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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麗被DQ!選舉主任引述《文匯報》認定撐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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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12 20:33: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報名參與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今晚7時許收到選舉主任通知被裁定提名無效。選舉主任就決定提供4頁紙,共15個段落解釋原因。選舉主任指,劉小麗多次表明支持「民主自決」,並提到會捍衛「香港獨立」為自決選項,即使她在參選時簽署了聲明及確認書,但質疑她並未改變政治主張,並一直拒絕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的管治權,因此裁定她提名無效。劉小麗於晚上會見傳媒,現身回應,《蘋果》全程直播,連結如下:

根據選舉主任向劉提供的理據,他以三方面佐證劉小麗的提名無效。選舉主任首先引《文匯報》報道,指劉小麗在2016年參選後曾經與香港眾志、朱凱廸發表聲明,指自己支持「民主自決」,而當中提到必定捍衛「香港獨立」為自決選項,以上說法明顯表示她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的主權,亦表明了接受港獨主張。

選舉主任又指,劉小麗在當選後沒有妥當宣誓,令人對她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生疑。選舉主任再指,劉小麗在政綱中曾經提出「公民自強自決」的主張,以及提到「中共對香港並沒有自有的、不需尊重香港人意願的主權和統治權」,代表她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的管治權的合法性。綜合以上理由,即使劉小麗已經刪走自決政綱,而且在在參選時簽署了聲明及確認書,但選舉主任仍然懷疑她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以及未有改變政治立場,故裁定她提名無效。

政府表示,已知悉選舉主任的決定,支持選舉主任依法就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決定。選舉主任根據相關選舉法律有責任和權力作出該些決定。

選舉主任解釋為何劉小麗的提名無效判決書中,其中一個原因是劉小麗與香港眾志及劉小麗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提名結束後,於2016年7月30日作出共同聲明,當日提到支持民主自決,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的主權,以港獨作為選項。由於選舉主任指,有關聲明朱凱廸也有份簽署,這或意味影響朱凱廸日後能否參選立法會選舉的機會。

選舉管理委員會回覆《蘋果》查詢指,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完全是由選舉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及相關程序作出決定。選管會無權並一向沒有參與,亦不會給予任何意見。選管會只會在收到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名單後,作出選舉安排。選管會指按法例,選舉主任決定某提名無效,選舉主任必須在有關提名表格上批註他的決定及作出該決定的理由,並根據該規例第14條,供公眾查閱。

今次的選舉主任是現時的九龍城民政專員為郭偉勳,今年3.11補選亦是由他出任選舉主任,當時他在最後階段才確認民主派初選「plan A」姚松炎的候選人資格。不過,3.11補選時,政府粗暴DQ了在港島區參選的周庭,阻止她入閘參選。

另外已報名參選九西補選的有民協前成員馮檢基,以及食物及衞生局前政治助理陳凱欣,和工黨李卓人,3人都未獲確認提名。
 樓主| 發表於 2018-10-12 20:36:23 | 顯示全部樓層
靠宣誓案判詞DQ?小麗至今無收過選舉主任提問

有傳已報名參加九龍西補選的民主派代表劉小麗,最快今日在會被DQ。翻查3.11選舉的資料,選舉主任曾經在確認參選人參選資格前,透過電郵向姚松炎詢問4條問題,包括是否支持港獨等。惟選舉主任至今未曾向劉小麗作出任何的提問,若劉小麗在此情況下被DQ,即與香港眾志周庭的情況相似,周庭事後以此為由提出選舉呈請,挑戰港島補選的有效性。

劉小麗在2016年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時,以極慢速度讀出誓詞,被法庭判處宣誓無效,高院法官去年作出判決時,指劉小麗的做法有如清楚表示她無意履行立法會誓言所訂明的責任,被視為拒絕或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言,故誓言為不合法及無效,因此喪失議員資格。

今年初,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選舉呈請案雖然敗訴,但法律界認為裁決確立選舉主任有DQ參選人的權力之外,判詞亦為相關權力訂下兩大規範,包括審核過程必須讓當事人有合理解釋機會;同時亦要有強而有力、令人信服的證據,指證當事人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

高院就劉小麗2016年宣誓案判詞摘要:
●各方沒有爭議的是,劉女士獲邀作出立法會誓言後,但尚未讀出誓言的字句時,先說出一段開場白:“本人劉小麗謹此承諾,本人由街頭進入議會,定必秉承雨傘運動命運自主精神,與香港人同行,連結議會內外,對抗極權。我們要活在真誠磊落之中,打破冷漠犬儒,在黑暗中尋找希望,共同開創民主自決之路。推倒高牆,自決自強。”然後她緩慢地逐字讀出誓言,每字之間有明顯的停頓,長達6秒左右。劉女士共花了大約10分鐘才以這個方式讀完立法會誓言的全文。緊接讀完誓言全文後,劉女士說出一段結束詞“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落實墟市政策,捍衛香港人生活尊嚴”。於2016年10月13日,劉女士在臉書(Facebook)刊登一篇文章說明她在宣誓過程中所作的行為。同日在蘋果日報刊登的一篇報導也登載了她的說明。

