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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沙」舉雷明登槍指嚇市民恐走火 國際傳媒質疑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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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1 01:07: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1:22】曾任職紀律部隊及接受過槍械訓練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警署警長把雷明登長槍水平指向群眾及把手指伸進扳機內的做法無必要而且危險,因很容易擦傷走火致誤傷他人。
【15:17】新增動新聞
【13:43】警方初時指昨晚警員被襲期間防暴頭盔及警棍被搶去,但發新聞稿後7分鐘,突然又稱要刪去警棍一詞
【13:36】對於昨晚一名警署警長至少兩度舉起雷明登長槍指向群眾,被質疑做法不當,警方發言人回應時解釋,當時2名警員被大批激進示威者包圍、投擲雜物及刻意襲擊,其中一名警員更被多人襲擊,為保護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及身體嚴重傷害,於是舉起已裝上布袋彈的長槍戒備。


7.28上環爆發嚴重警民衝突,警方濫射逾百枚催淚彈及橡膠子彈武力鎮壓,並瘋狂拘控示威者,昨晚正式落案控告當中44人暴動罪,今日東院提堂。大批市民入夜後趕至拘留示威者的葵涌警署,警署落閘,大批持盾牌的警員在警署內戒備。至昨晚10時許,數名防暴警突然現身葵芳站,現場市民及街坊起哄,雙方爆發衝突,防暴警施放胡椒噴霧及揮動警棍襲擊市民,其後退回葵涌警署內。


其間一部衝鋒車趕至,數名穿上防暴裝備的警員被圍困,當中一名警署警長(俗稱士沙)返回警車取出雷明登長槍,在未有警告下,至少兩度舉槍指向群眾,甚至曾把手指放在扳機上,其中一舉槍地點更是有很多乘客出入的葵芳港鐵站圍,情況危險,若走火後果堪虞。事件引起輿論譁然,有國際傳媒亦抨擊該名警署警長做法危險,警方則回應指該長槍內安裝的是布袋彈。


美國網路媒體《商業內幕》(Business Insider)的報道即質疑該名香港警察的舉槍指向群眾及把手指放在扳機上的做法是極其差劣,是一個嚴重的安全錯誤(a grave safety error),因為很容易會在非刻意的情況下造成傷亡(frequently lead to unintentional injury and death)。該報道又指,美國軍人與警察接受的訓練是,除非真的打算開火,否則要避免放手指在槍的扳機上,以防走火。


至於昨晚發生警員舉槍與示威者對峙的局面後,大批防暴警衝出葵涌警署,聲稱要救出被困的衝鋒車警員,與在場市民再爆衝突,其後衝鋒車安全撤走,防暴警始返回警署。


至凌晨1時,被控暴動罪的44人已全部獲准保釋,包圍警署的市民亦陸續散去。其間,一名穿白衫男子在葵涌邨向市民作出挑釁,雙方發生衝突,白衫男前額受傷。警員到場制止及將他帶返警署。


根據資料,每輛衝鋒車均配備超過60種緊急裝備,包括雷明登長槍、MP5衝鋒槍及化學品保護衣。警方使用的雷明登870泵動式霰彈槍,配合布袋彈使用,射程為20米,在3至5米範圍內子彈可以平均每秒70米速度射向目標。而配合橡膠子彈使用,有效射程是50至70米,曾有被橡膠子彈打中喪命的事例。


警方則回應指,葵涌警署人員昨日(7月30日)處理一批被捕者的保釋手續期間,大批示威者集結於警署外並圍堵警署,要求釋放被捕者。至晚上約9時30分,當兩輛警車駛離警署執行職務時,示威者突然向附近的警務人員淋潑刺激性液體。至晚上約10時30分,警方得悉有市民在葵芳港鐵站附近被襲擊,遂派員趕赴現場。當返回警署的途中時,兩名警務人員被大批激進示威者包圍、投擲雜物及刻意襲擊。其中一名警務人員被多人襲擊,為保護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於是舉起已裝上布袋彈的長槍戒備。另外,人員在被襲期間,被搶去防暴頭盔。


