫院急症室病房。以往鴨寮街隨處可買觀星筆,但今日檔主均三緘其口,或收起有關貨品,只見較細「射程」的觀星筆。

記者今早10時再到鴨寮街,有舖頭檔主透露,根據法例不能出售200毫瓦或以上的雷射筆,海關會巡查。姓許的檔主對觀星筆成為攻擊性武器感到驚訝,他說:「素來唔可以賣超過200毫瓦,一定會畀人拉,有監管好耐啦!幾百到千幾蚊都有,(有舖頭)偷雞賣,10年前已有。」不過也有舖頭或排檔負責人表示不知道相關條例。根據資料顯示,海關曾以《商品說明條例》或《消費品安全規例》提出檢控。

有檔主解釋,觀星筆按射程遠近分為3類,射出來的光線分別為紅色、綠色和藍色。「紅色最近,多數係來嚟玩貓;綠色係工程或教學用,地盤裝修工人或者教師,攞嚟指指點點;藍色就最遠,用嚟觀星或者有啲人影相時,用嚟做效果咁」。檔主又指,多年前有傳媒報道觀星筆的危險性,海關曾到來大舉掃蕩,有檔主經法庭判決,罰款兩萬元,已無人敢賣。

「好似菜刀,係切菜用,你攞嚟斬人先唔可以啫。」姓潘的排檔檔主稱,觀星筆是用來觀星、教學用。「睇星星、照黑版、裝修、同貓玩囉!係指示器,唔係攞嚟射人。」貨源來自內地,但近日缺貨,已經有一個月以上沒有賣了。

至下午時分,有市民照樣來到鴨寮街買觀星筆。鄺先生是退休公務員,他與做金融界的妻子在街上一排擋買了四支觀星筆,聲稱是用作觀星及行山。問及他們會否擔心被警方控罪,「驚咩啫,筆嚟㗎嘛,雷射筆呀,激光槍?你估係星球大戰呀﹗」而妻子則說「係咪想屈我哋,唔緊要呀,屈啦﹗」他們對昨天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捕一事,直斥是「濫捕,超濫呀﹗」強調明顯是冤枉,警權過大,因只要未傷及他人則不能稱為武器。

另一名到鴨寮街買雷射筆的馮先生則表示,如果雷射筆也屬攻擊性武器,「街邊阿伯隨便買支拐杖,相對上個殺傷力仲大仲危險。」他又指方仲賢被捕,十分荒謬,亦感到憤怒,「我打個比喻,普通市民落街買菜刀返屋企用,咁又算攻擊性武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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