●於2016年10月18日,主席裁定劉女士所作出的宣誓無效。儘管有此裁定,主席表示他會容許劉女士重新宣誓。

●法庭把相關的法律原則運用於本案的客觀事實上,同意原告人的陳詞,即劉女士的行為客觀上清楚顯示她並非真正和忠誠地作出承諾,她將致力擁護、遵守及履行立法會誓言中所表明的責任。劉女士把每字拆散、相隔6秒才讀出一字的宣誓方式,客觀上是對一名合理人士表達出她無意傳達立法會誓言的內容和承諾中所包含的意義。所以,客觀上,劉女士在宣誓過程中所持的態度和所用的方式清楚表示她無意履行立法會誓言所訂明的責任。而她自己在臉書的文章裏和蘋果日報的報導中亦確認了這一點。因此,劉女士的行為並不符合“實質信念規定”。

●法庭亦裁定劉女士違反了“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鑑於她在獲邀作出立法會誓言後,在讀出誓言之前立即作出開場白,其後在讀畢誓言後又即時作出結束詞,客觀看來,她有意在宣誓過程中把一些誓言以外的言詞信息(而該信息包含在開場白和結束詞裏)作為誓言的一部分傳遞開去。

●劉女士在其誓章提供某些主觀解釋,說明她的慢讀行為是要向公眾彰顯某些未被指名的立法會議員「行禮如儀的虛偽」,並要表達「流暢鏗鏘的宣誓是虛偽」的信息。

●法庭重申這些關於她自己思考過程、想法和為本身行為賦予主觀意義的解釋,與客觀評定並不相干,不應把它們納入考慮之列。再者,法庭亦拒絕把它們視為有關的背景和情況,因為這些背景和情況不會是在劉女士宣誓時一般合理人士可以知道的事情。無論如何,即使法庭把它們列入考慮,該等解釋亦不足以取代法庭所裁定,從慢讀行為所帶出、明顯及無可置疑的客觀含義。

●劉女士顯然是故意以慢讀方式宣誓。因此,客觀地,她是拒絕或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言,而她作出的誓言是不合法和無效的。法律上,她自那時起便喪失就任議員的資格。故此,秘書的決定和主席的裁決在法律上是錯誤的,應予以推翻。法庭給予原告人他們尋求針對劉女士的濟助。

 樓主| 發表於 2018-10-12 20:39:34 | 顯示全部樓層
學者指李卓人頂上選情嚴峻 料馮檢基可吸近萬票

政府DQ劉小麗後,九龍西補選預料將成為成民主派代表李卓人、建制派代表陳凱欣、馮檢基「兩男鬥一女」的局面。有學者分析,上次民主派以2,000多票落敗的民主派,但今次參選的馮檢基有一定吸票能力,料或可獲近一萬票,形容李卓人選情勢必相當嚴峻,難有優勢可言。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接受查詢時分析,李卓人的選情主要有三大劣勢,包括勞工色彩強烈的李卓人,能否吸引中產人士支持;身兼支聯會秘書的李卓人,如何說服上次無投票的本土派年輕支持者投票;以及能否透過民協,力爭馮檢基的多年公屋區的「鐵票」。

他指,上次代表民主派的姚松炎以2,000多票落敗,但今次有由在九龍西出身並曾經當選的馮檢基,料有近一萬票情況,李卓人選情可謂相當嚴峻,因為在今次補選難有任何優勢可言。

有民主派人士分析,姚松炎上次補選的得票,是不包括馮檢基票源在內的傳統泛民的基本盤,若然民主派支持者今次若能集中票源,而代表建制派出戰的陳凱欣未能箍緊鄭泳舜上次補選得票,李卓人即使在馮檢基分票下,只要取得姚松炎上次補選基本盤,仍有爭勝機會。

有一直協助陳凱欣助選的建制派人士則分析,目前九龍西一片亂局,選情仍有很多變數,包括未確定能否為陳凱欣穩住建制派的基本盤:「要拉返哂自己啲人,都未必拉得哂。」

該建制派人士又指,陳凱欣過去缺乏地區工作,掌握社會脈絡能力不及上次補選的鄭泳舜,但尚算熟悉政府政策,目前難以評估能否吸引到中間選民支持,「要視乎選舉議題,因為中產都會聽吓候選人想法先決定,所以都仲有變數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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