警方派出人員增援,亦遭受示威者投擲雜物及淋潑刺激性液體,警車車身玻璃碎裂,三名警務人員其間受傷。事件中,兩名男子被示威者毆打,須送院治理;24名警務人員被襲擊或淋潑刺激性液體,當中五人須送院治理,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警方強烈譴責示威者肆意襲擊市民及警務人員,並強調會對所有非法及暴力行為進行調查。警方重申,警隊有能力及決心,維護社會安寧,絕不姑息任何暴力行為。


葵涌警署的衝突中,一名警署警長在公眾地方甚至港鐵站內,均曾舉起裝有布袋彈的雷明登霰彈槍水平地指向群眾,更一度把手指伸進板機內。曾任職紀律部隊及接受過槍械訓練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該警署警長的做法無必要而且危險,因很容易擦傷走火致誤傷他人。林指從網上衝突影片所見,他認為該警署警長當時生命安全並無受到威脅,故不覺得他有需要用槍,當事人應可使用其他較低程度的武力(例如胡椒噴霧)。


林強調,警員絕不應僅為了戒備,便把槍水平指向他人及手指伸進扳機內,以免因太緊張或遇意外致開槍誤傷他人。因根據槍械使用安全守則,除非警員已準備作射擊,否則警員的手指絕不應伸進扳機內,應該是把手指放在扳機護環外才妥當(如伸直食指與槍身平行)。林重申,覺得有關警員做法無必要兼不妥當。


林又指警方及示威者現時關係緊張,警察應想法紓緩關係,但若意外開槍傷人,只會令問題更加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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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署警長昨晚沒有警告下,在葵涌警署附近及港鐵站至少2次舉起雷明登指嚇市民。許頌明攝
一名警署警長昨晚沒有警告下,在葵涌警署附近及港鐵站至少2次舉起雷明登指嚇市民,從相片可見,他表情激動,手指更放在扳機上,若意外走火後果堪虞。許頌明攝
司徒韋桐攝
士沙第二度舉起雷明登指嚇市民。許頌明攝
許頌明攝
司徒韋桐攝
白衫男頭部受傷流血。唐家輝攝
警員將白衫男護送返入警署。唐家輝攝
市民執拾垃圾離開。唐家輝攝
《商業內幕》質疑有警員舉槍指向群眾及把手指放在扳機上的做法是極其差劣,是一個嚴重的安全錯誤(a grave safety error),因容易走火致造成傷亡。網上圖片
 樓主| 發表於 2019-8-1 01:19:07 | 顯示全部樓層
修復天水圍連儂牆被控普通襲擊 「和理非」少年嘆:好荒謬
天水圍昨日有2名少年被拘捕,引發千人包圍天水圍警署。年僅16歲的徐同學涉普通襲擊被捕。他接受訪問講述經過,稱昨晚他聽到消息連儂牆被破壞,與同學到場修補,卻有灰衣男子出言辱罵和用手機拍攝,他撐開雨傘保護自己,亦不想被攝錄,但灰衣男卻指控他們打人。他直言,自己僅重105磅、同行朋友身形瘦弱,沒有襲擊強壯灰衣男。

徐同學指,自己一直是「和理非」,昨晚9時得悉天水圍連儂牆被破壞,與姓陳同學一起到場,發現滿地撕下的貼紙,自己開始重新佈置和寫字。此時,有社工提醒在場有灰衣男子拍攝。該灰衣男隨即辱罵修補連儂牆的人,又一度出手推人。

當時雙方距離接近,徐同學打開長傘擋住鏡頭,亦避免灰衫男衝前打人。其後灰衣男報警,聲稱被人用雨傘的傘尖襲擊胸口。警員到場問話和查身份證,有軍裝警員要求徐同學和陳同學去警署協助調查。兩名少年被沒收電話和帶到警署後,警員才表明徐同學涉嫌普通襲擊被捕。

徐同學當場「吓」了一聲,因為警方帶他上警車前,從未表明作出「拘捕」,對被捕感到荒謬。警署警員亦問:「乜佢哋無同你哋講咩?」他獲保釋離開時,警方官方紀錄文件卻稱,警員有作出查問疑犯時的警誡詞,即市民耳熟能詳的「唔係是必要你講嘅,除非你自己想講喇,但係你所講嘅嘢,可能用筆寫低及用嚟做證供嘅。」

徐同學指,自己身高168厘米、重105磅,同行同學更瘦弱,不會襲擊強壯的灰衣男,認為自己無辜被捕,「我唔明點解警員一句嘢就拉咗我返去,因為嗰個男人一句就拉我返去。」被扣留期間,他在警署聽到外圍市民發聲,知道有人聲援覺得很感動。他在凌晨准以500元保釋,其後才知道當晚有狂徒用煙花襲擊市民,對有市民受傷很心痛。

徐同學坦言,一開始很擔心,對法律程序不熟悉,現時獲義務律師協助,下月底到警署報到。訪問尾聲,徐同學鼓起勇氣請求記者,「可唔可以幫我加句香港加油呀?我都無乜補充喇,係咁多。」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團隊已派員跟進被捕個案和轉介義務律師。鄺指,警方拘捕兩個執垃圾少年引起民憤,導致市民包圍警署,其後有車手更放煙花攻擊市民,「警方不單止唔大力去嚴懲放煙花傷人嘅車手,本末倒置地拘捕兩個年輕人」。他提醒,警方應公正調查案件,若發生「原告變被告」情況,會令警隊士氣每況愈下。

 樓主| 發表於 2019-8-1 01:22:20 | 顯示全部樓層
暴動罪44人提堂 聲援市民風雨下法院外互助:有飯團有冇人肚餓
7.28上環警民衝突,警方當場拘捕49人。警方昨落案控告45人,當中44人被控暴動罪,包括一名30歲國泰航空公司的機師,另一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餘下兩人准保釋,兩人獲釋放。隨着風暴來臨,中午時分法院外風雨越來越大,不少前來聲援的市民入法院的大堂避雨,即使知道天文台將會掛八號風球,但市民也沒有離開,繼續高呼:「加油」、「沒有暴徒祇有暴政」。於法庭外呆站近5小時,為的就是向多名被告叫聲「加油」,以及提供「遮陣」保護他們離去。其間人堆中發出「有冇人肚餓」的聲音,並提供飯團予支持者充肌。

開庭前,約有百人在法院支援,人群已經企滿法院外行人路,並轉入鯉景灣道的行人路。現場雖風雨來襲,但無阻前來聲援人士決心,更高呼:「釋放義士」、 「沒有暴動、只有暴政」等。至約上午10時,前來支援人潮有增無減,法院對面太安街等,估計近300人。人群多得企出法院外馬路,有現場人指「佔路」影響法官觀感,揚言「害咗班義士」,一度有4人自發坐在馬路,但隨後亦返回行人路。

民權觀察認為政府在《逃犯條例》事件中完全忽略公眾意見,結果引起社會廣泛爭議和多場的大型示威活動,警方多次以過量武力驅散示威者,徹底地破壞警民關係及互信,亦令示威者在之後示威行動中採取更激烈的手段,以爭取政府聆聽示威者的訴求,認為政府對事情的惡化責無旁貸。民權觀察續指在國際人權法的標準下,集會自由是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但警方堅持在7月27日的元朗及7月28日在上環的示威活動發出反對通知書,並以武力解散和平遊行集會,以及持續地以過量及不必要的武力驅散示威者,才是引起警民衝突的元兇。

民權觀察指出政府是整場社會爭議中的始作俑者,促請政府與示威者展開對話及回應訴求,停止以檢控作為解決政治問題的手段,同時促請警方及示威者保持克制,避免讓雙方的衝突進一步加劇。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則認為,政府以模糊的罪名控告支持民主的示威者,旨在阻嚇市民未來參與遊行示威,指出《公安條例》中的「非法集結」及「暴動」定義廣泛且措辭含糊,被告是否能有公平辯護機會令人懷疑,另一方面警方不斷在示威中使用過份武力,更禁止部份遊行進行,反映當局公然無視港人和平集會權利。組織亦指摘警方迅速拘捕上環示威者,但對元朗站無差別毆打途人,以及昨晚向示威者發射煙花的施襲者卻未有作出檢控及交代,敦促警方克制,減少衝擊市民,並要採取積極責任,配合市民和平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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